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站中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6.4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6.42万元
招标联系人-0757-85856659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06.42万元
中标联系人雷迎松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无
开标时间:2023-10-13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站中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站中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12时至2023年10月19日12时止。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站中路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12时至2023年10月19日12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要求/承诺
第一候选人
广东纵横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1064244.13
雷迎松/粤高职证字第1300101074691号
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
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附件:评标情况
 
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5856659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60号交通建设大厦8楼
邮   编: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0757-81253005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编:52800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757-82556401-603
传  真:0757-82300722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  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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