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侯家塘街道范围内的厨余垃圾收集点将厨余垃圾装车运送至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进行处理,每日至少到各社区厨余垃圾收集点收运一次厨余垃圾,做到每个厨余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应收尽收。
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要求达到《侯家塘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1、项目必须采用符合长沙市第一垃圾中转处理场进场要求,额定载质量不小于5吨的侧装压缩式垃圾车进行运输。乙方需具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车辆和合理的调配,保证厨余垃圾的及时清运;一般情况下,按固定的时间及点位清运,应收尽收。如果有增加或遇特殊情况(甲方遇重大活动、紧急任务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时)乙方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加派人员、车辆完成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统一调度指挥。
2、垃圾清运车辆在服务期间应有车辆行驶证和相关行业许可证等证件。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持相应车辆驾驶资格证,并购买车险。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如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乙方每次装车应尽量装满,控制渗漏撒落。
4、本项目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要求达到《侯家塘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服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1)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工人(包括试用期工人)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为作业工人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期为作业工人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等。为作业工人发放过年过节费、寒暑津贴等福利费用。注重文明作业,安全操作,作业时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运行安全;应严格执行湿垃圾站相关的运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乙方所有员工的上岗着装必须一致,统一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标准制作,佩戴工作牌上岗。
(5)乙方人应在雨花区范围内具有或中标后承诺在领取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设立项目部以及在雨花区范围内自有(或租赁)作业车辆的停车场所。
(6)乙方应在领取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甲方报备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满足采购需求的收集桶、密闭式收集运输车(须到市城管局办理好市、区两级禁区通行证),自有、采购凭证或租赁合同的证明文件。
(7)在项目运行期间,履约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前期不可预见的情况,实施内容需要变更调整,须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再作调整。
详见通用条款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