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40200-04-05-6557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工0751-861660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韶关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提升项目鸿裕花园第8栋公租房装修项目工程施工。
    1.2 项目业主: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1.3项目批准部门: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韶发改投审〔2023〕27号。
1.5 项目代码:2306-440200-04-05-655702。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由中央资金补助、省专项资金、自筹资金、申报专项债等多渠道方式解决,100%。
1.7 招标人: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33号鸿裕花园小区第8栋房屋。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鸿裕花园第8栋共计90套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约75 ㎡,装修总建筑面积共约 6750 ㎡。装修内容包括墙面粉刷、铺设地砖、铺设踢脚线、天花粉刷、安装房门、配电系统、照明系统、弱电系统、户内生活给排水等。
2.1.3 项目总投资: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约为45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工程施工标准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
3.2.4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持有住建部门核准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 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 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单位名称
拒绝原因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2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3
韶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4
待定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5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6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为本招标项目上一次招标的中标人,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被招标人书面拒绝再次投标。
8

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
9

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5. 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6.获取招标文件
6.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6.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电子印章,并在交易平台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在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交易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
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平台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 投标保证
6.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的投标保证。
6.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报名完毕后,即可在交易平台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在交易平台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在交易平台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6.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7.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免费下载。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7.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在交易平台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在交易平台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
8.2根据《关于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韶交易发〔2022〕24 号)文件,进入交易平台以招标方式进行交易的项目将全面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证保险和投标、下载中标通知书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项目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也不接收纸质保函等单证资料。
8.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备注: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解密环节由代理授权后,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代理机构授权后30分钟内)内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继续开标程序。
8.4 投标人代表如需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等投标相关资料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相关资料后,应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管。
8.5前来参加本次开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续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以其为准,并按要求配合执行。
 
9.开标
9.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需要提交评审原件时,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递交至开标现场,无原件的不作要求),可登录交易平台及时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操作指南为准。
9.2 开标前24小时,若交易平台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2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3)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http://zgj.sg.gov.cn)。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和平路73号房地产大厦十楼。
联系人(部门):钟工。
联系电话:0751- 888948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阳光康地A幢第二层商铺。
联系人(部门):邹工、周工、蒙工(招标代理部)。
联系电话:0751-8616600。
 
11.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8633071、0751-8633211。
 
11.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
联系人(部门):建筑业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751-8892601。
    12.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 8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至2023年 8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23年8月21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23年8月21日16时30分至2023年8月24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担保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
7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时间
 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
8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
递交地点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递交场所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9
开标时间
 2023年8月31日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11
其他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盖章):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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