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3年政法转移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055
预算金额118.46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女士0398-88302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腾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33239835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3年政法转移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055
2、项目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2023年政法转移装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84,600.00元
最高限价:1184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LBGZ[2023]282-ZC169-1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3年政法转移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306000 306000
2 LBGZ[2023]282-ZC169-2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3年政法转移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258000 258000
3 LBGZ[2023]282-ZC169-3 灵宝市人民法院2023年政法转移装备采购项目三标段 620600 6206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互联网法庭、KVM切换器;
二标段:打印机、远程接访系统改造、无线耳麦、执法记录仪、定制档案柜等;
三标段:访客系统、X光安检机、审判桌椅等。
具体采购清单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信息详见磋商文件内项目采购需求;
7.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8.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9.质保期:一、二、三标段质保期均为1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省份默认全部)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在投标时如果某一中标候选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取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单位的中标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供应商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4、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8、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评标二室(灵宝市金城大道农村信用联社12楼)。
9、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宝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宝市函谷路北段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0398-8830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腾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五原路商会大厦17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323983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332398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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