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公园广场安保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拟对新湖街道公园广场安保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新湖街道公园广场安保服务 合同金额(元):27264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君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扣除安保人数4人(含物资),原合同费用为227,200元/月(即2,726,400元/年),1名安保人员(含物资)费用为5,680元/月(安保人数共计40人),核减4人每月费用共计22,720元(含物资),变更后每月费用为204,480元(原第二年合同金额为2,726,400元,变更后第二年合同金额为2,680,960元,第三年合同金额为2,453,760元)。正式生效时间从2024年5月6日起。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惠圳园拆除,需扣除相应安保人员。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