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淮安市兴淮河工程项目已经淮安市发改委(淮发改投资复〔2024〕18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根据项目主管部门安排,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工程、堤防加固及岸坡防护工程、建筑物工程、渠北排灌体系影响工程等。
具体包括:
1、河道工程:开挖河道总长 9.91km,设计流量136-266m³/s;
2、防护工程:河道两侧岸坡防护 17.25km(两岸合计);
3、堤防工程:河道两岸复堤加固 9969m(两岸合计);
4、建筑物工程:新建交叉建筑物共 13 座,其中水闸工程 5 座,设计流量136-9.09m³/s,灌溉地涵工程3座,设计流量7.10-3.26m³/s,桥梁工程 5 座;
5、渠北排灌体系影响工程:赔建灌溉泵站 2 座、灌溉渠道 4.57km、排水沟 6.96km,疏浚河道 1.0km,赔建灌排水建筑物共计 81 座等。
工程批复总工期33个月。
本次征迁范围:
2.2.1占地范围
淮安市兴淮河工程永久用地主要包括河道扩挖占地、堤防加固占地、调度河赔建占地、永久弃土区占地、建筑物占地、渠北影响工程占地,临时占地主要包括排泥场占地区、临时弃土区、施工布置区。占地范围涉淮安区钦工镇、顺河镇、山阳街道等3个乡镇(街道)。
2.2.2主要实物指标(可研阶段)
工程建设用地总面积3146.45亩,其中永久用地925.24亩,临时用地2221.21亩。搬迁安置人口为123户474人。生产安置人口586人。影响事业单位1个,拆迁各类房屋962.2m2。影响专项设施电力线路33道、通讯线路141道、道路3.09万m2、桥47座、涵洞562个、闸18座、电灌站7座,渡槽10座等。实际实物量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2.3安置方案
生产安置方式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的相关内容,被征地农民均采用社会保障的安置方式,规划安置人口586人;房屋搬迁安置根据地方意见采取新建集中安置区和迁入现有居民点安置两种方式规划安置474人,规划新建集中安置区1个;事业单位采取整体搬迁及货币补偿的补偿处理方案;专项设施采用迁改建或补偿的处理方案。
2.2.4补偿投资
永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省政府关于淮安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117号)及地方文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所需资金的最低筹资标准依据苏政发[2021]8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规定计算。
临时占地及房屋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江苏省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06号)确定,专项设施根据复建方案投资计列。
根据淮安市发改委可研批复,淮安市兴淮河工程移民补偿投资4.08 亿元。
2.3本次招标内容:淮安市兴淮河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内容包括对移民安置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理、监督评估并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细则、提交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等《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涉及本工程移民安置实物复核、结余增补项目的移民监督评估等直至工程竣工为止所有相关工作;负责淮安市境内移民安置专项验收监督评估统筹、汇总等相关工作,对淮安市兴淮河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数据进行技术汇总,编制兴淮河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服务期限:11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
(2)业绩要求: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同时提供:1.合同协议书,2.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二者缺一不可。3.中标通知书(如有)。链接诚信库】。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总监督评估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4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上述材料链接诚信库】。
(6)其他要求:
①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查询发现存在该情形的,将相应网页截图(包括列入原因、列入日期、查询日期等信息)并提交评委签字确认,其资格后审不合格;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链接诚信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
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 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4.2购买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开标模式: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本招标项目与淮安市兴淮河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报告编制单位项目为同一批次招标。开标顺序依次为淮安市兴淮河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报告编制单位、淮安市兴淮河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总监督评估师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社会保险 |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从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否则按相应人员缺失处理。 |
9.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220万元。
7.4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及组织机构:31分;2.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50分;3.投标报价:19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得分高的优先,如果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表决确定。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1) |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监督评估机构组建(17分)(不含总监督评估师) | 1、投标人配备的监督评估人员不少于9人(不含总监督评估师,明确1人为副总监督评估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的监督评估人员需满足工作需要。具有移民、测量、财务、档案、土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每专业有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人不重复计分)的得1分,最多得6分。(应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应能证明人员从业的专业及职称) 3、监督评估人员中,每有1人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格证书的加4分,最多加4分。提供资格证书,否则不得分。 4、监督评估人员中每有一名持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1.5分,最多得3分。 同一人具有多项资格证书的不重复得分,应将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 | 17 |
总监督评估师素质(5分) | 拟任总监督评估师自2019年4月1日(以移民专项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征地移民安置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总监督评估师或移民监理总监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有1项得5分,最多得5分。 【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5 | ||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6分) | 自2019年4月1日(以移民专项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每有1个征地移民安置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者由业主出具的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完成的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6 | |
投标人资信(3分) | 投标人取得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时间需在有效期之内)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3 | ||
2.2.4 (2)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评分标准
|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 | ①监督评估工作人员守则完善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②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③监督评估方法、措施合理、得当,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④监督评估要点合理、得当,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⑥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到位的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
⑦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⑧评估工作量分析及相应人员配备计划合理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⑨保密制度措施合理可行得满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得基本分14分,投标报价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及以下,得19分。其余按内插法计算。 | 19 |
合计 | 100 |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深圳路9号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517-837123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佘工、肖工
电话:025-86338294
邮箱:475316021@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1595036052517328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