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芦浦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12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镇财政共同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
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道长度11074米,管径为DN/OD40-DN/OD315新建提升泵井1座、玻璃钢化粪池12座、隔油池3座等。
项目总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24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954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40日历天,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
设计质量: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执业资格要求: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3.2.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3其他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ggjy.nbyz.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 .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 形式: 采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以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提交 账户: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银行账号:39409001040010006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 8月9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12 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项目业主: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1504
联系人:华燕、方玉忠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附件下载: 鄞州区咸祥镇芦浦村(芦浦点)农村生活污水提升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