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南溪区教育产业园(西区)项目工程总坪及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劳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1121.7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内容:宜宾市南溪区教育产业园(西区)项目工程总坪及景观绿化工程专业分包劳务第二次相关工作,包含包括项目总坪工程范围(除校门工程)内的正负零以下软硬景结构层的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消防通道、球场、围墙、建筑散水及散水沟、强弱电、充电桩、地下室交安工程;总坪范围内的消防给水、生活给水、绿化给水、格栅池、雨污废水井及管网在内的总坪给排水安装工程、雨水回用系统、中水处理系统;挡墙、停车位、铺装、建筑小品景石、园林绿化及总坪景观绿化工程图纸范围及甲方指定工作内容(室内与室外管网及缆线的界面划分以室外第一口检查井、阀门井及配电箱柜为界)等劳务工作。
(二)招标人: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工程地址:宜宾市南溪区。
(四)工期要求: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五)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技术规范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付款方式:付款需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劳务费按月支付进度,劳务费每月按审核进度产值(下浮后)的 75 %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劳务费按审核进度产值(下浮后)的 80 %支付,办理完竣工结算,且审计单位已完成审计工作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扣除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之日起满两年支付结算金额的3%(均不计利息。乙方须提供其全部劳务费的等额有效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报价方式:本项目暂估价为11217475.36元,以最终结算价下浮作为最高限价(即控制价)。
(八)质量缺陷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附目录,标明页码。投标文件纸张均采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比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三)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自行编制,但不得缺少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四)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提供相应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
(四)业绩要求:提供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工程造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类业绩至少1个,(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
(五)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期进度计划表和措施)提出施工过程中的难点和措施保障。
(六)项目主要人员组成:项目经理等(人员证书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七)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或保函;
(八)投标文件须密封,未密封将不接收投标文件。
上述资料在投标文件中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日下午20:00。
(二)报名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西段86号4楼市场合约部)。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现场缴纳200元报名费,现金,可提供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
(四)报名时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30(截止时间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宜宾市南溪区龙源路西段86号4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20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凭银行转账回执单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二)中标单位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本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保证金缴纳形式:接受现金或保函。
(四)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南溪支行
银行账号:2010311300326
十、招标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公司报价、资质等进行审查。未尽事宜以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解释为准。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9940507541
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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