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服务类采购(一批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xtfzgys-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杨189099130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服务类采购(一批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服务类采购(一批次)集中资格预审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欢迎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2023XTFZGYS-001。
2.2  适用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专业子(分)公司未达到法定招标标准的工程、服务、劳务类项目。
2.3  项目性质:集中资格预审。
2.4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通过资格预审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1个标段,申请人可以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标包)或多个标段(标包)进行申请,可以“兼投兼中”。若实际申请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招募数量,且数量≥3时,以实际递交的合格申请人数量为招募数量。
序号
标段
内容
内容
招募
数量
备注
1
标段1
通信工程施工
标包1、通信管线工程:通信线路施工、通信管道施工、通信光缆施工、大型管线迁改工程等
9
若申请人对本标段的某一个标包有意向,则需按标包进行投标。
标包2、通信设备工程:通信设备安装调试、数据设备安装调试、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交换设备安装调试、无线设备安装调试等
6
标包3、土建及配套系统工程:机房土建服务、机房防雷接地、环境动力工程、铁塔安装工程等
4
2
标段2
建筑工程施工
建筑物内部的装饰装修、配套土建工程
3
 
3
标段3
电力工程
1、输变电工程
2、电力试验
5
 
4
标段4
工程设计
合作类
咨询服务:运营咨询、技术咨询、项目咨询、勘察、设计等
15
 
5
标段5
劳务类
标包1、工程类项目分包:工程项目中的专业分包等
5
若申请人对本标段的某一个标包有意向,则需按标包进行投标。
标包2、工程类项目分包:工程项目中的劳务分包等
4
6
标段6
通信网络维护
1、通信管线维护:通信线路维护、通信管道维护等
2、网络设备维护:基站维护、通信网络设备维护等
3、终端维护:宽带、语音用户终端维护、计算机系统维护、办公系统维护等
4、网络优化:无线/有线网络优化等
5、维修/维护/检测类
13
 
7
标段7
建筑智能化
楼宇智能化及系统集成等(包括建筑设备、办公自动化及通信网络三大系统等)
5
 
8
标段8
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26
 
9
标段9
项目评估、测试
信息安全测评类服务;技术检测服务,一般多应用于环评、办公软件测评等
5
 
10
标段10
系统营维支撑服务
1、IT系统技术支撑服务:IT系统设备维护、IT系统软件维护、IT系统技术支持等
2、增值运营支撑:电信运营商业务运营外包、IDC、虚拟主机及邮箱服务等
15
 
11
标段11
软件开发服务
1、BSS系统开发(非核心功能开发)
2、OSS系统开发(非核心功能开发)
3、MSS系统开发(非核心功能开发)
4、业务平台软件开发:彩铃、短信、手机报、视讯、号百、12580、安防、定位、电子商务等应用平台及产品的开发等
5、软件采购/许可使用
6、技术转让
7、其他应用软件开发
15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资格预审内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与所投标段(标包)类似的项目)实施业绩。
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全部有效结算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必须可以清晰看到发票号、发票金额、开具税务局等信息,提供信息无法判定的不统计该合同或订单业绩)并加盖公章,业绩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日期为准。
3.3  财务要求:提供自行出具的财务报告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4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3 投标人须提供近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人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得进行分包转包。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资格预审申请。
3.7  各标段资质及人员相关要求:
3.7.1  需提供企业服务质量管理情况说明;
3.7.2  各标段资质要求及人员证书要求:
序号
标段
内容
各标段资质要求及人员证书要求
备注
1
标段1
通信工程施工
参加标段1通信工程施工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2
标段2
建筑工程施工
参加标段2建筑工程施工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3
标段3
电力工程
参加标段3电力工程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4
标段4
工程设计合作类
参加标段4工程设计合作类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设计、勘察、咨询资质或第三方机构(如行业协会、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重要客户等)核发的资质或服务能力证书;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5
标段5
劳务类
标包1、工程类项目分包:工程项目中的专业分包等
参加标段5劳务类标包1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标包2、工程类项目分包:工程项目中的劳务分包等
参加标段5劳务类标包2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6
标段6
通信网络维护
营业范围包含本标段(或标包)采购内容;
 
7
标段7
建筑智能化
参加标段7建筑智能化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
 
8
标段8
系统集成服务
参加标段8系统集成服务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资质能力证书或有效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相关服务资质能力证书或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相关服务资质能力证书或有效的安防工程(含安全技术防范)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或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或有效的信息通信建设企业服务能力证书或有效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有效的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评估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
 
9
标段9
项目评估、测试
参加标段9项目评估、测试类的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评估、测试类资质或第三方机构(如行业协会、行业内有影响力的重要客户等)核发的资质或服务能力证书;项目实施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外省企业备案的,申请人需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工作;
 
10
标段10
系统营维支撑服务
营业范围包含本标段(或标包)采购内容;
 
11
标段11
软件开发服务
营业范围包含本标段(或标包)采购内容;
 

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8.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8.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的;
3.8.5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本地的招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8.7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原件备查。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本章“标段(标包)划分中招募数量”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后续的单项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请潜在的申请人于2023年2月27日 11时至2023年3月3日 18时在:https://pan.baidu.com/s/14h3izeb7nlgbEQ9d1c_uCQ 提取码【js92】获取电子版《报名表》及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肖杨(联系电话:18909913003)
5.3  资格预审文件按标段(标包)收费,每标段(标包)售价 300 元/标段(标包)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汇款凭证(不接受现金,汇款单位名称需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且付款摘要中注明“2023XTFZGYS-001”及所投标段、标包号),汇款账户信息见本文第8条;
5.4  注意事项:
(1)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供应商全称及项目名称。
(2)请供应商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供应商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供应商的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
(3)本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4)如供应商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邮件到达时间以“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10时 30 分至2023年3月13日 13时 30 分(建议申请人提前1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地点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2楼会议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
6.2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2.2  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2.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中国通服数智云采综合服务网(http://szyc.chinaccs.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8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邮        编:830002
项目联系人:肖  杨 电话:18909913003  电子邮箱:18909913003@189.cn
汪  潇 电话:18009916543  电子邮箱:18009916543@189.cn
开户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  号:3002011629200018001
 
9.注意事项:
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成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资格预审条件,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2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须保证准确无误、真实有效,以确保及时收到有关本采购项目变动情况的通知。如因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提交投标。
    9.4因投标人和归纳自身原因,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可能导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被拒绝接受或在评审中处于不利地位等风险、后果以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投标人应知悉,项目存在诸如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导致的招标被取消、招标评审结果和谈判结果未获政府批准等潜在风险,如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