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三采气厂2021年可溶性材料在苏里格气田的应用及适用性效果评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第三采气厂2021年可溶性材料在苏里格气田的应用及适用性效果评价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第三采气厂2021年可溶性材料在苏里格气田的应用及适用性效果评价。
1.2项目概况:
(1)研究目的:1、可溶性清管器、可溶性封堵器等在国内尚属于研究初期阶段,其具体技术性能和应用效果缺乏充分的试验验证和详尽科学数据指导,开展该类产品在苏里格气田的应用技术研究和适用性效果评价,对于指导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开展可溶性节流器研发与应用,可有效解决目前节流器打捞过程中存在的胶筒老化变形、节流器不能解封等问题,保证气井产能有效发挥,后续排采措施顺利实施。
(2)研究内容:
1.苏里格气田现有井下节流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机理分析。
2.收集并梳理采气三厂范围内清管器和封堵器现场应用试验过程记录,开展三类产品相关技术性能分析,开展苏里格气田的适用性评价,确定其操作规范,并为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3.分析影响节流器打捞的主要原因,如拉不动、无法解卡等,完成节流器关键零件(胶筒)可溶性材料替换、适用性研究,特殊流道堵塞器和溶解物开关装置研制等核心技术。
4.对可溶性节流器工艺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完成节流器样机参数设计、结构设计和图纸绘制。
5.开展新型节流器样机下井和正常作业过程的数值模拟与动态仿真,样机零部件加工与选型,整机装配与型式试验。
6.新型节流器措施井遴选规范,开展2口现场试验,效果评价。
7.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不限。
1.5资金来源:厂操作成本。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1-CQ3-F008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单位: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分类: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或最新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科研人员不得少于10人,要求如下:
2.3.1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副教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研究工作5年以上,承诺全程参与项目开题、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汇报等工作(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高校在职证明)及承诺);
2.3.2其他研究人员不少于9人,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或学生证)。
2.4信誉要求:
2.4.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2.4.2服务商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2)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3)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5服务商承诺(服务商自行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5.1遵守双方关于保密、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约定,具体内容见“九、合同文本”中相关内容;
2.5.2接受油田公司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文件的获取: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7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项目单位联系人:王维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477722817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雪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243821其他:谈判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
1.2项目概况:
(1)研究目的:1、可溶性清管器、可溶性封堵器等在国内尚属于研究初期阶段,其具体技术性能和应用效果缺乏充分的试验验证和详尽科学数据指导,开展该类产品在苏里格气田的应用技术研究和适用性效果评价,对于指导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2、开展可溶性节流器研发与应用,可有效解决目前节流器打捞过程中存在的胶筒老化变形、节流器不能解封等问题,保证气井产能有效发挥,后续排采措施顺利实施。
(2)研究内容:
1.苏里格气田现有井下节流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机理分析。
2.收集并梳理采气三厂范围内清管器和封堵器现场应用试验过程记录,开展三类产品相关技术性能分析,开展苏里格气田的适用性评价,确定其操作规范,并为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3.分析影响节流器打捞的主要原因,如拉不动、无法解卡等,完成节流器关键零件(胶筒)可溶性材料替换、适用性研究,特殊流道堵塞器和溶解物开关装置研制等核心技术。
4.对可溶性节流器工艺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完成节流器样机参数设计、结构设计和图纸绘制。
5.开展新型节流器样机下井和正常作业过程的数值模拟与动态仿真,样机零部件加工与选型,整机装配与型式试验。
6.新型节流器措施井遴选规范,开展2口现场试验,效果评价。
7.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4服务地点:不限。
1.5资金来源:厂操作成本。
1.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2021-CQ3-F008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单位: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分类:其他供应商资格要求:2.1资质要求: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19年或最新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0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人员要求:投入本项目科研人员不得少于10人,要求如下:
2.3.1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副教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研究工作5年以上,承诺全程参与项目开题、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汇报等工作(提供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高校在职证明)及承诺);
2.3.2其他研究人员不少于9人,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或学生证)。
2.4信誉要求:
2.4.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如分公司参加谈判的需同时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查询截图);
2.4.2服务商不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清退市场;(2)被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3)有其他不能履约的情形。
2.5服务商承诺(服务商自行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5.1遵守双方关于保密、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约定,具体内容见“九、合同文本”中相关内容;
2.5.2接受油田公司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文件的获取: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7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八路北民经一路湖北大厦1号楼5楼;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含税),售后不退,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项目单位联系人:王维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477722817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雪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243821其他:谈判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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