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单编号:P-XJ-20241127-000026
二、采购单名称:浙石油销售浙西区域中心金华地区站点环保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采购方案
三、本次询价内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金华分公司管辖的站点(暂预估22座站点,若有新增站点,由采购方、中选方具体协商)环保应急预案满三年后需开展重新编制、评审、备案。为此,提起申请采购情况如下:委托具有加油站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能力的单位(机构),按照国家最新环保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地方要求,对站点充分进行风险辨识,并根据站点存在的风险,为金华分公司下属站点重新编制环保应急预案并完成评审、备案。
四、资格条件、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加油站环保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至报价当日期间完成过“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供环保预案编制服务”的单位(需提供相应合同)。
人员要求:无
其他: 无
五、询价文件获取:
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zjenergy.com.cn/)进行注册成为浙能供应商,可下载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 本项目报价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3. 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九、公告备注:
1、如未按要求在环保应急预案有效期满前2个月完成编制,按每延迟一天考核单站服务费的3%。 2、环保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会议、培训等所需的场地租用、讲师专家费、车辆及招待费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报价中,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请报价方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未正常上传报价文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人: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