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自来水改造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150.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dcz(2022)1201
预算金额150.1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731-58552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自来水改造安装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08日 17: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室)
预算金额 ¥150.10759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31-58552005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先生0731-58552005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岳塘区双马街道书院中路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力合星空·蜂巢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丽0731-5555510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自来水改造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DCZ(2022)12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自来水改造安装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10759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10759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第一节 招标清单一览表

以采购人出具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另附的工程量清单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分项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

2、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工程量清单详细复核,如发现清单有漏项或工程量有较大出入,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文件截止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如投标时未提出,则视同认可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全部施工图纸范围(若有图纸的话),在不发生图纸变更或采购人提出增项的情况下,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数量不做任何调整。

第二节 技术要求

    招标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自来水改造安装工程

2、项目招标控制价:1501075.92元。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一、二、三院自来水道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质保期(保修要求):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6、缺陷责任期:两年。

7、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采购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册)

9、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0、甲供材料情况:本项目无甲供材料。

二、招标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投标报价计价依据

1.1投标报价计价依据: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湖南省人民政府2004年颁布的第192号令《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率和材料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相关计费按以下文件执行:《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排水设施维护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的计费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湘建价[2022]146号);人工工资单价标准执行湘建价[2019]130号文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9〕61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保险费计费标准的通知》(预算中已包括社会保险)。施工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1.2计价说明

1.2.1预算外所发生的建安工程计日工按110元/天,装饰工程计日工按140元/天计算。

1.2.2红线范围内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便道等设备、设施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安装,发包人予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1.3. 本工程材料价格按根据《湘潭建设造价》2022年10月刊材料价格信息进行调整、缺项材料按市场调查计取。

2、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以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施工、材料全部由中标方负责采购,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对有关材料的品牌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合法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及环保部门的检测报告,并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上。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选择材料和设备的品牌、品质,采购前必须由建设单位看样定货,确定品牌,核定价格,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

3、项目施工主体及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职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三、招标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请投标单位务必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投标人编制有关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时所需的有关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中标方对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在进场前,必须进行知识学习及业务、安全培训。

4、中标方负责制定周密、完善的施工方案,并指派具备施工资格的工作人员具体操作实施本次装修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中标单位负责安全有序进行。

5、在施工前,中标方须为施工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负。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了周边房屋和他人的财物,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6、中标方须保护好施工现场内外的环境及卫生,施工材料及垃圾须集中堆放、清理。

应保证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对项目建设范围进行停水、断电、设施施工现场警示牌、警戒线、围挡等防护措施。如白天未完成施工作业,中标方晚上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灯并指派专人看守。

7、中标方应负责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施工进出道路处理及周边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协调,杜绝阻工事件的发生,由此产生的费用一概由中标方负责。

8、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规定组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9、磋商小组在审查投标人资格时,应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实行一票否决。

10、工程施工须严格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进行,如有漏项必须事先书面报告采购人,经采购人指定代表及主管领导签字认可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认定。采购人要求增补的项目,施工前须出具书面通知并进行工程签证。

11、服务响应:施工期间,接到采购人实施意见后,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部署,并在48小时内修复。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免费维修,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采购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2、投标人应负责自行解决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施工手续办理:投标人需要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城管、卫生、环保、治安、劳动、保险、安监等手续,由投标人负责,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招标标的的验收标准:

1.由招标单位负责组建验收小组。凡投标产品必须由验收小组鉴定是否符合招标项目的验收标准和实际需要,是否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2.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规定工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验收,扣履约保证金2000元,成交投标人逾期总工期的20%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3.验收阶段,经招标方监督验收不合格的,直至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六、招标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2、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质保期(保修要求):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执行。

4、缺陷责任期:两年。

七、招标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项目施工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结算方式

2.1付款条件:双方合同签订,项目资金到位,预付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后续按施工进度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经采购人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工程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2.2 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审核的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3 工程变更

2.3.1 采用暂估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3.2施工中凡涉及到的所有变更,必须事前取得采购单位主管领导及采购单位委托的监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在完工后2天内通知采购人到现场共同核实确认工作量后再办理签证,凡未书面通知采购人参与或逾期申办签证的,采购人概不承认,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自负。

3. 工程竣工结算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移交全部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附:竣工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竣工图;

(2)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及验收报告单;

(3)本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说明书、检验签证单等;

(4)现场施工记录、施工签证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技术资料等;

(5)工程检测数据、质量评定报告等;

(6)工程结算资料;

(7)其他按规定要求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4. 工程保修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保修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5.不合理报价

如果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或者有理由怀疑其投标综合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与本次工程规模类似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建设单位认可的竣工报告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其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绿色产品、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4)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名,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本项目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6)投标人递交本项目资格申请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的书面承诺;(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招投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至 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8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 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楼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湘潭市税务局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        

联系方式:赵先生0731-58552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加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塘区双马街道书院中路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力合星空·蜂巢三楼            

联系方式:陈丽0731-55555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0731-585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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