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山州人民医院医院输液瓶(袋)回收服务处置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医法〔2020〕33号等有关规定,文山州人民医院对输液瓶(袋)回收服务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服务商前来响应。
一、 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文山州人民医院
服务期:三年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一批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2022年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云南省第二批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2023年《云南省第三批医疗卫生机构未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的公示》名单内或得到上述企业正规授权的公司。
2.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后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3.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凭据,成立未满一个季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无发生税费,须提供零税费申报证明材料,即国家税务总局申报系统截图)。
4.参加此次方案比选的公司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书面申明。
5.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项目类似业绩1项(输液瓶/袋回收服务处置项目),并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落款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之后)。
6.比选申请人在方案比选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负责在项目评审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审时由相关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审小组。
7.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或比选申请人认为其他应该提交的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方案比选。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方案比选采用资格后审。
比选规则:
(一)供应商按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二)评审专家组成:院内专家组;
(三)本次以院内谈判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第一轮报价、售后服务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后由专家组无记名投票确定不少于2家参加第二轮价格谈判的供应商;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 3 月26日— 2024年4月 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 14:00—17:30
2.比选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9:30
3.报名邮箱:378696926@qq.com
4.报名地址:文山师腾龙北路文山州人民医院城南院区三楼资产管理部
联系电话:15394989610  
联系人:冯老师
六、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电子扫描件不予认可)。其中营业执照副本原在件投标现场需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后当场退回。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电子扫描件不予认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电子扫描件不予认可)。
4.如果为名单内正规授权公司,则需提供加盖上级授权公司鲜章的授权文件,电子扫描件不予认可。
5.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信息。
七、本次公告在文山州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文山州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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