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宝胜(上海)线缆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一台 ?90X26D电缆护套挤出机生产线、一台1250弓绞机、一台成圈包膜机组(大)、一台瓦楞连锁铠装机项目 |
|||||||||||||||||||||||
项目地点 |
上海市金山工业区漕廊公路2888号 |
|||||||||||||||||||||||
项目概况 |
详情请见技术方案清单并结合现场情况 |
|||||||||||||||||||||||
交货期 |
90天。 |
|||||||||||||||||||||||
质保期 |
质保期从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起24个月。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费用说明 |
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 |
|
||||||||||||||||||||||
标书费 |
购买标书的时间:从即日起至开标前2日止 ,每天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个包的金额见如上述规定,交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见2.专用账户信息),只接受电汇,汇款时注明汇款事由(在摘要栏里,写上“招标办XXX项目标书费”)。标书售后不退。需要开具发票的投标人在电汇后及时提供开票资料。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
|||||||||||||||||||||||
专用账户信息 |
户名: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为:110820042910000632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宝胜桥支行。 (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分别支付,请选择电汇或者网汇方式的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汇款,在摘要栏里,写上“招标办-xxx项目xxx费用。标书费在开标前交至招标方的财务部。) |
|||||||||||||||||||||||
逾期说明 |
投标保证金、标书费若逾期,视为弃标,无参与开标的资格 |
|||||||||||||||||||||||
备注 |
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履约保证金的其他说明以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2、投标人具有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力量、加工设备及质量管理能力,具有制造、设计、安装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并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较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提供近3年完整财务报表(需由第三方审计盖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遵纪守法;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大于500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图纸押金 |
□退还不计息 □不退还 |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
|||||||||||||||||||||||
投标前技术澄清 |
投标人自行到现场进行技术澄清 |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03日 上午9:00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招标人发标 |
发标时间:2021年6月25日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 江苏省宝应县苏中北路1号 |
||||||||||||||||||||
开标会 |
时间 |
2021年7月03日 |
地点 |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会议室 江苏省宝应县苏中北路1号 |
||||||||||||||||||||
标书装订及密封要求 |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别按“商务标”、“技术标”组卷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技术标”共计贰个标袋;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 电话:0514-88238888 联系人:商务联系人 林先生:15150462289;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15252739533; 传真:0514-88249775 电子邮箱:1654860223@qq.com |
|||||||||||||||||||||||
付款方式 |
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90%,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后付总货款的10%,买方在支付设备验收款之前卖方需开具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力相应到质保期满。卖方在发货时同时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13%)。 |
|||||||||||||||||||||||
评标办法 |
商务评标办法:在各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确认无误且无异议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开始商务评标。 1.公开唱标 各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各投标人的报价情况逐一给予公开唱标,唱标结束后,投标人给予现场口头确认,如有异议,以投标人的纸质标书正本为准。若投标单位满足四家及四家以上,则淘汰最高价的投标单位; 2.二次报价 唱标结束后,各投标人依据的最新技术要求,各投标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3确定预中标人 各投标人的二次报价完毕后,结合技术评标意见,由招标人将二次报价情况向公司汇报,确定预中标人(只有一家预中标人,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各投标人的二次报价不再唱标、不对外公布)。在确认出预中标人后,不再接受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取消预中标人资格的情况除外); 4商务谈判 预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人依据招标人的控制价格进行商务谈判,然后将商务谈判结果向公司汇报,确定中标人;在商务谈判中,若投标人的报价与招标人的控制价有较大偏离时,招标人有权取消预中标人的预中标资格,并有权与其他投标人进行洽谈,重新确认预中标单位。此控制价不对各投标人进行公开; 5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再另行告知。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上述评标办法,如有变动,以商务标开标会开始前的《招标须知》办法为准。 |
投标公司名称: 投标代表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