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2023年分公司研发及运维人力项目第02包:华东区(项目/标包编号:0747-2361SCCZC517/02)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厦门分公司、宁波分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人保财险江西分公司”、“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根据入围结果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现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包名称:人保财险2023年分公司研发及运维人力项目第02包:华东区。
2.2招标范围:本包件拟选定2家投标人,根据人保财险江苏、江西、厦门、宁波、青岛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为人保财险相关分公司提供如下服务: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车险理赔线上化运维服务、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岗位工作平台运维服务,人保财险江西分公司赣鄱车险平台-赣犇修理厂服务,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车险管理辅助平台服务、非车险管理辅助平台服务、服务运营管理辅助平台服务,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保险+科技”系统2023年度运维服务,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决策支持及过程管理平台服务。具体采购内容为:拟采购专家二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类人员。其中,专家二级人员365人天、一级人员1895人天、二级人员2104人天(包括Java方向1904人天,C#.NET+Python技术方向200人天)、三级人员829人天(包括开发人员567人天,运维人员262人天),合计5193人天。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本包件为第02包。
2.5服务期限:本包件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若合同签订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则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6实施地点:江苏、江西、厦门、宁波、青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金融或保险行业信息化系统开发及运维类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体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的近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网络购标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5.3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0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2501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联系人:李松函、李雯、洛向刚、王毕申
电话:010-83923587、83923586
传真:010-83923200
电子邮件:lisonghan@sinochem.com、liwen03@sinochem.com
招标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