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
金额
559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9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0871-6456934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洁0871-650131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 辆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YNSXFJYZD2023NZRZHYJNLTSGCZBPBXM(CLBF)DEPC)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5595万元,招标人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 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二批次招标项目设置6个标包,其中1标包:通信指挥车 ; 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3标包:大型宿营车;4标包:饮食保障 车;5标包:运兵车A;6标包:运兵车B。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1标包(通信指挥车); (002)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 (00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3标包(大型宿营车); (004)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4标包(饮食保障车); (005)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5标包(运兵车A); (006)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6标包(运兵车B);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 1标包(通信指挥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 车B、器材消防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外,其余标包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以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并留档) 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入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 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 车B、器材消防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外,其余标包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以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并留档) 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一 3标包(大型宿营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 车B、器材消防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外,其余标包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以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并留档) 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4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 4标包(饮食保障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 车B、器材消防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外,其余标包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以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并留档) 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5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 5标包(运兵车A))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 车B、器材消防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外,其余标包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以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并留档) 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6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 (车辆部分)第二批次- 6标包(运兵车B))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 车B、器材消防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外,其余标包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以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并留档) 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下列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投标人持下述资料 到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绿地云都会创 海大厦1804~1806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 身份证、联系方式;③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详见公告附件一);④云南省消防 救援总队政府采购廉洁提示卡、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详见公告附件二); (2)投标人将上述资料(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664452188@qq.com邮箱,招标文件将以 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免费发放,不提供邮寄服务。未 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投标。报名时若未在报名资料中写明报几个标包,视为报名无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维也纳国际酒店16楼肖邦会议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绿地云都会B1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16楼肖邦会议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绿地云都会B1栋) 七、其他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 辆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项目(车 辆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绿地云都会创海大厦1804~1806室)获取招 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SXFJYZD2023NZRZHYJNLTSGCZBPBXM(CLBF)DEPC 2.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 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 3.招标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预算金额:5595万元。 5.最高限价:1标包最高投标限价2640万元,2标包最高投标限价999万元,3标 包最高投标限价792万元,4标包最高投标限价750万元,5标包最高投标限价306 万元,6标包最高投标限价108万元。 6.采购需求: 标包号标包名称技术参数 采购数量(辆)最高限价 (万元) 1标包通信指挥车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8 2640 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 6辆物资运输车B、1辆器材消防车 999万元,其中6辆物资运输车B 960万元,1辆器材消防车39万元 3标包大型宿营车 6 792 4标包饮食保障车 6 750 5标包运兵车A 6 306 6标包运兵车B 2 108 女注:1)本招标项目设置6个标包,其中1标包(通信指挥车)、3标包(大型 宿营车)、4标包(饮食保障车)、5标包(运兵车A)和6标包(运兵车B)为非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采购。 2)本项目所有标包兼投兼中,如投标人投多个标包,各标包文件应按招标文件 规定分开编制密封。评审顺序按标包号由小到大进行评审。 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起150个日历天内交付,整车、随车器材、随车资料和 办理车辆牌证的全部资料均齐全,确保能够悬挂应急车牌,方可视为交货完毕 验收合格后,履行约定的售后及质保。 J 8.交货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指定地点。 9.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车辆最低质保是5年,器材整体质保3年。在最终验收后 的质量保证期,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 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 招标人技术需求,本批次采购车辆和器材均不是整装进口产品。 11.本批次所有标包采购车辆和器材均不接受整装进口。 12.其他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车辆器材装备交付时需附着 二维码(或RFID),个人防护装备需根据最新要求制作标志标识,印制单位名 称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2标包(物资运输 车B、器材消防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制造商符合中小 微企业划分标准的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 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或者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2)本项目除2标包(物资运输车B、器材消防车)外,其余标包评审时小型、 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ccgp.gov.cn)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以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图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并留档) 5.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情形 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 范或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他附属机构、个人有任何关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第九条之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 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绿地云 都会创海大厦1804~1806室)。 3.方式:投标人可任选下列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持下述资料到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 区王筇路绿地云都会创海大厦1804~1806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 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③招标资料获取确认(详见公告附件一); ④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廉洁提示卡、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加盖公 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详见公告附件二); (2)投标人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2664452188@q q.com邮箱,招标文件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4.招标文件免费发放,不提供邮寄服务。 5.未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及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 项目投标。 6.报名时若未在报名资料中写明报几个标包,视为报名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维也纳国际酒店16楼肖邦会议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绿地 云都会B1栋)。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投 标文件(包含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光盘和U盘)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上发布公告。 七、对本项目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一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塘路666号 联系方式:0871-6456934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创海大厦1804~1806室 联系方式:0871-65013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洁、杨冰、王秋逸 电话:0871-6501313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海塘路666号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871-64569342 电子邮件:266445218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创海大厦1804~1806室 联系人: 尹洁、杨冰、王秋逸 电 话: 0871-65013139 电子邮件: 266445218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izc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口亠叮夕(盖章) 附件一 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项目编号WJyA
项目名称
标包(如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司(单位)名称
公司(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名验证资料
提供是口 否口(1)介绍信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除外)。
提供是口 否口(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提供是口 否口(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廉洁提示卡及云南省消防 救援总队政府采购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
提供是口否口(4)招标资料获取确认。
获取资料内容
提供是口否口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 备配备项目(车辆部分)第二批次(二次招标)招标文件。
备注各投标人请根据招标公告中所列明的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 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
附件二 廉洁提示卡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 廉洁提示卡 1.不得与他人串通,泄露招标投标机密。 2.不得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 3.不得向评标专家支付合理报酬以外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现金、购物卡、礼品、 实物等,不得进行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活动。 4.不得向招标投标监督人员或机构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 督的活动。 5.不得向招标人提供不正当利益,以谋求合作关系。 6.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7.禁止一切行贿行为。 8.禁止一切索贿、受贿等行为。 9.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监管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杜绝违 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10.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信件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举报。 电话:0871-64569418 来信、来访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段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 邮政编码:650200 中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 月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采购 投标人廉洁守法承诺书 为加强政府采购中的廉政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确保采购活 动的规范与廉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公司作 如下承诺: 1.在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 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采购单位利益。 2.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 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等)。 3.本公司决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 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桑拿、按摩和 高尔夫球等)消费。 4.本公司决不为贵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 学等)。 5.本公司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倾向的,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 贵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单位监督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进 行处罚。 (一)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的,同意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投标 人黑名单,三年丧失贵单位投标人资格。 (二)本公司的行为致使贵单位工作人员违法的,同意永远丧失贵单位投标人资 格。 此致。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2024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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