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473
预算金额5501.0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局长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工0517-8493301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8000337006473 项目名称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E3208000337006473001001 标段名称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关城路、规划路、南苑路(韩侯大道——西安路)管网新建及路面完善工程(一期)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综合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发改复〔2023〕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关城路、规划路、南苑路(韩侯大道??西安路)管网新建及路面完善工程(一期)(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辖内。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两条路及其周边的给排水及中水管道:新建关城路及规划路的管网;完善关城路及规划路;韩侯大道东侧污水、中水管道及污水压力管道等。关城路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路建设标准,西起自韩侯大道(现状),止于西安路(现状),道路全长约1400米,道路红线宽24m,设计车速30km/h;规划路采用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建设标准,道路全长约260米,道路红线宽18m,设计车速30km/h。主要内容为:管网、道路、交通、给排水及消防、强弱电、照明等工程。其中关城路采用一标段、二标段分开建设时序,一标段先施工关城路南侧7米宽范围内管网及完善路面、单侧路灯,二标段为关城路剩余部分。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5501.08万元,其中设计费65万元,施工总承包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5436.08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30日内必须提供经图审合格的设计图纸),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关城路一标段及规划路需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工,施工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1月12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2月12日,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7月10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以及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法规、规范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采购质量: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 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4)所提供设备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流量检测器系统、信息发布、AR实景作战地图系统等)与淮安市交警支队现有系统无缝对接;路灯照明接入淮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一把闸刀”控制系统;治安监控接入到淮安市公安机关现有系统,相关接入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报价时综合考虑。2.2招标范围:(一)设计范围:1)招标范围内的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含需要专业深化设计部分),包括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管网工程、路灯工程、监控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等;2)中标单位应在功能、细节、深度以及符合规范等环节满足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3)报批报建报审的图纸需配合加盖相关出图章;4)在施工过程中,配合甲方进行技术交底及相关施工配合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5)配合甲方进行各项验收工作;6)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实施范围内沿线地质进行必要的勘察以及对沿线地下不明管线进行探查,并出具相关报告;7)完成项目规划红线点放线、管道沿线放线测量以及外围控制点放线钉桩(含施工前现场交点工作),并出具试放线定位报告。(二)施工范围含但不限于:1)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清江浦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关城路、规划路、南苑路(韩侯大道??西安路)管网新建及路面完善工程(一期)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其中关城路采用一标段、二标段分开建设时序,一标段先施工关城路南侧7米宽范围内管网及完善路面、单侧路灯,二标段为关城路剩余部分。关城路南侧路灯暂安装至南侧围墙边,待项目竣工验收前或发包人要求时间内移回至图纸施工位置,管线需预埋,不得后期破路,相关所有费用需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后期不予增加。2)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 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 提供合格产品;3)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如因施工需要,可能占用、损坏的农业用地、城市道路、绿化等相关发生的费用),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4)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含质量保修阶段),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3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资格。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4.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1)投标人自 2020 年 11月 1 日以来承担过投资额(或工程造价)33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总承包业绩。?3.4.2自 2021 年1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4.3自 2022 年1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4.4自 2023 年8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5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7 其他资格要求:3.7.1  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7.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7.3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7.4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最近一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养老保险证明;3.7.5投标人在近2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评标时评委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和“信用淮安”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9时 00分至2024年1月2日17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 楼大厅 CA 认证窗口办理,《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 认证 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 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 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 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建设工程-投标人)。4.3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合计 105 元。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 年1月3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5.2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须现场参与)。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交易系统“不见面交易大厅”。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项目使用单位: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乡朝阳路106号邮    编:陈局长联 系 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枚乘西路119号邮    编:223000联 系 人:汪工电    话:0517-83516570传    真:/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邮    编:223002联 系 人:葛工电    话:0517-84933011传    真: /电子邮箱:/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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