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花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4
公告正文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服务品牌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服务品牌与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次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服务品牌现状诊断及评估、服务品牌定位及发展规划、机场整体品牌理念体系打造、机场品牌视觉设计及品牌 IP、机场服务品牌管理体系设计、旅客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机场服务产品体系设计、机场现有服务产品优化、机场品牌传播体系搭建以及机场品牌宣传大使选拔。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周内提供项目的所有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旅客吞吐量千万级及以上旅客(以2019年《民航机场生产统计公报为准》)的机场服务品牌建设或服务品牌规划或服务产品设计等类似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22220230313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工本费支付凭证发送至huaj@zjsct.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工本费支付账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户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733161018260012638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0314133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hzairport.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6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7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事项均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建、张樱 联系电话:0571-87316202/1815817535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