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7-12-20 | 点击: | 22人次 |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 | |||||||||||||||||||||||||||||||||||||||||||||||||||||||||||||||||||||||||||||||||||||||||||||||||||||||||||||||||||||||||||||||||||||||||||||||||||||||||||||||||||||||||||||||||||||||||||||||||||||||||||||||||||||||||||||||||||||||||||||||||||||||||||||||||||||||||||||||||||
原公告: | 更正、补遗或其他相关公告: | ||||||||||||||||||||||||||||||||||||||||||||||||||||||||||||||||||||||||||||||||||||||||||||||||||||||||||||||||||||||||||||||||||||||||||||||||||||||||||||||||||||||||||||||||||||||||||||||||||||||||||||||||||||||||||||||||||||||||||||||||||||||||||||||||||||||||||||||||||||||
1.招标条件 大理州鹤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已由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投资[2016]214号、鹤发改投资[2016]215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的委托,对“大理州鹤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提供本项目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理州鹤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ZZHWDL1712-GH001 2.3交货期:进口产品获得设备生产国出口许可后90天,国产产品30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交货时间只可提前,不可推后(含交货、安装、调试)。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最短交货或项目完成时间; 2.4交货及安装地点:大理州鹤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采购人指定);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6质保期:12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包号,包号内容不可拆分,投标人投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均为有效投标; 2.8项目预算:总预算787.85万元(其中:A包:303.8万元;B包:228.5万元;C包:255.55万元。); 2.9采购内容:仪器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主要内容及数量如下(采购清单):
注:本项目部分产品接受进口产品,其余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时提供); 3.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5提供本次招标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接受唯一授权(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并且对制造商所作的所有承诺负完全责任;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不能转授权的,转授权无效,视为未提供授权书;不接受制造商的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产品见采购清单; 3.6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得资信和公众形象,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2号服务大厅(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 4.2凡有意参加投标报名的公司,请于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4 时 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时提供); 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⑸提供近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原件); ⑹开户许可证(原件); ⑺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⑻进口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和生产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原件供审核后退还),否则不予受理。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1月10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 5.2开标日期:2018年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云鹤镇花园小区25号原县宣传文化中心、兰花市场往西200米) 6、公告发布网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地 址:鹤庆县鹤阳西路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3987241884 邮政编码:6715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下段大理州森林武警南侧大关邑287号 电 话:0872-2147651 传 真:0872-2147651 邮政编码:671000 联系人:周桂荣(13577240515) 吴旭(13887230807) 邮箱:ynzzhwzbd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源泉支行 账 号:2515100209024502506 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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