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结果公告
金额
11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013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洋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权锋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首次公告时间:2023-03-13 00:00:00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3-210181-00013

项目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建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家屯区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208号(1511)

中标(成交)金额:1,1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1、包含本项目从合同签订开始到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的监理。监理范围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包括红线内的所有工程(含勘察)及红线外边坡挡墙、弃土处置、临建设施等项目建设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监理目标:施工阶段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采购人确定的本工程建安费用范围内。 (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控制在24个月之内。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4)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直至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服务标准:监理目标:施工阶段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采购人确定的本工程建安费用范围内。 (2)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控制在24个月之内。 (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 (4)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廷凯、张豫奇、曾巍、卢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民市东营路59号              

联系方式:杨洋024-87505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中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中路18号浅草绿阁商务中心305室           

联系方式:18643883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权锋           

电 话:18643883090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2.10发布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建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IMG_0002.jpg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