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Q20240126006总有机碳仪的自动进样器(第二次)综合评审公告
金额
13.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20240126006a
预算金额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小姐020-876228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Q20240126006总有机碳仪的自动进样器(第二次) 项目编号 Q20240126006A
报名时间 2024-04-18 09:00:00 至 2024-04-23 17:00:00 报价时间 2024-04-24 09:00:00 至 2024-04-24 17:00:00
采购内容 Q20240126006总有机碳仪的自动进样器 采购品目 省疾控品目/设备类
周期类型 交货期 周期内容 无货期需求时:进口产品90天内完成供货,国产产品15天内完成供货;有货期需求时:以采购人时间要求为准。
交货类型 交货内容
报价类型 总价 报价是否含税 成交方式 综合评分法
报价次数 2 报价间隔 报价规则 不公开报价:在报价过程中,不公开报价供应商的公司名称及报价金额
采购包组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元) 最低限价(元)
总有机碳仪的自动进样器 详见项目需求书 详见项目需求书 1 138000
采购单位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胡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 邓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0-87622828
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通过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发布综合评审,响应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项目。
二、语言要求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平台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三、在云采链平台参与项目响应后放弃成交资格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供应商连同该供应商同一法人名下所有公司将被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平台的项目。
四、综合评审须知
(一)综合评审说明
1.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有关的费用,不论综合评审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必须按综合评审附件的格式填写,不得随意增加或删除表格内容。除单价、金额或项目要求填写的内容外,不得擅自改动综合评审附件内容,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成交结果,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3.若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本项目,则采购人有权利保留追究责任。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可重新启动采购或按综合评审公告规定顺延推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5.若本项目综合评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采购,届时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决定重新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6.成交供应商若无正当理由恶意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重新组织的综合评审采购活动。
7.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审核或复核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所提交的综合评审资料时,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期间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或相关的失信记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的不良情形,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
8.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综合评审文件规定和综合评审公告规定以及本公司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9.参与本次综合评审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综合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服务要求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综合评审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与项目所上传的文件没有对综合评审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参与评审项目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或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1.供应商认为竞价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函,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详见质疑指南:http://www.choicelink.cn/channels/4814.html)
12.本综合评审公告和综合评审文件的解释权归“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所有。
(二)综合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综合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云采链平台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2.无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否影响综合评审,平台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所有的报名供应商;报名供应商应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报名截止时间少于一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相应顺延报名的截止时间。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综合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三)如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项目相关公告以及综合评审文件等相关规定的报名有效期内撤销其参与项目的;
2.获取成交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其他因成交人的原因被认定取消成交资格的。
(四)报名要求
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同步提供备案资料方可进行项目报名
2.全公开。
(五)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响应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1.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响应,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报价单EXCLE表格、供货承诺函和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如需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文件也需按照以上要求上传相应报价附件,同时将报价表头改为“二次报价表”,落款日期需为二次报价当天日期,第二次报价的金额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金额。
2.公告中的报价次数指报价期间供应商可进行的最多报价次数。如报价次数为2次,指供应商最多可进行2次报价。如供应商只进行1次报价,则以此次报价为准;如供应商因报价有误或其他原因需重新进行第2次报价,则以第2次报价为准,以此类推。
(六)确定成交候选人(供应商须在系统报价环节上传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请按照本文件第三章响应文件模板进行编制后打印,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成一个PDF上传即可)
1.本项目采用“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价格分+履约分”的计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权重为60%,价格分权重为30%,履约分权重为10%。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由评审的专家按照评分标准及权重分配进行打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综合评审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已纳入中心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既往供应商初始履约分均为8分;初次参与中心采购活动的新进供应商初始履约分均为7分,具体以外部供应商履约评分规则计算供应商履约分。最后由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分、价格分与履约分之和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七)无效响应
1.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2.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文件,如果不按公告规定或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等相关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参与综合评审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4.所有参与评审提供的响应文件,供应商落款的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平台上报价与报价表合计不一致的,以报价表合计(经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不接受总价优惠折扣形式的报价,供应商应将对项目的优惠直接在清单报价中体现出来。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属于响应无效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项目,其响应无效:
(1)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综合评审项目;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综合评审事宜;
(4)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IP地址参与综合评审;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淆;
(8)不同供应商的平台使用费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综合评审活动失败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使用费
1.成交供应商须向平台服务商云采链线上采购一体化平台缴纳平台使用费,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5%(四舍五入取整数)。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必须按综合评审公告等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3.如确实因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相关的证明;如逾期,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平台使用费。
五、联系方式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云采链互联服务平台”,即可在线咨询相关事项。
项目附件 云采链平台设备合同模板(20240229).docx需求文件.docQ20240126006总有机碳仪的自动进样器(第二次)综合评审文件.docx

云采链(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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