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优化湖南湘江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财评中心”)窗口资料收发及相关评审档案整理与数字化工作,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及数字化评审程度,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一家服务单位承接本项工作。
二、相关标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长档发〔2014〕1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对整理完成所有档案进行专业化扫描工作及后期数据处理加工,加工内容主要包括修裱、扫描、修图、存储、质检、挂接、导入、提交、备份与数据建库等。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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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起,服务期为12个月。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内容
1、项目进出窗咨询与服务
协助中心对全年度政府投资类项目的评审资料根据财评中心进出窗相关制度及文件要求进行收集与整理,须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进出窗全过程指导及咨询服务。
2、评审系统全过程管理
协助中心进行评审系统的项目录入与跟踪,主要包括:数据实时更新、核查、补录;评审项目电子窗口信息更新、核查;项目评审进度全流程跟踪反馈;协助中心进行月度、季度、年度重难点项目与遗留项目评审报表统计。
3、评审档案整理
(1)纸质档案分类编码。全年项目评审资料的及时收集、整理,按照既定目录将项目评审相关材料进行全面鉴定、分类、排序并编码。
(2)纸质档案整理。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及相关标准,对已有项目档案和往年项目的档案进行归纳整理。同时须对业务、文书档案进行修整、装订并装盒。
(3)纸质档案著录。根据档案存储情况,著录档案查询台账,便于纸质档案查询。并建立全宗卷,包含全宗背景、档案状况、管理记录等内容。
4、纸质档案数字化服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长档发〔2014〕14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通知》对整理完成所有档案进行专业化扫描工作及后期数据处理加工,加工内容主要包括修裱、扫描、修图、存储、质检、挂接、导入、提交、备份与数据建库等。
5、其他服务
协助中心开展窗口管理和档案整理等其他服务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工作要求
1、成交人应具备智能化、数字化服务能力,鼓励成交人使用各类系统、平台或客户端,整合日常工作中的各项工作数据与各类事务,为中心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成交人须派驻4名服务人员驻场办公,并指定1名驻场负责人。成交人委派的服务人员应具备信息化或造价或档案管理相关学历或资格证书,且对财政评审工作具备一定认知与理解。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在一周内委派4名服务人员驻场。
3、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成交人委派的驻场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湘江新区相关人事管理制度,接受财评中心的人员考勤制度。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人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如驻场服务人员违反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和考勤制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更换驻场服务人员,成交人拒不更换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4、严格遵守保密和廉洁纪律。成交人须通过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保证所有档案原件与电子数据的安全和保密,不得在场地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和外接移动存储、影像摄录设备等。同时,成交人须严格要求服务人员廉洁工作。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保密及廉洁承诺,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严格遵守上述约定。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2、根据采购合同、采购文件要求及成交人履约方案等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场地及场地内档案柜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不向成交人收取场地租金。
2、成交人需在采购人划定的场地内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团队须严格遵守各类工作纪律及场地管理制度。
3、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加工软件、打印机、扫描仪等设施设备,装订线、装订盒、打印纸、硒鼓和墨粉等耗材,以及驻场服务人员的配套服务均由成交人负责。本项目合同为费用包干合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工(含加班、疾病、身故、差旅等费用)、管理、财务及所需的设备、材料等所有费用。如成交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以上为申报计划阶段所确认的采购需求,实际需求以挂网公示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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