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23】90号 ,邵发改审【2023】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招标人为邵东市桐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辰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1800022.68元,其中工程费用 20667422.68元,设计费用 380000元,预备费用 752600元。(1)废渣集中管控对寻柳村、民范村遗留废渣进行集中管控。集中管控废渣总方量为 512035.76m3,其中寻柳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废288461.58m3。民范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废渣 223574.18m3。废渣集中管控区配套建设挡渣墙、截排水系统和封场防渗系统等。(2)废水处置对寻柳村、民范村区域内 3 处矿坑水塘约 7027.90m3积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渗滤液,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3)底泥处置对寻柳村、民范村区域内 3 处矿坑水塘约 4508.34m3底泥进行脱水干化,脱水后转运至废渣集中管控区进行回填处置。(4)裸露岩壁治理对寻柳村、民范村项目区域内 3 处裸露岩壁约 8897.30m2采取挂网喷射混凝土防护措施,阻隔矿岩壁与空气、雨水的接触,并采用藤本植物进行复绿。(5)生态恢复对寻柳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寻柳村渣堆 2#、寻柳村渣堆 3#、民范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取土场及其他临时建构筑物拆除区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约 51664.8m2,其中寻柳村生态恢复面积约19904.60m2、民范村生态恢复面积约 23244.20m2、寻柳村取土场生态恢复面积约 3297.00m2、民范村取土场生态恢复面积约 5219.00m2。(6)地下水监测建设寻柳村、民范村项目区域内各建设 5 口地下水监测井,对场地及周边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具体以初步设计图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4.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确保验收合格。
2.5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并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7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资格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任一方)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90万元的土壤污染治理或重金属废渣治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为准。有效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签字日期为准。
3.9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上述3.2的资质要求。
3.9.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9.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各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9.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腹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前期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3 月22日至 2023 年3 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承诺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
8. 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邵东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0739-2668945)。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禁止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转包和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东市桐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邵东市
联 系 人:郑茂芳
联系电话:188974970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辰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东市宋家塘街道皮具工贸园32栋202
联 系 人:李志辉(项目负责人)
电 话:13107296173
邮 箱:1796897335@qq.com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邵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邵发改审【2023】90号 ,邵发改审【2023】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招标人为邵东市桐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辰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锰矿开采区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邵东市寻柳村、民范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1800022.68元,其中工程费用 20667422.68元,设计费用 380000元,预备费用 752600元。(1)废渣集中管控对寻柳村、民范村遗留废渣进行集中管控。集中管控废渣总方量为 512035.76m3,其中寻柳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废288461.58m3。民范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废渣 223574.18m3。废渣集中管控区配套建设挡渣墙、截排水系统和封场防渗系统等。(2)废水处置对寻柳村、民范村区域内 3 处矿坑水塘约 7027.90m3积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渗滤液,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3)底泥处置对寻柳村、民范村区域内 3 处矿坑水塘约 4508.34m3底泥进行脱水干化,脱水后转运至废渣集中管控区进行回填处置。(4)裸露岩壁治理对寻柳村、民范村项目区域内 3 处裸露岩壁约 8897.30m2采取挂网喷射混凝土防护措施,阻隔矿岩壁与空气、雨水的接触,并采用藤本植物进行复绿。(5)生态恢复对寻柳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寻柳村渣堆 2#、寻柳村渣堆 3#、民范村废渣集中管控区、取土场及其他临时建构筑物拆除区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面积约 51664.8m2,其中寻柳村生态恢复面积约19904.60m2、民范村生态恢复面积约 23244.20m2、寻柳村取土场生态恢复面积约 3297.00m2、民范村取土场生态恢复面积约 5219.00m2。(6)地下水监测建设寻柳村、民范村项目区域内各建设 5 口地下水监测井,对场地及周边地下水进行长期监测。(具体以初步设计图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2.4.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确保验收合格。
2.5工期要求: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4拟任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兼任,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并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7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资格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联合体任一方)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90万元的土壤污染治理或重金属废渣治理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为准。有效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签字日期为准。
3.9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上述3.2的资质要求。
3.9.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9.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各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9.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腹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9.6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前期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3 年3 月22日至 2023 年3 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3投标人应自行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承诺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 09时 30 分,地点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行政中心附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电子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
8. 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邵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邵东市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0739-2668945)。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禁止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并且不允许企业有转包和挂靠等行为,如有以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东市桐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邵东市
联 系 人:郑茂芳
联系电话:188974970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辰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邵东市宋家塘街道皮具工贸园32栋202
联 系 人:李志辉(项目负责人)
电 话:13107296173
邮 箱:17968973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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