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色达县翁柯河大则乡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色达县翁柯河大则乡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色达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色水发〔2023〕1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色达县翁柯河大则乡防洪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色达县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色水发〔2023〕17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色达县大则乡,是翁柯河和格则沟两河段的防洪治理工程,工程的主要保护对象为大则乡政府、中心学校、中心卫生院以及两处牧民集中安置点以及沿岸土地、道路等。
(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综合治理河长 2.95km,新建堤防及护岸 3.49km。
(3)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1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工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按照(川建行规【2020】10号)的解释高原地区所处自然环境具有特殊性,可设定高海拔地区业绩。高海拔地区工程业绩是指项目±0.00标高所对应的海拔高度1500米以上的业绩。本项目所处地为高海拔区域,类似业绩须是高海拔地区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30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09月24日 10时00分,登录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4日 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 scgzzg.cn)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色达县水利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色达县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和水利水土保持站
地 址:色达县金马大道东段19号
邮 编:626600
联 系 人:苟先生
电 话:0836-260222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建昌路团结安置小区10幢1单元2-2
邮 编:616450
联 系 人:鲜老师
电 话:028-8769574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8月28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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