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绿色低碳钢渣长寿命路面应用研究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德祥0311-6672636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16
公告正文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绿色低碳钢渣长寿命路面应用研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绿色低碳钢渣长寿命路面应用研究。

1.2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绿色低碳钢渣长寿命路面应用研究。

2.2服务期限:2021年12月-2023年12月。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行业规范标准,科学、合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成果鉴定(或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交通类类似科研项目的研究。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成果鉴定(或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交通类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B座17楼17F1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以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09:30时,地点为石家庄市东岗路77号世纪国际中心5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http://sa.hbgs.com.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冶河镇(新元高速栾城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周寒

电 话:15533375851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0311- 66726361 13229867006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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