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28号地块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440605-04-01-159492
预算金额81268.31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嘉琪0757-8125300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
khx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605-04-01-159492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 28 号地块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 28 号地块建设工程 | |||
标段(包)名 称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 28 号地块建设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81268.31000 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 模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38311.7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2.3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拟建 1#厂房、2#厂房、废水处理中心、综合楼、锅炉房、开关房、门卫室、地下管廊和垃圾收集点。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 程量清单。 | |||
工期(交货期)(单位:日历 天) | 617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 价)(单位:元) | 407534942.49 | |||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 (包括但不限 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 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 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 提 供 原 资 质 证 书 复 印 件 以 及 “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 内)。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 |
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 档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1 佛 山 市 建 筑 诚 信 评 价 体 系 管 理 平 台 ( 新 诚 信 管 理 平 台 :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 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 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 及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 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 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 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 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 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 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 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 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6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作为项 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工程建安费为 20000 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 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 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 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 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 须保证上述证明材料至少有一项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前述证 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 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7.1 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要求:1 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7.2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 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7.3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 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
注: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 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 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 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 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 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 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 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 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 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 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 8 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 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 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 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 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 2 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 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 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9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须完成过至少 1 项单项工 程建安费为 20000 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 包项目)业绩(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1)相关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 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 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 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 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的网 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
获取纸质资格 预审/招标文件 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8 月 2 日至投标 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 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开 始时间 | 2024年08月 02 日 | 获取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截止时 间 | 2024 年 08 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 |
递交资格预审 /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 | 2024年08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 资格预审/投标 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 23 日 0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206-6(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58 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 位) | 佛山市南海 区丹灶产业 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四区 3 号 | |
招标人(异议 受理单位)联 系人 | 高嘉琪 | 联系电话 | 0757-854100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舜项 目管理有限 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 61 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 4 号楼 807 室之一 | |
招标代理联系 人 | 魏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209727 | |
招标监督机构(投诉接收部 门) | 佛山市南海 区政务服务 和数据管理 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 载明的内容 | 1.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西安路 28 号地块建设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 目投资代码:2403-440605-04-01-15949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产业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施工工期:总工期 61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5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审批的工程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 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其中节点工期如下: (1)废水处理中心 (满足联合验收)及厂区正门口至废水处理中心的道路:自工程开工令中 载明的开工日期起 13 个月内;(2)1#厂房、2#厂房、综合楼及地下管廊:自工程开工令中 载明的开工日期起 15 个月内。 |
3.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 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资料整理达到送档案要求、包施工总承包服务管理和现场整 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综合单价包干。 4.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或以上。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 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7.项目编号:GC2024(NH)WZ0113 8.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电话:0757-81253005、0757-8628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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