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CZC2023-C3-10039-YZL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河长制工作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1.1条中“注”里的第2小点进行更正 | 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无授权的则做无效竞标处理; | 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如未提供授权的,在本项目执行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一切责任的则由该供应商及其总公司共同承担; |
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1.1条增加第7小点 | / | 7.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一切责任的则由该供应商及其总公司共同承担(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3 | 现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3.2中的第1小点进行更正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本项目如为分公司或支公司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可以加盖其业务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事项理由:更正采购文件内容。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防城港市水利局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白沙万街道四川路37号
联系方式:18977005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 话:0770-288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