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2023年度庄桥街道费市村)(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北区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2023年度庄桥街道费市村)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北区发改基〔2023〕43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30%,其余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江河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甬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433.76万元,建设规模:村内共建排水管约39公里,其中新建污水管道约 20 公里,新建雨水管道约 19公里,路面开挖修复约 5.4 万平方米,新建一体化泵站 10 座,接户工程、其他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
2.2 招标范围:江北区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2023年度庄桥街道费市村)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资料整理存档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招标控制价:6354.8487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01.848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6253万元。
2.3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1)设计周期:30日历天;(2)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北区农村基础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2023年度庄桥街道费市村)(工程总承包)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联合体。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道桥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05月、2024年06月、2024年07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三)其他: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0218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甬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仓储路276号3号楼6楼
联 系 人:陈康伟、薛家仙、沈燕婷、王增波
联系电话:0574-87129066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