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铁职院高铁综合实训传输及接入网系统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汉铁职院高铁综合实训传输及接入网系统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SJY-202419-XJ1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武汉铁职院高铁综合实训传输及接入网系统(详见附件)
2.2结算方式:
(1)到货验收付款:在设备开箱表面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安装调试验付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3)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由买方扣留,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向卖方一次支付。
2.3交货期:2024年5月10号前;
2.4交货地点:按照业主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主要投标物资具有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在拟确认(推荐)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人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资质不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利。
4.时间要求
5.相关要求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裴志斌
联系电话:18600888020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传输及接入系统询价内容
1.1、采购内容分解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施工等部分。这几个部分之间相互影响,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宜作为一个整体外委,不再做包件区分。
1.2、设备需求总体要求
(1)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电源、网络等相关配线。各类配线长度在工程实施时以现场勘测为准。产品供应商所供线缆规格需根据施工图纸提供。
(2)表中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种类、数量及配置以施工图为准。设备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实现功能(包括系统间的接口功能)的费用。我方保留在实施阶段修改数量的权利。
(3)设备供应商需按照货物需求清单进行单价和总价的报价。
(4)本次报价应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性能保证、相关技术服务。
(5)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原厂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现场调试期间,设备调试人员应严格服从我方的各项计划安排,因不服从我方的安排导致系统调试开通受到影响,我方保留索赔损失的权利。
(6)若同一设备的技术指标多次出现,以要求高的为准。
(7)本招标书供货范围外采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测、接入、软件购置和修改、验收测试、开通、软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设备供应商应将上述所有费用纳入总报价中。
(8)我方保留在实施阶段根据建设单位和运营接管单位的需求调整设备配置和系统技术方案的权利。
(9)在工程实施及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物资修改和软件更换,由设备供应商免费更换或修改。因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在供货物资中进行过渡工程及临时工程时,设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负责相关物资的修改以及过渡、临时软件的编制等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10)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现行规范及要求有更新,供应商应按新规范及要求对产品进行软、硬件免费升级。
(11)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设备使用限制条件,并提供产品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指标。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产品供应商承担责任。
(12)设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的防雷和隔离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电源防雷器、隔离变压器、浪涌保护器等,相关费用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
(13)本次报价应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性能保证、相关技术服务。
2、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设备的功能、性能指标必须满足本文件、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
(2)设备供应商所供设备和系统应能与业主已有系统互通,否则,应免费修改其设备和系统,保证与业主既有系统的互通。
(3)设备的操作界面、标识标牌等文字内容应为中文/英文。
2.1 传输及接入系统
系统组成:
传输系统包括以下部分:
传输系统利用光缆中的4芯构建线型(1+1)MSP保护的STM-4光同步数字传输系统;在科技楼一层实训室和车站实训基地控制室机房新设SDH622Mbit/s传输系统设备1套。
科技楼一层实训室传输系统与车站实训基地控制室机房传输系统通过2个STM-4光接口相连,为传输系统的重要通道提供保护。
.
功能要求:
①技术指标
区间、站内接入层SDH622Mb/sADM设备交叉能力不低于128×128VC4和2016×2016VC12或等效 VC3(5G),设备群路侧应支持不少于4个STM-4(622Mb/s)光口,同时支路侧必须支持不少于4个STM-4(622Mb/s)光口。
SDH622Mb/s传输系统应支持仅需更换群路光口板即可平滑升级至SDH2.5Gb/s系统。
传输系统中具备交叉、时钟、电源等功能的关键板件冗余1+1备份,实现故障时在运行业务的无损伤切换;同一环内的2个光方向应设置于不同的光线路板上;2M支路接口出线板、FE以太网接口处理板、FE以太网电接口出线板、FE以太网光接口出线板均应不少于2块,支路板的配备应符合关键业务分布在不同的支路板上的要求。
MSTP622Mb/sADM设备具备业务接口类型包括622Mb/s光口、FE光口和电口、2Mb/s电口等。
SDH设备的定时基准可以从2048bit/s外部定时接口、STM-N接口、G.703支路接口的输入中获得,SDH设备应至少配备有二个外同步时钟输入接口和一个外同步时钟输出接口。
传输设备支路和线路侧光口应支持光功率的实时查询功能。
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MTBF应不小于175200小时,MTTR应不大于0.5h(不含路途),可用性应大于99.9998%。
传输设备应支持二层以太网透传、交换、汇聚、环网功能。
传输系统供设备具备接入综合网管(提供北向接口)、DCN网络、安全网络平台的能力。
②保护倒换要求
SDH设备应支持保护倒换功能,支持复用段保护(MSP)、子网连接保护(SNCP)、双节点互联保护(DNI)、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RPR环网保护。复用段保护(MSP)、子网连接保护(SNCP)遵照G.841,双节点互联保护(DNI)遵照G.842,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遵照IEEE802.1w。
I.系统保护
根据本网络的节点结构,系统保护可采用以下的几种方式:
a.1+1线路保护方式,适用于点对点和线型结构电路。
b.自愈环保护方式,适用于环形结构。
c.节点失效保护倒换、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
除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方式外,其余保护方式切换时间必须小于50ms。
II.单元保护
公共单元部分如控制器、电源盘、时钟发生器、交叉连接矩阵等的1+1保护及支路的N+1保护均适用于以上保护方式。
a.保护切换应具有自动和人工切换两种方式。为防止由于断续失效引起保护频繁的切换,失效段必须先处于无故障状态,以后才能再次使用。
b.投标人应给出设备在切换过程中对DCC数据的保护措施,并给出信号在设备中的传输时延。
Ⅲ.复用段保护(MSP)倒换准则
光缆线路系统的复用段保护倒换准则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倒换,一旦检测到符合开始倒换的条件后,保护倒换应该在50ms内完成。完成倒换动作后应向SDH网管系统报告保护倒换事件。在返回式倒换方式下,当失效工作系统已经从失效状态中恢复时,必须至少等待5分钟至12分钟后才能被重新使用。
a.信号丢失(LOS)
b.帧丢失(LOF)
c.告警指示信号(AIS)
d.信号劣化
Ⅳ.以太网业务保护倒换
a.以太网业务透传保护:直接利用SDH提供的保护,包括复用段保护、子网连接保护。
b.以太网二层交换保护:采用分层保护方式。物理层采用SDH提供的保护,包括复用段保护、子网连接保护,或者MAC层采用RSTP协议保护。当MAC层倒换与物理层倒换(如SDH的复用段)同时使用时,应采用相应策略以保证两种倒换不会重叠发生。例如,可以采用拖延MAC层倒换时间来支持层间倒换;
c.以太环网保护:采用分层保护方式。物理层采用SDH保护来提供以太网业务的保护;MAC层采用RSTP协议或其他保护算法提供以太网业务保护。当MAC层倒换与物理层倒换同时使用时,采用相应策略以保证两种倒换不会重叠发生。
2)传输网管要求
网管服务器及终端配置
所有网管终端均采用中文界面。
(1)服务器配置
用机架或刀片式服务器,可靠、稳定、主流的操作系统。配置满足开通需要。最低配置要求: CPU(四核)、双网卡、内存:32G、支持硬盘热插拔、KVM显示器、220V 交流冗余电源
(2)网管终端配置
采用可靠、稳定、主流的操作系统,最低配置:双核CPU、21"液晶、220V交流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4、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询价编号:SJY-202419-XJ1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武汉铁职院高铁综合实训传输及接入网系统(详见附件)
2.2结算方式:
(1)到货验收付款:在设备开箱表面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安装调试验付款: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3)质量保证金: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由买方扣留,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向卖方一次支付。
2.3交货期:2024年5月10号前;
2.4交货地点:按照业主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供货渠道资质要求: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供应商能力资质要求: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供应商/制造商具有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主要投标物资具有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的应用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2信誉要求:制造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产品近一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投标产品未在国家相关部门质量责任通报处罚期限内。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在拟确认(推荐)成交供应商后,按照采购人的供应商准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如中标人资质不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权利。
4.时间要求
事项 | 日期 | 具体时间(北京时间) |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
询价文件的获取时间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7日 |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8日 |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 下午13时至17时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18日(不含)后另行通知 | / |
5.相关要求
事项 | 具体方式 | 备注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发布。 | / |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 供应商可在网站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或联系采购人获取 | /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邮件方式,收件人邮箱:sjygkxj@crscd.com.cn | 采用邮件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邮件主题格式为: “SJY-202419-XJ11+供应商名称” |
开标方式 | 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1号院通号产业园B座0803室 | / |
6.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若供应商询价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南路中国通号产业园B座
联 系 人:裴志斌
联系电话:18600888020
附件:
询价须知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备注 |
1 | 传输及接入系统 | 详见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 1套 | 2024年5月10日/指定地点 | 无 |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1、传输及接入系统询价内容
1.1、采购内容分解
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调试、施工等部分。这几个部分之间相互影响,是有机结合的整体,宜作为一个整体外委,不再做包件区分。
1.2、设备需求总体要求
(1)设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电源、网络等相关配线。各类配线长度在工程实施时以现场勘测为准。产品供应商所供线缆规格需根据施工图纸提供。
(2)表中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种类、数量及配置以施工图为准。设备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含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实现功能(包括系统间的接口功能)的费用。我方保留在实施阶段修改数量的权利。
(3)设备供应商需按照货物需求清单进行单价和总价的报价。
(4)本次报价应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性能保证、相关技术服务。
(5)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原厂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现场调试期间,设备调试人员应严格服从我方的各项计划安排,因不服从我方的安排导致系统调试开通受到影响,我方保留索赔损失的权利。
(6)若同一设备的技术指标多次出现,以要求高的为准。
(7)本招标书供货范围外采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测、接入、软件购置和修改、验收测试、开通、软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设备供应商应将上述所有费用纳入总报价中。
(8)我方保留在实施阶段根据建设单位和运营接管单位的需求调整设备配置和系统技术方案的权利。
(9)在工程实施及缺陷责任期内,任何由系统设计、系统制造、安装工程等发生的物资修改和软件更换,由设备供应商免费更换或修改。因过渡工程、临时工程需要,在供货物资中进行过渡工程及临时工程时,设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负责相关物资的修改以及过渡、临时软件的编制等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报价中应含本项工作产生费用,并在技术建议书中做出承诺。
(10)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软件,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现行规范及要求有更新,供应商应按新规范及要求对产品进行软、硬件免费升级。
(11)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其产品寿命的说明、设备使用限制条件,并提供产品的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指标。在寿命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产品供应商承担责任。
(12)设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的防雷和隔离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电源防雷器、隔离变压器、浪涌保护器等,相关费用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
(13)本次报价应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性能保证、相关技术服务。
2、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设备的功能、性能指标必须满足本文件、各项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
(2)设备供应商所供设备和系统应能与业主已有系统互通,否则,应免费修改其设备和系统,保证与业主既有系统的互通。
(3)设备的操作界面、标识标牌等文字内容应为中文/英文。
2.1 传输及接入系统
系统组成:
传输系统包括以下部分:
传输系统利用光缆中的4芯构建线型(1+1)MSP保护的STM-4光同步数字传输系统;在科技楼一层实训室和车站实训基地控制室机房新设SDH622Mbit/s传输系统设备1套。
科技楼一层实训室传输系统与车站实训基地控制室机房传输系统通过2个STM-4光接口相连,为传输系统的重要通道提供保护。
序号 | 设备类型及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设备配置 | 备注 |
1 | SDH622Mb/s分插复用器(ADM)(科技楼) | 套 | 1 | 4x622Mb/s(o)、4XFE(o)、12XFE(e)、42x2Mb/s | 电源采用直流供电 |
2 | SDH 622Mb/s分插复用器(ADM)(站房) | 套 | 1 | 4x622Mb/s(o)、4XFE(o)、12XFE(e)、42x2Mb/s | 电源采用直流供电 |
3 | SDH 网络管理系统 | 套 | 1 | 采用机架或刀片式服务器,可靠、稳定、主流的操作系统:最低配置要求: CPU(四核)、双网卡、内存:32G、支持硬盘热插拔、KVM显示器、220V 交流冗余电源 | |
4 | 传输维护终端 | 套 | 1 | 采用可靠、稳定、主流的操作系统:最低配置:双核CPU、21"液晶、220V交流 | |
5 | 光电综合柜 | 套 | 2 | 96芯0DF子架、48系统RJ45子架、64个DDF子架 | 机柜颜色跟信号专业保持一致 |
6 | 传输机柜(站房) | 套 | 1 | 含托盘、双PDU | 机柜颜色跟信号专业保持一致 |
.
功能要求:
①技术指标
区间、站内接入层SDH622Mb/sADM设备交叉能力不低于128×128VC4和2016×2016VC12或等效 VC3(5G),设备群路侧应支持不少于4个STM-4(622Mb/s)光口,同时支路侧必须支持不少于4个STM-4(622Mb/s)光口。
SDH622Mb/s传输系统应支持仅需更换群路光口板即可平滑升级至SDH2.5Gb/s系统。
传输系统中具备交叉、时钟、电源等功能的关键板件冗余1+1备份,实现故障时在运行业务的无损伤切换;同一环内的2个光方向应设置于不同的光线路板上;2M支路接口出线板、FE以太网接口处理板、FE以太网电接口出线板、FE以太网光接口出线板均应不少于2块,支路板的配备应符合关键业务分布在不同的支路板上的要求。
MSTP622Mb/sADM设备具备业务接口类型包括622Mb/s光口、FE光口和电口、2Mb/s电口等。
SDH设备的定时基准可以从2048bit/s外部定时接口、STM-N接口、G.703支路接口的输入中获得,SDH设备应至少配备有二个外同步时钟输入接口和一个外同步时钟输出接口。
传输设备支路和线路侧光口应支持光功率的实时查询功能。
可靠性和可用性要求:MTBF应不小于175200小时,MTTR应不大于0.5h(不含路途),可用性应大于99.9998%。
传输设备应支持二层以太网透传、交换、汇聚、环网功能。
传输系统供设备具备接入综合网管(提供北向接口)、DCN网络、安全网络平台的能力。
②保护倒换要求
SDH设备应支持保护倒换功能,支持复用段保护(MSP)、子网连接保护(SNCP)、双节点互联保护(DNI)、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RPR环网保护。复用段保护(MSP)、子网连接保护(SNCP)遵照G.841,双节点互联保护(DNI)遵照G.842,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遵照IEEE802.1w。
I.系统保护
根据本网络的节点结构,系统保护可采用以下的几种方式:
a.1+1线路保护方式,适用于点对点和线型结构电路。
b.自愈环保护方式,适用于环形结构。
c.节点失效保护倒换、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
除以太网快速生成树保护(RSTP)方式外,其余保护方式切换时间必须小于50ms。
II.单元保护
公共单元部分如控制器、电源盘、时钟发生器、交叉连接矩阵等的1+1保护及支路的N+1保护均适用于以上保护方式。
a.保护切换应具有自动和人工切换两种方式。为防止由于断续失效引起保护频繁的切换,失效段必须先处于无故障状态,以后才能再次使用。
b.投标人应给出设备在切换过程中对DCC数据的保护措施,并给出信号在设备中的传输时延。
Ⅲ.复用段保护(MSP)倒换准则
光缆线路系统的复用段保护倒换准则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倒换,一旦检测到符合开始倒换的条件后,保护倒换应该在50ms内完成。完成倒换动作后应向SDH网管系统报告保护倒换事件。在返回式倒换方式下,当失效工作系统已经从失效状态中恢复时,必须至少等待5分钟至12分钟后才能被重新使用。
a.信号丢失(LOS)
b.帧丢失(LOF)
c.告警指示信号(AIS)
d.信号劣化
Ⅳ.以太网业务保护倒换
a.以太网业务透传保护:直接利用SDH提供的保护,包括复用段保护、子网连接保护。
b.以太网二层交换保护:采用分层保护方式。物理层采用SDH提供的保护,包括复用段保护、子网连接保护,或者MAC层采用RSTP协议保护。当MAC层倒换与物理层倒换(如SDH的复用段)同时使用时,应采用相应策略以保证两种倒换不会重叠发生。例如,可以采用拖延MAC层倒换时间来支持层间倒换;
c.以太环网保护:采用分层保护方式。物理层采用SDH保护来提供以太网业务的保护;MAC层采用RSTP协议或其他保护算法提供以太网业务保护。当MAC层倒换与物理层倒换同时使用时,采用相应策略以保证两种倒换不会重叠发生。
2)传输网管要求
网管服务器及终端配置
所有网管终端均采用中文界面。
(1)服务器配置
用机架或刀片式服务器,可靠、稳定、主流的操作系统。配置满足开通需要。最低配置要求: CPU(四核)、双网卡、内存:32G、支持硬盘热插拔、KVM显示器、220V 交流冗余电源
(2)网管终端配置
采用可靠、稳定、主流的操作系统,最低配置:双核CPU、21"液晶、220V交流
2、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办法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A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1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PDF(须签字盖章) | ||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询价公告中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响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并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要求: |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价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供应商应按4.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90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
响应方案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质量标准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完成期限 | 符合询价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
合同条款 |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
3.1.1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 |||
3.2.1 | 评审要求 |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
3.2.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
4、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5)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询价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价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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