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桂财预〔2020〕1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病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及《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的要求及规定,现对疫情咨询话务系统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属于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所需货物和服务,适用紧急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2022-C3-000288-JLN6
项目名称:疫情咨询话务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紧急采购-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万元
最高限价:32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简要服务要求或者技术需求 |
01 |
疫情咨询话务系统服务项目 |
1项 |
32万元 |
32万元 |
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
说明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系统及硬件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出具证明才视为正式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或承诺函,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3、采购文件工本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可提供快递到付(只发顺丰)。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方式有以下两种)
方式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资料获取,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的公章。上述资料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原件备查。
4.2、方式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的公章。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标书获取登记表(按下表内容填写)作为邮件正文,发送至2199350141@qq.com邮箱,资料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采购文件。
标书获取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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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分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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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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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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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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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日 期 |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3(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自备口罩)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时30分截标后(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1(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自备口罩)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200元整
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且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不得迟于2022年11月24日17时30分(以到账时间为主);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第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云景路支行
银行账户:45050160484300000390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爱卫招标采购网(http://www.gxawzb.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55号
联系方式:王工, 0771-5679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8号德利国际B3栋14楼1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覃工
电 话:0771-5883580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