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明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文件
各位潜在报价人:
我项目部就工程所需的杂品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进行报价。采购人将根据各单位的报价书,择优选择单位进行洽谈,并签订正式供货合同。请将报价函于2023年10月18日10:00之前送达至采购人(或以PDF电子版格式发送至采购人)。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项目位于绍兴境内,项目建设要求为一级公路,起止里程K9+731.301~K20+500,共10.768KM。主要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不含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桥梁工程,桥梁总长3683米/10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689米/1座,大桥1819米/6座,中小桥175米/3座;(桩基829根、承台144个、墩柱499个);隧道2171米/2座,其中长隧道(里枢隧道)1864米/1座;短隧道(檀竹坞隧道)307米/1 座;制梁场1座;拌合站1座;土方挖方175.89万方,填方67.68万方。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项目起点桩号为K9+731.301,终点桩号为K21+982.827,路线全长12.261km。线路设土建施工标1个为TJ1标:起讫桩号为K9+731.301-K20+500,长10.769公里,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不含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主要结构物包括:桥梁3683米/10座,其中特大桥1689米/1座(上部结构50m和60m为简支钢混组合梁,其余上部结构为预制T梁),大桥1819米/6座(里枢大桥上部结构为上承式拱桥,夏履互通主线桥上部结构50m为简支钢混组合梁、其他上部结构为预制T梁);中小桥175米/3座(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隧道307米/1座,均为分离式单向三车道隧道;项目合同额154324.3103万元,合同工期40个月。建设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浙江省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信息
1、采 购 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329国道上虞至临安公路柯桥钱清至萧山界段改建工程TJ1标项目经理部
2、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中铁十四局329国道改建项目工地
3、联 系 人:谢明昊 
4、联系电话:13165271217 
5、邮    箱:794517217@qq.com
三、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备注
1
镀锌钢管
DN65

120

2
碳钢法兰
159上海沪工

60

3
碳钢三通
159上海沪工

4

4
碳钢弯头
159上海沪工

20

5
铸钢闸阀
159上海沪工

8

6
螺 钉
20*80佰瑞特

120

7
长城牌齿轮油
150W长城

2000

8
国标六安电机
7.5KW-4六安

4

9
国标六安电机
15KW-4六安

4

10
国标六安电机
22KW-4六安



11
国标六安电机
30KW-4六安

1

12
V型三角带
7100型三维

9

13
V型三角带
7600型三维

8

14
c型三角带
2000型三维

56

15
破碎机固定扳齿
1650型

1

16
破碎机活动扳齿
1650型

1

17
破碎机衬板
1650型

1

18
储水箱
A-1000型

1

19
旋流器
500型

2

20
渣浆泵
37KW

2

21
电机
37KW

2

22
铸钢闸阀
DN150上海沪工

2

23
强力U型固定扣
M52*600

6

24
高强调节螺栓
M52*560

6

25
破碎机压套
1650型佰瑞特

1

26
破碎机料斗
1650型

1

27
耐磨护套


1

28
汽车弹簧钢板
120*25*800

45

29
水气管垫片
DN150

60

30
强力螺栓
M20*80佰瑞特

30

31
电机连接器


1


四、技术要求
满足本项目要求即可
五、交货地点及时间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夏履镇中铁十四局329国道改建项目工地
交货时间:以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通知为准。
六、报价
1、报价人应有良好的业绩。
2、报价应包含材料出库、运输、安装、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杂品单价为固定价,结算货款=实收数量×到站结算单价
2.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发票(含运杂费),发票种类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2甲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2.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2.4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对账单。
甲方计量款到位后,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180日内结清,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甲方计量款到位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以银行转账、不超过半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半年期的铁建银信形式(其中银行转账付款占比不低于50%,铁建银信付款占比不高于25%,银行承兑汇票付款占比不高于25%,甲方不承担承兑或银信贴息)付款,汇付至本合同列明的乙方账户。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上月货款的70%,90日内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合同履行完6个月内无息退回。当因上游业主付款不到位,影响甲方付款进度时,甲方可以延期支付,乙方在此期间保证供应且不能追究甲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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