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44xz2zh0203
预算金额67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峰1357983750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5日 19: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5日 19: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政采云线上(www.zcygov.cn)
预算金额¥6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峰
项目联系电话13579837503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468038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79837503

项目概况

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44XZ2ZH0203

项目名称: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7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交货验收:合同签订之日30天,最终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预算金额670000元,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100%(670000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670000元的60%(402000元)预留给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在政采云平台自行解密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方式:0991-4680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3579837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晓峰

电 话:13579837503









附件信息:

  • 6.26-67招标文件-跨网络信息交互系统项目.pdf

    95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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