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NCSD标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答疑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0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NCSD标物资采购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编号:EEBW2020-134
各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商务部分:
1、无。
2. 技术部分
NC-DL-17包:
1、请问:笔架岭/黄牛岭一号/黄牛岭二号/吴圩机场/渠那/汪庄/甲午山/弄忙/渠芦,图纸中隧道照明配电箱14个,隧道洞室照明配电箱2个,与工程数量表对不上数量。
答复:黄牛岭隧道照明配电箱1面,吴圩机场隧道洞室照明配电箱图纸见附件。
2、包件号NC-DL-17招标清单与图纸数量符,隧道照明配电箱少2台,请明确图纸。
答复:黄牛岭隧道照明配电箱1面,吴圩机场隧道洞室照明配电箱图纸见附件。
3、主要元器件选型写的是国内外知名品牌,并不低于施工图产品档次,请明确是施耐德、ABB、西门子,还是国内外知名品牌。
答复:在这三家中优选。
4、请明确图纸是否为B型脱扣?
答复:按照图纸配置。
5、该图中元器件都在隧道箱照明箱中?EPS单独成柜?
答复:EPS单独成柜,图中元器件均在照明配电箱中。
6、黄牛岭一号隧道图纸如下:
图之后附工程数量表为:
请问:
(1) 此隧道内的EPS 实际需要是1台还是2台?
答复:EPS实际为1台。
(2) 若只需要1台,是K1.K2两台配电箱共用此一台EPS,还是其中一台连接EPS?
答复:照明配电箱也为1台。
(3) 如果只是一台接EPS,不接EPS的配电箱是否就是按照双电源下口的9个开关直接并联接入双电源下口的接线方式?
答复:不存在。
NC-DL-19包:
1、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的定义为:从事信息基础设施、软件系统、组织体系、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等方面,涵盖设计、研发、实施、运维、数据处理、测评等服务和保障业务领域的活动。所招包件物资90%为硬件设备,不涉及信息化的实施,此条件的设定与所招包件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删除。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2、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资质的评价办理单位为“信息化能力和信用评价中心”。该中心经中国信息协会研究,由中国信息化发展研究院发起成立。根据该中心公开信息查询入口(https://icsce.cn/adbot3/show.php?id=42)获知,目前主流厂家中仅有一家公司具有此资质,则招标条款具有唯一指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第五条。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删除。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3、根据我司参与并中标实施的大量隧道照明监控系统项目数据,均未要求需要“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资质”。特别是近期类似项目如渝怀二线、拉林铁路、郑万高铁、丽香铁路、大瑞铁路等的招标中,也均未要求过该资质,该要求带有明显的指定性和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第五条。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删除。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工信部2018年12月29日下发的《信软函[2018]507号文》“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继续实施”要求规定,此条不应该作为项目投标的限制条款。附文如下:
“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这两者是类似的要求,与国务院,净化营商环境法规相违背。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5、请提供本包件包含的图纸?
答复:隧道照明监控图纸见附件。
NC-TX-03包:
1、接入网系统技术规格书P4页2.1配置清单中OLT没有明确设备配置需求,请予以答复。
答复:OLT配置需求:2M口 80个
NC-TX-04包:
1、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中NC-TX-04包件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2.投标物资 须具有有效的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型号较多,因生产厂家实际取得同类物资的产品认证只需要某个型号的质量检验而不需要每个型号的质量检验,是否提供同类型的产品认证的质量检验报告即可?此条款中“投标物资”是否改为“投标同类物资”,恳请澄清!
答复:可以。“投标物资”改为“投标同类物资”。
2、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中NC-TX-04包件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3.投标物资(UPS、蓄电池、防雷设备)须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投标物资型号较多,因以往每条客运专线使用的同类物资规格型号各有差异,不一定与本次招标的物资型号全部一致,是否提供同类型的产品业绩即可?此条款中“投标物资”是否改为“投标同类物资”,恳请澄清!
答复:可以。“投标物资”改为“投标同类物资”。
3、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及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P109页的中NC-TX-04包件清单中要求“20KVA(模块化)”,而此包件的技术规格书的配置一览表P9页及相关UPS技术指标描述中未见有采用模块化的要求,而要求UPS采用工频在线式,恳请澄清!
答复:按技术规格书执行。
4、NC-TX-04包件技术规格书P9页的“注6: UPS设备、蓄电池组须配置监控模块,同时提供监控信息采集接口及开放性协议。”中要求蓄电池组须配置监控模块,以往蓄电池组配置的监控模块为动环监控厂家提供的而不是在本包件范畴,恳请澄清!
答复:UPS设备须配置监控模块,蓄电池组监控模块为动环监控厂家提供,不在本包件范畴。
5、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中NC-TX-04包件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2.投标物资 须具有有效的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型号较多,因生产厂家实际取得同类物资的产品认证只需要某个型号的质量检验而不需要每个型号的质量检验,是否提供同类型的产品认证的质量检验报告即可?此条款中“投标物资”是否改为“投标同类物资”,恳请澄清!
答复:可以。“投标物资”改为“投标同类物资”。
6、第4包件NC-TX-04技术规格书页码第20页中要求“输入电压:380V/220V±20%;”及第27页中UPS要求“遥测:三相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标示蓄电池电压、标示蓄电池温度。”,UPS输入输出电压方式一般有三进三出、三进单、单进单出,招标物资清单中UPS的20KVA、5KVA、1KVA各容量规格要求采用哪种?烦请给予澄清回复。
答复:UPS输入输出电压方式:20KVA为三进三出或三进单出,5KVA、1KVA为单进单出。
NC-TX-06包:
1、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
一、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
(1)系统具备列车启停检测功能,智能检测列车启停状态,能够配合其他智能视频分析功能联动告警。
(2)系统具备铁路站台智能动态越线监测功能,算法应能够自动识别站台黄线、白线、自动划定告警区域;系统应支持自动甄别工作人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站台越线监测应用用户报告)。
(3)系统具备区域入侵检测功能,系统支持自动甄别工作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区域入侵应用用户报告)。
(4)系统具备客流智能统计分析预警功能,算法自动统计设定区域内的客流密度,支持客流统计预警功能(提供铁路客流统计预警应用用户报告) 。
(5)系统具备行车室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智能检测人员离岗、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提供铁路行业人员在岗/离岗智能识别功能应用用户报告)。
以上技术规范包括其中相应的用户报告要求,不属于铁路综合视频575号建设技术规范的标准,超出范围,具有定制性。具市场调查,在中国高铁客运专线综合视频同类招标包件中,未曾有过该标准,该标准曾经用于学术论文,但实际是非标要求。是否可取消以上定制化技术要求?或同时满足铁路建设标准《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智能分析功能标准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
二、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TL9000的资质证明文件隶属于移动电信行业的专业质量体系认证,非铁路行业标准;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属于商务条件,非技术条件,属于明显的倾向性条款,能否取消?
答复: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 4.1.1.1综合视频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基本要求
7、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
(1)系统具备列车启停检测功能,智能检测列车启停状态,能够配合其他智能视频分析功能联动告警。
(2)系统具备铁路站台智能动态越线监测功能,算法应能够自动识别站台黄线、白线、自动划定告警区域;系统应支持自动甄别工作人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站台越线监测应用用户报告)。
(3)系统具备区域入侵检测功能,系统支持自动甄别工作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区域入侵应用用户报告)。
(4)系统具备客流智能统计分析预警功能,算法自动统计设定区域内的客流密度,支持客流统计预警功能(提供铁路客流统计预警应用用户报告) 。
(5)系统具备行车室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智能检测人员离岗、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提供铁路行业人员在岗/离岗智能识别功能应用用户报告)。
根据铁总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内容,列车启停及行车室状态检测等功能不在规范要求内,本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技术规格书不按铁总575号文内容进行要求,且第(2)(3)(4)(5)条要求上每一条都携带明显的商务要求,属于有针对性的特殊定制条款,具有明显指向性。
问: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是否满足铁总的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要求
(3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视频分析系统应具备至少一种视频分析相关专利(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本条款属于商务条款,在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不合理。且此要求具有唯一指向性。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
答复:取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视频分析相关专利的要求,其余部分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要求:4.1.2.1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1)、本项目为铁路项目,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该以铁总(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为依据而非以TL9000资质(属于电信行业资质)为准。技术要求及依据出现行业重大偏离。目前具备TL9000证书(含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只有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不足三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2)、国内具备颁发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的机构有多家,招标文件要求指定单位颁发特定资质特定等级证书存在为特定供应商定制招标条款。具有明显指向性。
问:能否去除该条款?
答复:1)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6、能否明确物资需求一览表中“前段准入”的具体技术要求?
答复:参考技术规格书“4.1.2.1主要技术指标2.服务器(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⑤防火墙设备⑥入侵检测设备”参数要求。
7、 能否明确物资需求一览表中“防雷器(室内)”的具体技术要求
答复:参考技术规格书“4.1.2.1主要技术指标6.线缆防雷器7.电源防雷器”参数要求。(P52-P53页)
8、能否明确物资需求一览表中“三层交换机”的具体端口数量要求?
答复:Eth10/100M/1000M口不少于48口,100/1000BaseX SFP口配置不少于8口。
9、本工程智能行为分析系统要求提供用户报告、软著证书、相关专利等多项资质报告要求,存在明显供应商指向性、排他性。请问本工程视频智能行为分析功能是否满足铁总的(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相关技术要求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取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视频分析相关专利的要求,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技术规格书要求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需具备TL9000资质要求,本资质要求为电信通讯行业专用质量认证体系,存在明显供应商指向性、指定供应商提供某种特定的检测报告和资格证书,排斥其他投标人,具有唯一指向。目前具备TL9000证书(含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网络安全平台产品厂家只有1家,不足三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否可以取消此要求?
答复: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技术规格书内的要求: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需具备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需具备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对该证书、资质要求存在明显指向性。据市场调研,同类物资招标的实际情况,查阅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法律要求、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对比其他同类项目,在高铁综合视频招标文件中,商务条件夹杂在技术条件内不合理,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七款的要求。
请问是否可以取消以上两条的资质要求?是否满足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的575号文件即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2、 技术规格书第21页
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
(1)系统具备列车启停检测功能,智能检测列车启停状态,能够配合其他智能视频分析功能联动告警。
(2)系统具备铁路站台智能动态越线监测功能,算法应能够自动识别站台黄线、白线、自动划定告警区域;系统应支持自动甄别工作人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站台越线监测应用用户报告)。
(3)系统具备区域入侵检测功能,系统支持自动甄别工作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区域入侵应用用户报告)。
(4)系统具备客流智能统计分析预警功能,算法自动统计设定区域内的客流密度,支持客流统计预警功能(提供铁路客流统计预警应用用户报告) 。
(5)系统具备行车室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智能检测人员离岗、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提供铁路行业人员在岗/离岗智能识别功能应用用户报告)。
以上技术规范属于列车视频监测系统,应用于列车前后环境状态、轮毂接触状态、弓网接触状态技术指标,非综合视频专业要求技术指标,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其中所要求提供的用户报告均属于定制化报告,属于控标条款,具有明显指向性,能否取消或满足(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智能分析功能标准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技术规格书中第45页、46页。
(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TL9000的资质证明文件属于非铁路行业标准;目前具备TL9000证书(含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网络安全平台产品厂家只有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不足三家,存在唯一指向性,同时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是否可以取消?
答复: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4、(3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视频分析系统应具备至少一种视频分析相关专利(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5项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此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能否取消?
答复:取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视频分析相关专利的要求,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公告里要求“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以及本包件的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目前同时取得视频监控系统与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的生产企业,无法同时具备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视频分析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的生产供应能力并且满足本包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条款“4.1.2.1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3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视频分析系统应具备至少一种视频分析相关专利(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建议:专项资格要求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改为5.代理商需持有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有效授权,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在招标文件第26页、第27页的“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3、投标物资(视频监控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的认证范围为视频监控节点设备,该包件的网络安全设备和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均不在此目录中,请确认?
答复:网络安全设备和智能视频分析系统无需单独提供CRCC认证。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视频监控系统与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划分在同一包件限制了部分潜在投标人,请问是否可以取消“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NC-TX-07包:
1、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公告附件的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包件号NC-TX-07配线架)中: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不少于三条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须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至少一个有效期内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问:此条要求使近期才开始研发生产智能配线架的厂家因缺乏业绩难以参与投标,使本次投标缺乏竞争性。能否改为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不少于一条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在技术规格书(包件号NC-TX-07配线架)第1.3条,标准、版本和性能中: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问:产品的外委喷漆厂家具有以上证书是否可以?
答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3、(11)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CRCC检测报告,包括智能光纤配线架、智能数据配线架。
问:配线架产品未在CRCC强制认证目录中,此条要求是否有必要?
答复:配线架产品取消CRCC检测报告。
4、(12)拥有投标产品的相关自主知识产权,须同时具有智能配线架的专利和网管软件的软件著作权。
问:此条要求具有唯一性倾向,使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是否有必要保留?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NC-TX-09包:
1、技术规格书中2.1. 需求清单中的货物需求清单,清单一览表中未注明铁塔类型(四管、四角、单管),请明确。
答复:2.1. 需求清单中的货物清单说明3表格规格型号中已明确采用自立式组合铁塔。
2、招标一览表中注明有限流避雷针42根,但技术规格书中4.3条款中⑦预留无线铁塔限流避雷针的安装条件(限流避雷针由招标方提供),请明确限流避雷针是否需要报价?
答复:限流避雷针需要报价。
3、技术规格书中4.3条款中第五小条中铁塔全部采取有效的防盗和防破坏装置,连接螺栓全部采用防盗螺栓,6米以上应采用双螺帽。与第六小条中铁塔自地面以上6米范围内应采取有效的防盗和防破坏装置。互相矛盾,请明确以那条为准?
答复:铁塔主材与主材连接位置均采用双螺母,自地面6米范围内采用双螺母、含1个防盗螺母。
4、技术规格书中4.3条款中的塔脚底板以上裸露的地脚螺栓需进行防护处理,需安装专用的地脚螺栓防护罩,防护罩应同时具备防锈、防盗和监控地脚螺栓松动的功能。防护罩具有防锈功能,如同时具备防盗和监控地脚螺栓松动的功能其造价将很高。请明确是否需要具备防盗和监控地脚螺栓松动的功能?如需具备请明确监控松动功能的具体要求?
答复:取消地脚螺栓防护罩,塔脚底板以上裸露的地脚螺栓需涂装黄油防腐并加装防护帽保护处理以达到防腐的功能,地脚螺丝通过采用销钉方式以达到具备防盗的功能。
NC-TX-10包:
1、根据招标文件P34-35页,序号14,NC-TX-10投标人专项资格,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手持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建议:因数字无线通信系统是单独一项系统,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目录内容对此项没有认证要求,为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议取消数字无线通信系统手持台CRCC认证要求,此次澄清只澄清数字无线通信系统与OPH、GPH及SIM卡无关。
答复: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根据数字无线通信系统及手持终端NC-TX-10技术规格书P22页4.3.4天馈系统中全向天线最大功率500W
全向天线
建议:设备厂商没有能满足500W要求,厂家标准为50W,建议改成50W
答复:经核实全向天线最大功率为50W。
3、包件一览表中,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标书第34页:“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招标物资设备入网许可证和入网检测报告;”
其中GPH,OPH,SIM 卡设备物资是铁路专用通信设备,所有厂家不具备上述资质。是否可以取消此条要求?
答复:“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招标物资设备入网许可证和入网检测报告”不做要求。
NC-TX-11包:
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NCSD标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附件1 包号:NC-TX-11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请问招标人:由于数字直放站设备刚刚运用不久的新产品,目前开通的线路仅有几条线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目前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商无法达到招标法要求的生产商家数,是否能改成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答复: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改为:“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2、光纤直放站技术规格书中4.3.3条款2)光纤直放站
每台数字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应具备至少连接12台远端机环形组网的能力,直放站上行底噪应满足本工程方案的前提下不影响基站(含本工程新设基站和其他线路既有基站)的正常使用,需提供已开通运营的铁路工程用户报告。
请问招标人:由于数字直放站设备刚刚运用不久的新产品,目前开通的线路仅有几条线路,目前能做到每台数字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应具备至少连接12台远端机环形组网的能力并提供已开通运营的铁路工程用户报告。带有一定的指向性,能否改成每台数字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应具备至少连接12台远端机环形组网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供招标方审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公告附表中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数字直放站设备属于新产品,去除被限制投标的制造商,目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仅有一家。因此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更改业绩要求?更改为: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答复: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改为:“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NC-XH-04包:
1、招标文件第NC-XH-04包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物资明细与技术规格书中6.规格和数量中的物资明细不一致,请明确以物资需求一览表还是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答复: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
2、招标文中物资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明细及数量与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物资明细及数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物资明细及需求数量为准?
答复: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
3、招标文中物资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第三项“扼流变压器 600/25(50HZ) 15台”请问具体型号是否为“扼流变压器 BE2-600/25(50HZ) 15台 ”?
答复:报价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第三项“扼流变压器 600/25(50HZ) 15台不参与此次报价。
4、招标文中物资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第三项“扼流变压器(含适配器)800/25(40HZ)2台”请问具体型号是为“扼流变压器(含适配器) BES1-800/25(400HZ) 2台 ”?
答复:“扼流变压器(含适配器)800/25(40HZ)2台”是物资列表中第四项,本项不参与此次报价。报价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
5、根据招标文件 附表1中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所列“投标主要物资(扼流变压器、轨道变压器、防护盒)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的“监测型防护盒HF4-25A,含底座 ”,该项产品为非标产品,不在CRCC认证范围内,无法提供CRCC认证证书,是否可以只提供有CMA或CAL或CNAS有效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即可?
答复:可以
招 标 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NCSD标项目经理部
2021年 1 月 12日
招标编号:EEBW2020-134
各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商务部分:
1、无。
2. 技术部分
NC-DL-17包:
1、请问:笔架岭/黄牛岭一号/黄牛岭二号/吴圩机场/渠那/汪庄/甲午山/弄忙/渠芦,图纸中隧道照明配电箱14个,隧道洞室照明配电箱2个,与工程数量表对不上数量。
答复:黄牛岭隧道照明配电箱1面,吴圩机场隧道洞室照明配电箱图纸见附件。
2、包件号NC-DL-17招标清单与图纸数量符,隧道照明配电箱少2台,请明确图纸。
答复:黄牛岭隧道照明配电箱1面,吴圩机场隧道洞室照明配电箱图纸见附件。
3、主要元器件选型写的是国内外知名品牌,并不低于施工图产品档次,请明确是施耐德、ABB、西门子,还是国内外知名品牌。
答复:在这三家中优选。
4、请明确图纸是否为B型脱扣?
答复:按照图纸配置。
5、该图中元器件都在隧道箱照明箱中?EPS单独成柜?
答复:EPS单独成柜,图中元器件均在照明配电箱中。
6、黄牛岭一号隧道图纸如下:
图之后附工程数量表为:
请问:
(1) 此隧道内的EPS 实际需要是1台还是2台?
答复:EPS实际为1台。
(2) 若只需要1台,是K1.K2两台配电箱共用此一台EPS,还是其中一台连接EPS?
答复:照明配电箱也为1台。
(3) 如果只是一台接EPS,不接EPS的配电箱是否就是按照双电源下口的9个开关直接并联接入双电源下口的接线方式?
答复:不存在。
NC-DL-19包:
1、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的定义为:从事信息基础设施、软件系统、组织体系、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等方面,涵盖设计、研发、实施、运维、数据处理、测评等服务和保障业务领域的活动。所招包件物资90%为硬件设备,不涉及信息化的实施,此条件的设定与所招包件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删除。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2、 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资质的评价办理单位为“信息化能力和信用评价中心”。该中心经中国信息协会研究,由中国信息化发展研究院发起成立。根据该中心公开信息查询入口(https://icsce.cn/adbot3/show.php?id=42)获知,目前主流厂家中仅有一家公司具有此资质,则招标条款具有唯一指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第五条。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删除。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3、根据我司参与并中标实施的大量隧道照明监控系统项目数据,均未要求需要“信息化建设及服务能力资质”。特别是近期类似项目如渝怀二线、拉林铁路、郑万高铁、丽香铁路、大瑞铁路等的招标中,也均未要求过该资质,该要求带有明显的指定性和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一章第五条。请招标人予以澄清删除。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工信部2018年12月29日下发的《信软函[2018]507号文》“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继续实施”要求规定,此条不应该作为项目投标的限制条款。附文如下:
“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这两者是类似的要求,与国务院,净化营商环境法规相违背。
答复:信息化建设及信用评价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做要求。
5、请提供本包件包含的图纸?
答复:隧道照明监控图纸见附件。
NC-TX-03包:
1、接入网系统技术规格书P4页2.1配置清单中OLT没有明确设备配置需求,请予以答复。
答复:OLT配置需求:2M口 80个
NC-TX-04包:
1、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中NC-TX-04包件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2.投标物资 须具有有效的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型号较多,因生产厂家实际取得同类物资的产品认证只需要某个型号的质量检验而不需要每个型号的质量检验,是否提供同类型的产品认证的质量检验报告即可?此条款中“投标物资”是否改为“投标同类物资”,恳请澄清!
答复:可以。“投标物资”改为“投标同类物资”。
2、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中NC-TX-04包件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3.投标物资(UPS、蓄电池、防雷设备)须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投标物资型号较多,因以往每条客运专线使用的同类物资规格型号各有差异,不一定与本次招标的物资型号全部一致,是否提供同类型的产品业绩即可?此条款中“投标物资”是否改为“投标同类物资”,恳请澄清!
答复:可以。“投标物资”改为“投标同类物资”。
3、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及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P109页的中NC-TX-04包件清单中要求“20KVA(模块化)”,而此包件的技术规格书的配置一览表P9页及相关UPS技术指标描述中未见有采用模块化的要求,而要求UPS采用工频在线式,恳请澄清!
答复:按技术规格书执行。
4、NC-TX-04包件技术规格书P9页的“注6: UPS设备、蓄电池组须配置监控模块,同时提供监控信息采集接口及开放性协议。”中要求蓄电池组须配置监控模块,以往蓄电池组配置的监控模块为动环监控厂家提供的而不是在本包件范畴,恳请澄清!
答复:UPS设备须配置监控模块,蓄电池组监控模块为动环监控厂家提供,不在本包件范畴。
5、招标文件公告附件1的P21页中NC-TX-04包件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2.投标物资 须具有有效的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型号较多,因生产厂家实际取得同类物资的产品认证只需要某个型号的质量检验而不需要每个型号的质量检验,是否提供同类型的产品认证的质量检验报告即可?此条款中“投标物资”是否改为“投标同类物资”,恳请澄清!
答复:可以。“投标物资”改为“投标同类物资”。
6、第4包件NC-TX-04技术规格书页码第20页中要求“输入电压:380V/220V±20%;”及第27页中UPS要求“遥测:三相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标示蓄电池电压、标示蓄电池温度。”,UPS输入输出电压方式一般有三进三出、三进单、单进单出,招标物资清单中UPS的20KVA、5KVA、1KVA各容量规格要求采用哪种?烦请给予澄清回复。
答复:UPS输入输出电压方式:20KVA为三进三出或三进单出,5KVA、1KVA为单进单出。
NC-TX-06包:
1、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
一、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
(1)系统具备列车启停检测功能,智能检测列车启停状态,能够配合其他智能视频分析功能联动告警。
(2)系统具备铁路站台智能动态越线监测功能,算法应能够自动识别站台黄线、白线、自动划定告警区域;系统应支持自动甄别工作人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站台越线监测应用用户报告)。
(3)系统具备区域入侵检测功能,系统支持自动甄别工作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区域入侵应用用户报告)。
(4)系统具备客流智能统计分析预警功能,算法自动统计设定区域内的客流密度,支持客流统计预警功能(提供铁路客流统计预警应用用户报告) 。
(5)系统具备行车室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智能检测人员离岗、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提供铁路行业人员在岗/离岗智能识别功能应用用户报告)。
以上技术规范包括其中相应的用户报告要求,不属于铁路综合视频575号建设技术规范的标准,超出范围,具有定制性。具市场调查,在中国高铁客运专线综合视频同类招标包件中,未曾有过该标准,该标准曾经用于学术论文,但实际是非标要求。是否可取消以上定制化技术要求?或同时满足铁路建设标准《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智能分析功能标准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
二、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TL9000的资质证明文件隶属于移动电信行业的专业质量体系认证,非铁路行业标准;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属于商务条件,非技术条件,属于明显的倾向性条款,能否取消?
答复: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中 4.1.1.1综合视频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基本要求
7、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
(1)系统具备列车启停检测功能,智能检测列车启停状态,能够配合其他智能视频分析功能联动告警。
(2)系统具备铁路站台智能动态越线监测功能,算法应能够自动识别站台黄线、白线、自动划定告警区域;系统应支持自动甄别工作人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站台越线监测应用用户报告)。
(3)系统具备区域入侵检测功能,系统支持自动甄别工作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区域入侵应用用户报告)。
(4)系统具备客流智能统计分析预警功能,算法自动统计设定区域内的客流密度,支持客流统计预警功能(提供铁路客流统计预警应用用户报告) 。
(5)系统具备行车室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智能检测人员离岗、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提供铁路行业人员在岗/离岗智能识别功能应用用户报告)。
根据铁总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内容,列车启停及行车室状态检测等功能不在规范要求内,本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技术规格书不按铁总575号文内容进行要求,且第(2)(3)(4)(5)条要求上每一条都携带明显的商务要求,属于有针对性的特殊定制条款,具有明显指向性。
问: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是否满足铁总的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要求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要求
(3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视频分析系统应具备至少一种视频分析相关专利(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本条款属于商务条款,在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不合理。且此要求具有唯一指向性。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问: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
答复:取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视频分析相关专利的要求,其余部分按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执行。
5、招标文件要求:4.1.2.1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1)、本项目为铁路项目,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该以铁总(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为依据而非以TL9000资质(属于电信行业资质)为准。技术要求及依据出现行业重大偏离。目前具备TL9000证书(含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只有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不足三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2)、国内具备颁发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的机构有多家,招标文件要求指定单位颁发特定资质特定等级证书存在为特定供应商定制招标条款。具有明显指向性。
问:能否去除该条款?
答复:1)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2)按招标文件执行。
6、能否明确物资需求一览表中“前段准入”的具体技术要求?
答复:参考技术规格书“4.1.2.1主要技术指标2.服务器(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⑤防火墙设备⑥入侵检测设备”参数要求。
7、 能否明确物资需求一览表中“防雷器(室内)”的具体技术要求
答复:参考技术规格书“4.1.2.1主要技术指标6.线缆防雷器7.电源防雷器”参数要求。(P52-P53页)
8、能否明确物资需求一览表中“三层交换机”的具体端口数量要求?
答复:Eth10/100M/1000M口不少于48口,100/1000BaseX SFP口配置不少于8口。
9、本工程智能行为分析系统要求提供用户报告、软著证书、相关专利等多项资质报告要求,存在明显供应商指向性、排他性。请问本工程视频智能行为分析功能是否满足铁总的(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相关技术要求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取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视频分析相关专利的要求,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0、技术规格书要求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需具备TL9000资质要求,本资质要求为电信通讯行业专用质量认证体系,存在明显供应商指向性、指定供应商提供某种特定的检测报告和资格证书,排斥其他投标人,具有唯一指向。目前具备TL9000证书(含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网络安全平台产品厂家只有1家,不足三家。不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否可以取消此要求?
答复: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技术规格书内的要求: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需具备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需具备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对该证书、资质要求存在明显指向性。据市场调研,同类物资招标的实际情况,查阅与招标项目有关的法律要求、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对比其他同类项目,在高铁综合视频招标文件中,商务条件夹杂在技术条件内不合理,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七款的要求。
请问是否可以取消以上两条的资质要求?是否满足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的575号文件即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2、 技术规格书第21页
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智能视频分析功能:
(1)系统具备列车启停检测功能,智能检测列车启停状态,能够配合其他智能视频分析功能联动告警。
(2)系统具备铁路站台智能动态越线监测功能,算法应能够自动识别站台黄线、白线、自动划定告警区域;系统应支持自动甄别工作人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站台越线监测应用用户报告)。
(3)系统具备区域入侵检测功能,系统支持自动甄别工作员,减少误报(提供铁路区域入侵应用用户报告)。
(4)系统具备客流智能统计分析预警功能,算法自动统计设定区域内的客流密度,支持客流统计预警功能(提供铁路客流统计预警应用用户报告) 。
(5)系统具备行车室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监测功能:智能检测人员离岗、睡觉、玩手机等不当行为(提供铁路行业人员在岗/离岗智能识别功能应用用户报告)。
以上技术规范属于列车视频监测系统,应用于列车前后环境状态、轮毂接触状态、弓网接触状态技术指标,非综合视频专业要求技术指标,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二款,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其中所要求提供的用户报告均属于定制化报告,属于控标条款,具有明显指向性,能否取消或满足(Q/CR 575-2017)《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中智能分析功能标准即可?
答复:(2)、(3)、(4)、(5)取消用户报告,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技术规格书中第45页、46页。
(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TL9000的资质证明文件属于非铁路行业标准;目前具备TL9000证书(含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网络安全平台产品厂家只有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不足三家,存在唯一指向性,同时违背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是否可以取消?
答复:取消TL9000资质证明文件,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4、(3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视频分析系统应具备至少一种视频分析相关专利(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5项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此条款,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能否取消?
答复:取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视频分析相关专利的要求,其余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公告里要求“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以及本包件的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目前同时取得视频监控系统与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的生产企业,无法同时具备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视频分析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的生产供应能力并且满足本包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条款“4.1.2.1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3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
7)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视频分析系统应具备至少一种视频分析相关专利(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8)网络安全防护平台
网络安全设备厂商须获得TL9000资质证明文件、提供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颁发的国家级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资质证书、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安全工程类三级资质》。”
建议:专项资格要求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改为5.代理商需持有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有效授权,且生产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在招标文件第26页、第27页的“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3、投标物资(视频监控系统,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的认证范围为视频监控节点设备,该包件的网络安全设备和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均不在此目录中,请确认?
答复:网络安全设备和智能视频分析系统无需单独提供CRCC认证。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视频监控系统与电源及环境监控系统划分在同一包件限制了部分潜在投标人,请问是否可以取消“5、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NC-TX-07包:
1、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公告附件的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包件号NC-TX-07配线架)中: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不少于三条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须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至少一个有效期内的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问:此条要求使近期才开始研发生产智能配线架的厂家因缺乏业绩难以参与投标,使本次投标缺乏竞争性。能否改为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不少于一条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在技术规格书(包件号NC-TX-07配线架)第1.3条,标准、版本和性能中: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问:产品的外委喷漆厂家具有以上证书是否可以?
答复: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3、(11)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的CRCC检测报告,包括智能光纤配线架、智能数据配线架。
问:配线架产品未在CRCC强制认证目录中,此条要求是否有必要?
答复:配线架产品取消CRCC检测报告。
4、(12)拥有投标产品的相关自主知识产权,须同时具有智能配线架的专利和网管软件的软件著作权。
问:此条要求具有唯一性倾向,使本次招标缺乏竞争性,是否有必要保留?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NC-TX-09包:
1、技术规格书中2.1. 需求清单中的货物需求清单,清单一览表中未注明铁塔类型(四管、四角、单管),请明确。
答复:2.1. 需求清单中的货物清单说明3表格规格型号中已明确采用自立式组合铁塔。
2、招标一览表中注明有限流避雷针42根,但技术规格书中4.3条款中⑦预留无线铁塔限流避雷针的安装条件(限流避雷针由招标方提供),请明确限流避雷针是否需要报价?
答复:限流避雷针需要报价。
3、技术规格书中4.3条款中第五小条中铁塔全部采取有效的防盗和防破坏装置,连接螺栓全部采用防盗螺栓,6米以上应采用双螺帽。与第六小条中铁塔自地面以上6米范围内应采取有效的防盗和防破坏装置。互相矛盾,请明确以那条为准?
答复:铁塔主材与主材连接位置均采用双螺母,自地面6米范围内采用双螺母、含1个防盗螺母。
4、技术规格书中4.3条款中的塔脚底板以上裸露的地脚螺栓需进行防护处理,需安装专用的地脚螺栓防护罩,防护罩应同时具备防锈、防盗和监控地脚螺栓松动的功能。防护罩具有防锈功能,如同时具备防盗和监控地脚螺栓松动的功能其造价将很高。请明确是否需要具备防盗和监控地脚螺栓松动的功能?如需具备请明确监控松动功能的具体要求?
答复:取消地脚螺栓防护罩,塔脚底板以上裸露的地脚螺栓需涂装黄油防腐并加装防护帽保护处理以达到防腐的功能,地脚螺丝通过采用销钉方式以达到具备防盗的功能。
NC-TX-10包:
1、根据招标文件P34-35页,序号14,NC-TX-10投标人专项资格,2)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手持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
建议:因数字无线通信系统是单独一项系统,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目录内容对此项没有认证要求,为保证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议取消数字无线通信系统手持台CRCC认证要求,此次澄清只澄清数字无线通信系统与OPH、GPH及SIM卡无关。
答复: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2、根据数字无线通信系统及手持终端NC-TX-10技术规格书P22页4.3.4天馈系统中全向天线最大功率500W
全向天线
型号 | ARO-400FD-NP-05 |
频率范围MHZ | 1-3000 |
标准阻抗Ω | 50 |
最大功率W | 500 |
插入损耗DB | ≤0.2 |
驻波比VSWR | ≤1.25 |
雷电保护 | 1/4 入波长短路 |
接头型号 | N头N座 |
外型尺寸 | 65W*45H*20mm |
重量g | 200g |
工作温度 | -40~+85℃ |
相对湿度 | 5%~95% |
建议:设备厂商没有能满足500W要求,厂家标准为50W,建议改成50W
答复:经核实全向天线最大功率为50W。
3、包件一览表中,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标书第34页:“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招标物资设备入网许可证和入网检测报告;”
其中GPH,OPH,SIM 卡设备物资是铁路专用通信设备,所有厂家不具备上述资质。是否可以取消此条要求?
答复:“生产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招标物资设备入网许可证和入网检测报告”不做要求。
NC-TX-11包:
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NCSD标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附件1 包号:NC-TX-11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请问招标人:由于数字直放站设备刚刚运用不久的新产品,目前开通的线路仅有几条线路,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目前符合招标要求的生产商无法达到招标法要求的生产商家数,是否能改成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答复: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改为:“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2、光纤直放站技术规格书中4.3.3条款2)光纤直放站
每台数字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应具备至少连接12台远端机环形组网的能力,直放站上行底噪应满足本工程方案的前提下不影响基站(含本工程新设基站和其他线路既有基站)的正常使用,需提供已开通运营的铁路工程用户报告。
请问招标人:由于数字直放站设备刚刚运用不久的新产品,目前开通的线路仅有几条线路,目前能做到每台数字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应具备至少连接12台远端机环形组网的能力并提供已开通运营的铁路工程用户报告。带有一定的指向性,能否改成每台数字光纤直放站近端机应具备至少连接12台远端机环形组网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供招标方审查。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公告附表中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数字直放站设备属于新产品,去除被限制投标的制造商,目前能满足招标要求的仅有一家。因此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更改业绩要求?更改为: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
答复: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业务处出具的运行证明影印件;”改为:“4.投标物资须具有设计速度25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
NC-XH-04包:
1、招标文件第NC-XH-04包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物资明细与技术规格书中6.规格和数量中的物资明细不一致,请明确以物资需求一览表还是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答复: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
2、招标文中物资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明细及数量与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物资明细及数量不一致,请问:以哪个物资明细及需求数量为准?
答复: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
3、招标文中物资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第三项“扼流变压器 600/25(50HZ) 15台”请问具体型号是否为“扼流变压器 BE2-600/25(50HZ) 15台 ”?
答复:报价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第三项“扼流变压器 600/25(50HZ) 15台不参与此次报价。
4、招标文中物资需求一览表所列物资第三项“扼流变压器(含适配器)800/25(40HZ)2台”请问具体型号是为“扼流变压器(含适配器) BES1-800/25(400HZ) 2台 ”?
答复:“扼流变压器(含适配器)800/25(40HZ)2台”是物资列表中第四项,本项不参与此次报价。报价以技术规格书第6条规格和数量表为准。
5、根据招标文件 附表1中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所列“投标主要物资(扼流变压器、轨道变压器、防护盒)须提供有效期内的CRCC认证证书”,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的“监测型防护盒HF4-25A,含底座 ”,该项产品为非标产品,不在CRCC认证范围内,无法提供CRCC认证证书,是否可以只提供有CMA或CAL或CNAS有效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即可?
答复:可以
招 标 人: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新建南宁至崇左铁路站后NCSD标项目经理部
2021年 1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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