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6月22日10时至2022年6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8/01,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KL1053和田玉随型吊坠2个
特别提醒:
标的物为工艺品类,现存放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80号16号楼1单元5号,由第三人刘东江保管。第三人发货客服电话:18539931145(微信同号),拍卖成交后自行联系第三人发货。
拍卖成交后采取快递到付的方式邮寄。
本次拍卖价格为议价,未经法院和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关于拍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真实性问题法院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承担相应后果。在成交后不得以所拍卖的标的物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请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保管人刘东江联系,联系电话18539931145。
协议价:144元,起拍价:104元,保证金:20元,增价幅度:2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保管人刘东江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保管人刘东江联系方式:1853993114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由买受人和保管人自行办理交接,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标的物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渠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渠县支行,账号:955885231700019805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别约定:因法院拍卖属于司法强制拍卖行为,有别于一般的社会交易行为,如因情况特殊,本院可依职权予以撤销已成交的拍卖,撤销之日起10日内将保证金、拍卖款退回竞买人。如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视为同意本约定。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保管人刘东江咨询。
拍卖咨询:联系号码:18539931145(微信同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承办法官联系方式:15882971808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