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49.6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hc[cs]2024067
预算金额49.6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丽0591-875086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C[CS]2024067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614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614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所属行业
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1
1-1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工程
1(项)
建筑业
496149.00
49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若有):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 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际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方式:(1)现场获取地址: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2)邮件形式:由供应商自行进入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完整填写,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邮件至我司(均须加盖公章),邮箱:fjhcdl@163.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磋商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报名费、磋商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117130100100266812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6号        
联系方式:王工0591-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蒋丽、黄晓霞、潘王昕0591-8750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丽、黄晓霞、潘王昕
电 话:  0591-8750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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