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8.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江苏文友软件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崇州大道60号;
成交金额:8.7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名称: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60个工作日完成。
四、评审专家名单:曹洪、施维、钱勇军。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总价的1.05%收费,保底价2000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000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
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2211;
经办人:钱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12;
监督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八、附件:磋商文件。
南通市司法局
附件: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附件: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022年9月5日
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单位:南通市司法局
代理机构: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李艳梅日期:2022年8月23日 |
采购单位(盖章)代理机构(盖章)日期:2022年8月23日 |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授予
第六章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尊敬的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本次磋商项目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
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司法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
托,对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
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9万元;
4.最高限价:9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6.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60个工作日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
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
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
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具体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章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0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8月30日17时后不再发放磋商文件;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办理,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
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1714室。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9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1714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南通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
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2211;
经办人:钱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12;
监督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正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0513-85991998。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竞争性磋商活动及因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内容中有页码短缺、
资格要求以及任何设置有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应在法
律规定的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询
问或疑问的,视同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而且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供应商须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
出的依据。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
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
应,将被拒绝参与项目的磋商。
6.供应商应在磋商开始前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施工现场、现场周围
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参与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
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市司
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
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
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
止时间。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磋
商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
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
(图纸等除外),不要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
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技术响应文件、③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3部分
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
3.在每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
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
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商务报价
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六、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2.磋商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
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3.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项目需求的全部内容计算单价和总价。
4.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含软件开发
费用、设备、安装调试、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相关安装辅助材料费、技术支持与培训、税
费、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
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竞争性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供应商的最终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
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
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作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供应商独立承担用人风险,自行制订防范用人风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购
买意外伤害险等措施降低用人风险。用人单位自行建立风险管理调控机制,对意外伤害
或工伤等风险充分预估,报价时自行考虑,一旦出现上述问题,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连带
赔偿责任。
8.最低的磋商报价是成交的重要条件,但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
七、联合体参与磋商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八、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
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
的全部费用。
九、未尽事宜
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系统需面向南通市、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律师、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和社会
群众使用。平台管理端实现法律援助审核、工单分配、行政复议审核、复议案例管理及
统计等功能;平台用户端实现法律援助工单处理的功能;微信小程序端实现用户申请法
律援助、申请行政复议,查看通知和个人中心管理,支持人脸识别认证和电子签名。
1.终端版本
需提供PC版、微信小程序版。
2.PC端功能性需求
主要包括法律援助申请管理、工单管理、行政复议审批、复议案例管理及统计、工
单处理、系统管理功能。
1.1法律援助申请管理
平台管理员查看用户从移动端发来的法律援助咨询,根据叙述的事由判断是否驳回。
如果判断驳回,则该法律援助咨询状态为结束。如果判断通过,则用户可在移动端进行
下一步操作,补全法律援助申请的内容并签字提交。提交后,仍由平台管理员进行进一
步审核,判断是否通过。如果内容不全或有误,仍可驳回。如果判断审核通过,则进入
工单分配。
1.2法律援助工单管理
管理已经通过审核的援助申请单,查看申请内容,并分派给对应部门的律师服务
人员进行处理。该援助的所有内容均可以导出和打印。
1.3行政复议审批
查看用户从移动端发来的行政复议申请,可查看详情内容,根据内容进行审批操
作。
1.4复议案例管理及统计
可以新增复议案例,编辑案例内容,支持Excel文件导入复议案例数据,根据案例
的关键数据项,状态,进行案例的汇总统计。
1.5工单处理
律师用户根据账户名和密钥验证登录平台用户端,查看平台分配的法律援助工单,
可以导出和打印资料,生成委托书和法律服务协议,提交给申请人进行查阅和确认。
1.6系统管理功能
管理系统用户,新增和编辑用户信息,可设置不同的角色类型,进行组织部门的
多级管理,支持不同角色的系统权限控制。
3.小程序移动端功能性需求
主要包括法律援助申请、行政复议申请、消息通知功能、个人中心,必须支持人
脸识别认证和电子签字功能。
1.1法律援助申请
用户注册法律援助平台,申请法律援助,填写叙述事由,提交至平台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不通过,则该次申请结束,用户可根据驳回意见重新提交。如果叙述事由审
核通过,用户可进一步按照要求补充资料,上传法律援助申请表、经济状况说明表等
相关表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图片,并进行电子签字认证。在提交的操作中,均需要
通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确认,方可提交成功,进行下一步。
1.2行政复议申请
用户申请行政复议,填写申请内,提交申请证据材料,包括相关文书、图片等文
件。
1.3消息通知
用户可查看法律援助申请的状态变更通知事项以及系统其他通知内容。
1.4个人中心
用户可以查看申请的状态和详情内容,可以跳转到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进行材料
补充操作。
1.5登录和注册
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号验证码+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的方式完成账号注册;用户再次登
录时,需要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方可登录成功。当需要修改个人关键信息时候,则需
要再次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认证,通过后方可进行修改。
4.非功能性需求
系统应通过设计与技术手段实现如下非功能性需求,以满足系统模块化设计、高性
能、可扩展性以及数据安全方面的要求。
要求事项 | 说明 |
模块化支持 | 系统应基于模块化设计理念,可按阶段进行模块开 |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司法局: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
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磋商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活动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司法局:
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
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磋商活动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司法局:
我单位,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
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声明人:(公章)
年月日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司法局: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进行响应。
本公司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本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5.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南通市司法局:
依据贵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邀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磋商工作,全权处理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有关
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
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
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
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同意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的处理。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合同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6.磋商响应报价总表(首次)
项目名称 | 报价(首次) |
南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和行政复议不见面受理平台采购项目 | _________________元 |
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注:
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
2.报价为(以人民币计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通讯费、保险费、交通费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
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还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
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注:最终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时只需填写磋商报价总计(首次)。且最终报价
,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按同比例下浮。
7.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首次)(格式自拟)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8.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涉有,则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
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磋商文件“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定内容。
(3)本项目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涉有,则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全部货物或提供的全
部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全部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提供的全部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10.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涉有,则提供)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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