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五河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70.6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b2024whcgz0711
预算金额174.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影0552-5060261
中标公司江苏正云教学设备有限公司170.6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4年五河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4年06月21日 13: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

采购单位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区域安徽省公告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3:31
评审专家名单杨光,朱梅,戴月,张斓,张为民;
总中标金额¥174.399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
项目联系电话0552-5060261
采购单位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52-5060261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55020602

五河县智慧交通管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BB2021WHCGZ0731中标结果公告BB2020WHCGZ0841窗体顶端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Z0711

二、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正云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三环路

中标金额174.3999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70.61186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桌椅(一桌6椅)、幼儿双层床、区角柜、运动悬浮地板等

品牌:正云、比安奇、安力、海邦等

规格型号:ZY2016CZY24-0617、ZY24-0618、ZY24-0634

数量:桌椅(一桌6椅)135套、幼儿双层床240套、区角柜44组(每组5个不同种类)、运动悬浮地板5480平方米等

单价:桌椅(一桌6椅)1574元/套、幼儿双层床2922元/套、区角柜3597元/组、运动悬浮地板26元/平方米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梅(组长)、张斓、戴月、杨光、张为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收费金额:肆万叁仟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号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0552-5060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7层

联系方式:18096552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影(采购人代表)、李海心(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5060261(采购人代表)、18096552697(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投标响应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附件信息:

  • 中标结果公告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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