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小散工程安全纳管第三方巡查技术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小散工程安全纳管第三方巡查技术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开展小散安全备案纳管工作,落实小散工程备案情况。 2、协助全面统筹辖区小散工程纳管工作。 3、协助与指导安全巡查工作,每月开展全覆盖巡查;协助开展执法查处工作;协助街道处理相关投诉工作。 4、协助开展培训工作,每月开展培训不少于2次。 5、通过配合办事处组建专业巡查队伍,形成巡查日报、周报、月度报告、季度汇报;对街道办小散工程备案登记、完工核销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对小散巡查工作建立台账。 6、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安全隐患排查行业其他工作。 二、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证书,具备建筑类专业本科学历; 2、巡查组长3人具备建筑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需具备建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巡查组员4人需具备建筑类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需具备建筑类大专以上学历。含1名资料员。 三、服务期限 该服务期限拟为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批复后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实际服务时长截止于2023年光明街道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巡查、物业小区安全巡查及小散工程纳管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完成,不得超过2个月)。 四、服务要求 根据合同内容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服务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单位承担,因此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向服务单位追偿。 |
项目预算金额:2916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粮油厂355号城市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755-29099174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8 月 7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