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42.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zt19zc-138
预算金额42.8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郑嘉勋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曲金霞0471-3249700
中标公司呼和浩特市蓝天环保产业有限公司42.8万元
中标联系人马忠丽
公告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委托,于2019年10月14日就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采购编号:NMGZT19ZC-138,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13461号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429490 | |
1、供应商:呼和浩特市蓝天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28000元。 |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14日 — 2019年10月15日
四、评委:
专家名单:贾荣阁 彭秀花 刘阳 赵凤仙 采购人代表:郑嘉勋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C座十二楼(敕勒川大街与腾飞路十字路口西南角市公安局对面)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曲金霞
联系电话:0471-3249700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15号
邮政编码:010060
联系人:郑嘉勋
联系电话:0471-5201010
相关附件:
附件2:最后磋商报价表.docx
附件3:领取中标通知书需提供的材料.doc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备注:采购方式涉及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的成交结果公告请以附件形式上传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单一来源协商情况记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蒙冀界检查站
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内容: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NMGZT19ZC-138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一章 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委托,采用
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备案文件编号:内财购备字[2019]13461 号
采购编号:NMGZT19ZC-138
2、采购内容:
技术规格、 预算金额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参数及要求 (元)
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
1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29490
更换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 1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
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的或在报名期内出具的)或经财政
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
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期
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
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扫描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 2 -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9 年 9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每个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时,下午 14:30-17:30 时到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递交报
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 年 10 月 14 日 10:00 时;地点:呼和浩特
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 C座十二楼开标室(敕勒川大街与腾飞路十字路口西南角市公安
局对面)。
2、开标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 10:00 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
心 C座十二楼开标室(敕勒川大街与腾飞路十字路口西南角市公安局对面)。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 15 号
邮政编码:010060
联系人:郑嘉勋
联系电话:0471-52010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 C座十二楼(敕勒川大街与腾飞路十字路口
西南角市公安局对面)
邮政编码:010098
联 系 人:曲金霞 联系电话:0471-324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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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
1 项目名称
换项目
2 项目编号 NMGZT19ZC-138
3 项目要求 见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或者项目
管理、检测等服务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送
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澄清或文件予以
5 磋商文件澄清
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
中不包括问题来源)。
正本 1份,副本 4份(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
本,4套副本,电子版 1份(word 或 wps 文档)(电子版需如
6 响应文件份数 实填写提交,开标时经检查发现电子版内容虚假、空白将视为
无效投标),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胶封,不得松动、掉页。无论
成交与否,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7 实物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 60 天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9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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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标时间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
11 开标地点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12 评审办法 见第六章
13 投标报价 见磋商文件中报价的规定
14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捌仟元整
名称: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营业部
15 保证金账号 账号:110901201090022891
行号:313191000492
注:通过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企业账户汇出。
履约保证金
16 双方合同中约定
质保金
17 付款方式 双方合同中约定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 15 号
18 采购人 邮政编码:010060
联系人:郑嘉勋
联系电话:0471-520101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隅环球中心 C座十二楼(敕勒川
19 采购代理机构 大街与腾飞路十字路口西南角市公安局对面)
邮政编码:010098
联 系 人:曲金霞 联系电话:0471-3249700
环保产品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
护厅转发的《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关于环保、节能
20 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规定采购。
产品
属环保节能产品的,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
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
业、监狱企业的发展等,并按现行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关于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21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依据各供应商
福利性单位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
- 5 -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招标过程或后期审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或
虚假证明,则报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1)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文件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有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投
标未提供身份证的;
(3)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或未牢固装订的;
22 无效投标
(5)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开标一览表不符合
要求的;
(6)交货期或交货地点不能满足要求的;
(7)质保期不能满足要求的;
(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出现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不足 3家的(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除
23 废标条款 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
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
商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视为供应商串通投
24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标的情形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
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
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
账户转出。
1、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报
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5 备注
2、为了便于唱标,供应商须单独密封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
同时响应文件内必须附有完全一致的《开标一览表》,否则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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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为了便于核对与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需单独密封并
单独递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同时响应文件内必须
附有该凭证(复印件)。
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重要信息,请随时查阅网址
www.nm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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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人和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投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公
司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
务费,收费比例为中标金额的 1.5%。依据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采购合同的规定,该费
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也称为中标服务费。
二、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的构成
3.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须知
(3)商务须知
(4)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5)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6)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 8 -
(7)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8)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
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
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
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
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4. 磋商文件的澄清
4.1 任何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递交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将协同采购人对供应商要求澄
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
面形式发给每个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 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
5.l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
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澄清。
5.2 修改或澄清后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参加
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
即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确认。
5.3 如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可
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从修改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5日,
并书面通知所有报名投标的潜在供应商。不足 5日的,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6.编制要求
6.1 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响应文件或与投标有关
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
文件视为无效。
6.2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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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招标
代理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
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自负。
6.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使用 A4 规格打
印。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页码连续(所附的图纸、不能重新打印的资料和印刷品等
除外),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活页装订,否则为无效投标。
6.5 将响应文件复制成 word 或 wps 格式电子版光盘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供。
6.6 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
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6.7 响应文件及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7. 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根据响应文件的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8. 投标报价
8.1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与本次招标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中标/成交价在和同
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
8.2 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
进行报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
核减。
8.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
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此表除在标书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开
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投标。
8.4 本项目只允许有一种方案报价。
9. 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有备选投标方案。
10.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相应数额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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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部分。
11.2 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
企业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磋商保证金。如通过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企业账户转出。保证金提
交后需及时与财务人员联系确认。
11.3 开标后不接受以任何形式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11.4 未成交的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
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1.5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5.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5.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11.5.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5.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6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予以
拒绝。
12. 投标的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共60天。
12.2 特殊情况下,按有关法规执行。
13. 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3.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响应文件的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
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
授权的代表签字。
13.3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
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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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为便于唱标,供应商务必将《开标一览表》与《保证金凭证》、《响应文件(响
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用密封包装分别密封,封面上均需分
别注明《开标一览表》、《保证金凭证》、《响应文件》等字样,标明供应商(单位)
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所有密封包装的
封口处需粘贴密封条,每一密封条注明“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0:00 时之前不准启封”
的字样并加盖公章。
14.2 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送达指
定地点。《开标一览表》、《保证金凭证》、《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单独递交。
14.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并对误投或提
前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截止期
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期为2019年10月14日10:00时。
16. 迟交的响应文件
招标代理公司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期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7.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期之
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公司。
17.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开标与评审
18. 开标
18.1 招标代理公司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必要时还将邀请监督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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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参加。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
公司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开标时宣读的有关内容。
18.3 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做好开标纪录,开标纪录由各供应商签字确认。
19. 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评审方法
19.1 评审工作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
随机抽取。
19.2 采购单位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磋商文件
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
项目的评审。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
加评审工作。
19.3 磋商小组成员职责:
(1)评审前,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供应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
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评审专家承诺书》上签字;
(2)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以外的内容进行评审,
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磋商小组集体起草的评审报告上签字;
(5)配合招标代理公司答复供应商质疑;
(6)配合财政部门处理供应商投诉;
(7)向财政部门反映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9.4 磋商小组集体职责:
(1)选定磋商小组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组长与磋商小组其他成
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起草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持有
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
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
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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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答复供应商的质疑;
(4)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5)必要时,向供应商解释评审结果;
(6)向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9.5 招标代理公司的职责:
(1)开标前,不得向评审专家透露其即将参与的评审项目名称及采购人和供应商
有关的情况;
(2)制定并向磋商小组宣读评审纪律,确认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是否有利害关
系;
(3)协助磋商小组做好有关资料和数据汇总整理、评审报告起草等基础性工作;
(4)向财政部门报告磋商小组成员的在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协助采购人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并依法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
19.6 磋商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前,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
员向磋商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评审纪律和工作规则。磋商小组成员签署《评审专家承
诺书》,并遵照执行。
19.7 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9.8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19.9 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阅读、领会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按照符合性审查的要求逐项审查
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2)按照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逐一对合格供应商的投标做出比较和评价;
(3)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磋商;
(4)按评审得分高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0. 响应文件的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0.1 资格性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有效的投标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供应商
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过期失效的,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
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 14 -
20.2 符合性审查。依据有关法律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做符合性检查,如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印制、签署、盖章、装订;
(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或交货期不满足要求的;
(3)投标总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4)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条款的。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
21.1 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标,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法人代表或
其授权人必须接受磋商小组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供应商未进行答
疑和澄清,经磋商小组确认可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1.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
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响应文件的评价
22.1 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
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负责复核、统计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
发现评审意见有失公正时,提请该磋商小组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23.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符
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
情形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24.1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 15 -
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根据全体评审成员
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24.2 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公司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
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
25.1 招标代理公司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财政部门指
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25.2 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成交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
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八.质疑
26.1 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的信息。
26.2 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的
规定,向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
26.3 如有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格式见“内蒙古自治区政
府采购网”上发布的质疑函的格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见前附表。供应商在
法定期限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
公司将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 16 -
九、签订合同
27.合同的签订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与采购人协商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27.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任何一方无故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7.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 17 -
第三章 商务须知(合同条款)
一、通用条款(签订合同时不再另附)
供应商中标后(统称“中标人”)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在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
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货物质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货物的价格,按《中标通知书》中的价格执
行。
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供应范围及数量、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的要求。
3.未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书面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向第三方转让
整个或部分合同(含对外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非本企业统一核算
的所属各类公司,不含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外协件、外购件)。否则,将视为违约。
4.包装
4.1 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应适合于长距离运输,并具
备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
4.2 由于货物包装不良或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中标人
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3 在每一件包装中,应有详细装箱清单。
5.中标人应在每件包装上标有引人注目的发货标记
5.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合同号、地点、发站及发货单位。
5.2 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外形尺寸(长×宽×高)毛重/净重(吨)、装箱日
期。
5.3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需要,中标人应在包装箱上标明清晰易读的字样。
如“小心轻放”,“此端向上”,“保持干燥”及起吊标记等贸易运输标记。
6.装运条款
- 18 -
中标人应在发货前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交通管理局对发运货物进行确认。
7.中标人在办完货物运输手续,即将货物名称、件数、重量等通知采购人,以
便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安排接收。
8.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对货物凭现状验收,在原装、原封、
原标记完好无损情况下,采购人对货物的件数、外观进行初步验收。若原装、原封、
原标记有明显损坏,通知中标人派人处理。
9.凭现状验收发生短缺、损坏等问题时,在收到货物后 10天内通知中标人,
否则,视为采购人初步验收无误。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 10天内答复处理。否
则,视为中标人已默认采购人的通知。
10.中标人交货时,必须出具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但不能解除中标人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的责任。
1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执行。
12.因采购人原因造成货物损伤、损坏,中标人要协助修复,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13.货物由中标人负责运输,装运过程发生的丢失、损坏等,由中标人承担其经
济损失。
14.采购人自提的货物装运过程中发生的以上问题,由采购人负责。
1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要求,中标人应及时派出售后服务人员,
给予技术指导。对不合格的货物,属中标人问题的,应由中标人及时无偿更换;属于
采购人问题的,中标人应积极协助解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对中标人派驻现
场售后服务人员要提供方便,并积极予以配合。
16.中标人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签订的合同价,在履行合同期间内
有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17.履约保证金:见投标须知。
18.付款条件: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9.索赔
- 19 -
19.1 中标人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
局已于规定的检验、验收测试期和质量保证期限内提出索赔,中标人应按采购人同意
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中标人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
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标人负担发生的一
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
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
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修理缺陷部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
能,中标人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遭受的一切直
接费用。同时中标人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出索赔通知后 10天内中标人未能予
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人接受。若中标人未能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
理局提出索赔通知的 10天内或采购人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采购人同意的上述
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将从预付款或中标人提
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2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中标人交货迟延或不能交货时,责任不在中标人,但中
标人应立即将事故原因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从速交货的责任。如果事故持续时间超过交货期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有权撤销合同,如不可抗拒事故影响采购人履约,则亦照此办理。
21.违约责任
21.1 如中标人推迟交货,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中标人应付内蒙古自治区公安
厅交通管理局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 10 %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货
款的 35%。
- 20 -
21.2 上述违约金、滞纳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
局有权向中标人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21.3 合同有效期间,中标人如没有履行合同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时,内蒙古自
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履约保证金有追索权。
21.4 由于不可抗拒事故导致供需双方均不能按合同条款履约。可不执行违约责任
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拒力的解释,归合同仲裁部门。
22.下列文件资料为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2.1 招标文件
22.2 投标文件
22.3 中标通知书
22.4 中标人与所采用的各分项设备和软件供应商签订的针对本次项目所签订的
供货和维修协议原件。
22.5 特殊条款及评标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22.6 商务谈判过程中双方以文字记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23.在不违背合同条款及双方利益的原则下,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未尽事宜,双方
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并遵照“合同法”有关内容协商解决。
24.合同生效
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
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专用条款的具体内容将以招标文件为原则,
由中标人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协商确定。具体格式见附件《政府采购合
同范本》。
- 21 -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样本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合同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买方: (采购单位名称)
卖方: (投标人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22 -
政府采购合同
项 目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
卖方:(投标人名称)
合同签订地点:
经( )批准(项目批准书文号),(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受(采购单位名称)委托,采用(采购方式),已完成(------)项目的采购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遵循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号:)的各项规定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响应)的相关约定,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和投标人
共同审核,三方一致同意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资料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款;
2.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投标文件;
3.在采购活动中,评委会与中标投标人或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议定的各项以文字记
述的补充条款或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内容相一致。
三、采购货物、服务有关信息
- 23 -
表 1、采购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
生产
编 合计 质保
品目名称 品牌 厂家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号 (元) 期
详见表2
总金额 大写: 小写:
说明:1.采购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与计划系统要求
填写。
2.此表应按照分包情况,每包编制一份; 对每包货物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
表 2中分别列出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
表 2、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
编号 技术指标名称 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配置情况
1
2
货
3
物
4
名
5
称
6
7
8
- 24 -
9
说明:此表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每一种货物要单独制作一份。
四、合同总价
根据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合同总价金额为:大写 元整;小写
¥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付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付款进度:
3、采购单位使用人民币支付货款。
4.投标人收取货款开户行名称、帐号等信息。
六、交付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交付期:
2.交货地点:
3.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在交货前向用户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费用,以及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提供货物与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数量等不相
符时,采购单位应不予接收。
(4)采购单位应督促投标人及时供货,投标人未能按时供货,按照招标文件相关
条款作相应处理。
七、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对所提供货物的售后服务作如下承诺: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正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
- 25 -
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要求。
2.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情况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等于或优于
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规定的性能,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
或故障负责,并承担弥补这些货物本身不足和缺陷的相关费用。
3.保修期及保修服务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合同文件规定,保证在货物验收后
保修期内免费保修。
4.保证用户对售后服务要求的及时响应,对需上门服务的情况,用户所在地之内的
应在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用户所在地之外或需外地厂家协助的,应在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若需返回厂家修理,应提供备用设备或提供保证不耽误工
作的服务。
5.对厂家提供的货物的硬件或软件的升级改进服务,有及时告知用户的义务,在用
户同意接受这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
6.生产厂家到最终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现场为用户提供货物使用、维
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
7.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双方议定的售后服务承诺。
(上述为共性条款,以下针对货物情况可填写具体售后服务承诺条款)
八、验收办法及要求:
1.外观检查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
况。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
(3)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并拍照留据。
(4)特殊仪器设备要依据设备的特性和合同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当行业标准
高于国家标准时)、企业标准(当企业标准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时)进行外观检查。
2.数量验收
(1)以供货合同和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辅机、附件、配件、备件及工具的
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与仪器设备配套使用的软件系统的名称、软件系统介质形式、数量等。
- 26 -
(3)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等。
(4)做好数量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参加人员、箱号、品名、应到和
实到数量。
3.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
试机。
(2)对照合同技术参数指标条款、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
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出具验收数据单)。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
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工商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
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
验收文件。
(5)关于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培训,必须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操作、能进行基本养
护、处理一般问题。
(6)软件系统功能项目、容量、节点数、使用时间、知识产权的使用等。
(7)特殊、特种仪器设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4.验收确认
货到安装调试、培训完成及预验收后,采购单位安排货物最终验收时间,由采购单
位负责组织货物验收工作小组进行货物最终验收及上报审批工作。验收不合格,终止合
同,后果投标人自负。验收合格并最终签字即为完成交货,本合同货物验收责任人是采
购人。
九、履约保证金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经采购单位、中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生效。
- 27 -
2.本合同由采购单位、投标人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3.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附件:(1)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如果委托授权的话)。
卖方: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卖方: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买方:采购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买方:采购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本合同样本除《货物、服务信息一览表》、《采购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
性能指标和配置情况》及采购人、中标投标人双方签字盖章要求外,其他条款可以根
据本规范“商务须知”条款和采购项目情况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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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采购产品及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性能参数 计量单位 数量
1、低温强热型空气源热泵机组 2、制冷/制热量(kW):75/86
3、制冷/制热名义输入功率(kW):制冷 20.6/制热 23.8
4、电源:3φ-380V-50Hz
5、压缩机:①型式:全封闭涡旋式压缩机 ②机数:2 ③冷媒
R410A
6、制热工况①冷冻水量(m³/h):11.3 ②进水温度:15℃ ③
出水温度:可调整 ④水压降(kPa):52
7、水侧换热器:①型式:套管式高效换热器 ②水管管径:DN50
③工作压力:1.0 MPa
8、风侧换热器:①型式:内螺纹铜管/亲水铝箔 ②风扇:高效
低温强热型空气源热轴流式
1 台 3
泵机组 9、制冷剂填充量(kg):19.0
10、保护装置:高低压开关、马达过热保护、防冻开关、温度开
关、过载保护器
11、运行重量(Kg):850
12、外观尺寸(mm):L×W×H 1080*2450*2205
13、机组运行噪声(dBA):73
备注:
1.制冷性能名义工况:环境温度 35℃,空调侧出水温度 7℃,温
差 5℃。
2.制热性能名义工况:环境干/湿温度 7/6℃,空调水侧出水温
度 45℃,温差 5℃。
1 有效容积 5立方米
2 保温层厚度 50-60mm
3 水罐底板厚度 10mm
2 蓄热缓冲水箱 4 水罐侧壁厚度 8mm 台 1
5 保温方式 聚氨酯发泡
6 保温层厚度 60mm
7 保护层材质及厚度 镀锌钢板 0.8mm 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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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暖循环水泵
2 流量 50m3/h
3 扬程 28m
4 电机功率 7.5KW
5 液体温度 -15-110℃
6 最大工作压力 PN12 巴
7 电机级数 2级
8 叶轮材质 不锈钢
3 采暖循环水泵 9 泵体材质 铸铁 HT200 台 2
10 机械密封 石墨/碳化硅
11 防护板 不锈钢 06Cr19Ni10
12 轴 不锈钢 20Gr13
13 排气组合件 不锈钢 06Cr19Ni10
14 O 型圈 丁晴橡胶 NBR
15 丝堵 不锈钢 06Cr19Ni10
16 联轴器 铸钢 ZG270-500
17 支撑环 铸铁 HT200
1 主机循环泵
2 流量 50m3/h
3 扬程 17.5m
4 电机功率 4KW
5 液体温度 -15-110℃
6 最大工作压力 PN12 巴
7 电机级数 2级
8 叶轮材质 不锈钢
4 主机循环泵 9 泵体材质 铸铁 HT200 台 2
10 机械密封 石墨/碳化硅
11 防护板 不锈钢 06Cr19Ni10
12 轴 不锈钢 20Gr13
13 排气组合件 不锈钢 06Cr19Ni10
14 O 型圈 丁晴橡胶 NBR
15 丝堵 不锈钢 06Cr19Ni10
16 联轴器 铸钢 ZG270-500
17 支撑环 铸铁 HT200
- 30 -
1 产水量 2m3/h
2 运行控制方式 全自动
3 软水器出水硬度 ≤0.03mmol/l
4 软水器树脂型号 001×7 强酸型阳离子交换树脂
5 树脂增添量 100kg
6 连接口径 DN25
5 软化水系统 套 1
7 罐体材质 高强玻璃钢
8 盐罐材质 高强玻璃钢
9 控制形式 流量型
10 控制器
11 软水器接口形式 螺纹连接
12 全自动软水器工作电源 20V±22V/50HZ
1 加热器功率 12KW
2 加热器材质 耐高温不锈钢
6 电辅助加热器 3 工作压力 PN1.6 台 1
4 连接方式 法兰连接
5 安装位置 蓄热水罐内
1 柜体形式 落地柜式
2 防护等级 室外型、防雨、防雷、防潮
7 系统电控箱 套 1
3 控制形式 PLC 控制模式,机组根据负荷自动切换
4 元器件
设备系统内控制及动
8 BVR16BVR10BVR6 项 1
力线缆
主机、水箱、水泵安
9 国标 12#槽钢 项 1
放槽钢机架
10 运输费及吊装 / 项 1
镀锌钢管 DN100 冷冻
11 水管连 30mmB1 级橡 镀锌钢管要求:国标焊接钢管 米 70
塑保温
12 Y 型过滤器 DN80 过滤器 DN80压力 PN1.6,碳钢材质 个 6
13 Y 型过滤器 DN100 过滤器 DN100压力 PN1.6,碳钢材质 个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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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钢管种类 无缝钢管
2 规格及壁厚 89*5
3 规格及壁厚 108*6
4 种类 热轧
14 止回阀 DN8( 个 6
5 保温材料 30mmB1 级橡塑保温
6 除锈方式 人工除锈
7 防腐形式 两道铁丹防锈漆
8 数量 根据现场安装实际使用量
1 蝶阀 DN8O
2 规格及数量 DN80 (6 个)DN100 (2 个)
3 工程压力 PN16
15 蝶阀 DN8O 4 阀体材质 铸钢 个 8
5 阀芯材质 球体+铜
6 丝杠材质 不锈钢 06Cr19Ni10
7 手轮材质 铸铁 HT200
1 橡胶软接头 DN80
2 规格及数量 DN80 (8 个)
16 橡胶软接头 DN80 3 工程压力 PN16 个 8
4 法兰材质 铸钢
5 球体材质 氯丁橡胶 CR
1 双向止回阀 65
2 规格及数量 DN65 (1 个)
17 双向止回阀 65 3 工程压力 PN10 个 1
4 阀体材质 铸铁 H200
5 密封面材质 天然橡胶 NR
18 除污式启闭阀 DN65 口径 DN65、公称压力 PN1.6 个 1
1 补水电磁阀 DN25
2 规格及数量 DN25 (1 个)
3 工程压力 PN16
4 连接方式 内螺纹
5 工作原理 先导活塞式
19 补水电磁阀 DN25 个 1
6 阀体材质 不锈钢
7 密封面材质 丁晴橡胶 NBR
8 防护等级 IP54
9 电源 AC:220V
10 功率 DC:58W
- 32 -
1 自动排气阀
2 规格 DN25 (1 个)
3 阀体材质 304 不锈钢
20 自动排气阀 个 1
4 浮筒材质 高聚物/304 不锈钢
5 耐高温 200℃
6 压力 PN16
1 泄水阀 DN32
2 规格 DN32 (1 个)
21 泄水阀 DN32 个 1
3 压力 PN16
4 材质 铸铜
1 排污阀 DN32
2 规格 DN32 (1 个)
22 排污阀 DN32 3 压力 PN25 个 1
4 材质 铸钢
5 连接形式 法兰
1 0-50℃温度计(带金属套)
2 规格 DN25
0-50℃温度计(带金 3 测量范围 0-100℃
23 个 1
属套) 4 材质 混合材料
5 精度等级 A级
6 表面直径 100mm
1 压力表(带弹簧减震管、考克)
2 规格 0-1.0MPa
3 材质 混合材料
压力表(带弹簧减震 4 精度等级 1级
24 个 4
管、考克) 5 弯管材质 铜
6 外壳材质 不锈钢 304
7 压力表考克 不锈钢 DN15
8 压力表弯管 不锈钢 DN15
室内安装用焊接钢管
25 国标焊接钢管 吨 0.5
DN80-100
26 管道辅料 弯头、法兰、螺栓等 项 1
27 系统安装及调试费 / 项 1
- 33 -
二、其他要求
1、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7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质保期:1年。
三、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低温强热型空气源热泵机组”。依据财政部
87 号令规定,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
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
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
为中标候选人。
- 34 -
第五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性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装订在正本内,复印件装订在
副本内。如法定代表人投标,附本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期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和近期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
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开标后的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
效投标(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在开标前 1 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投标货物的相关文件、资料
1、厂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2、产品彩页、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4、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
- 35 -
三、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近 3年度(2016-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有效的信誉、信用证明文件;
3、供应商实施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4、其他能证明供应商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如提供声明,须采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附的格式,否则计
算价格分时不予折扣);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于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声明函(如提供声明,须采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所附的格式,否则计算价格分时不予折扣)。
本部分资料除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明确要求提供原件外,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除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提供为无效投标外,其余均供
评委在评审打分时参考,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有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 36 -
第六章 评审原则和方法
一、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供应商
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办法
(一)磋商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将按照开标一览表的顺序确定磋商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磋
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二)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评
审。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各部分依据如下:
序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号
投标报价:30 分
分值构成
1 100 技术部分:50 分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20 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注: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价格权值
为 30%。)
价格部分 30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
(总分 30 分) 价格权值:30%
本项目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
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37 -
10 投标产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的满足
程度,横向对比,最高得 10 分。
投标产品的整体质量状况与档次(产品检测报告、
8 合格证等)、产品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等,横向
对比,最高得 8分。
投标产品的节能环保性及运行成本的经济性,横向
6
技术部分 对比,最高得 6分。
3
(总分 50 分) 项目实施方案设置适用及合理性(包括:深化设计、
14 供货方案、施工安装及售后服务方案、现场安全文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横向对比,最高得 14 分。
6 拟投入项目人员配备状况,横向对比,最高得 6分。
6 拟投入项目机械配备状况,横向对比,最高得 6分。
投标人上一年度(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审计
1 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得 1 分,不提供不得
分。
财务状
货物制造商具有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或 AAA 信用等级
况、信誉 2
证书的,每一项得 1分,满分 2分。
(6分)
商务部分 货物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
(总分 3 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4
20 分) 每一项得 1分,满分 3分。
投标人近三年(2016 年 9 月至今)同类产品或同类
业绩
4 项目的业绩每有一份得 1 分,最多得 4 分。(依据
(4分)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和具体措施详尽、明确有效
5
服务 性最高得 5分。
(10 分) 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培训方案详尽、全
5
面、合理性,最高得 5分。
建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制作评分索引,以便评委准确查找。
(三)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名以上
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的,推荐 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
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
优劣顺序推荐。
- 38 -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格式一: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内容: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NMGZT19ZC-138
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39 -
格式二:
响应文件目录
一、投标承诺书………………………………………………………………………( )
二、开标一览表………………………………………………………………………( )
三、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 )
四、技术规格响应表…………………………………………………………………( )
五、商务规格响应表 …………………………………………………………………( )
六、投标服务方案 ……………………………………………………………………( )
七、其他材料…………………………………………………………………………( )
说明:供应商可根据响应文件的装订对目录进行细化并需标明页码,以便评委评审时查
找。
- 40 -
格式三:
一、投标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内蒙古正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经我公司认真研究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
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竞
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磋商
报价为合同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
2.我方已经递交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整(保证金
交纳凭证附后)。
3. 我方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日历日,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能中标,
我方将受此约束。
4. 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除非
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41 -
(一)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42 -
(二)资格证明材料
说明:以下文件除特别标明要求提供原件以外,均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
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文件过期失效的,均为无效投标(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不
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43 -
2、委托代表投标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投标,附本人的身
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兹委派
我单位 (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项目编
号: ),委派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
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单位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
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正面,本证件需直接扫描,不允许 (正面,本证件需直接扫描,不允
粘贴) 许粘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反面,本证件需直接扫描,不允许 (反面,本证件需直接扫描,不允
粘贴) 许粘贴)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44 -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45 -
4、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46 -
5、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47 -
6、供应商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8 -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9 -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50 -
格式四: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投标总报价 交货期
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 大写:
项目 小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
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密封装在一个信
封中,单独递交,作为唱标之用。
4、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
5、不完全满足以上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 1 -
格式五:
三、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地、品牌、型号 单价 数量 合计 质保期
1
2
3
4
5
6
……
总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供应商须详细分析投标总报价的组成,不按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的将视
为无效投标。本表可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2、总计金额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一致。
3、报价应为综合性报价,单价中包含设备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
费、售后服务费、中标后应付税费等所有费用。
- 2 -
格式六:
四、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提供产品的技术 响应 佐证文件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指标 程度 名称
1
2
3
4
5
6
……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技术参数及要
求,将全部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
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仅注明“符合”、“满足”、“响应”
或完全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佐证文件名称:系指能为投标产品提供技术参数佐证或进一步提供证据的文件、
资料名称。如产品质检报告、说明书、技术白皮书、彩页等,均附与本表之后。
- 3 -
格式七:
五、商务规格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商务 投标人响应的
序号 响应程度
要求的项目 商务项目
1 交货期
2 交货地点
3 质保期
4 合同条款
5 标书的签署、装订、盖章等
…… ……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内容以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 4 -
格式八:
六、投标服务方案
严格按照第二章技术规范与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服务方案,如投标人的
售后服务承诺和具体措施以及本地化服务能力(包括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立和技术服务
人员的配置)等。
格式自行设计。
- 5 -
格式九:
七、其他材料
一、投标货物的相关文件、资料
1、厂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2、产品彩页、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3、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4、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等;
二、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近三年度(2016-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
2、有效的信誉、信用证明文件;
3、供应商实施的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4、其他能证明供应商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如提供声明,须采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附的格式,否
则计算价格分时不予折扣);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7、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声明函(如提供声明,须采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所附的格式,否则计算价格分时不予折扣)。
- 6 -
附件:(本表不需要在响应文件里装订)
最 终 磋 商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 最终磋商报价
大写: 1
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
目
小写: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无需在响应文件内填写,给出的格式为磋商后提交的最终报价表格式。
2、报价中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需由供应商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果成交,本报价
为合同价。
- 7 -
区
最 后 磋 商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采购编号:NMGZT19ZC-138
项目名称及 采购编号 最后磋商报价 (元) 备注
蒙冀界检查站供暖设备更换项目 NMGZT19ZC-138 大写: 肆拾贰万捌仟元整 小写: 428000元 3
供 应 商 名 称: 呼和浩特市蓝天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马忠丽 2
日 期: 2018年10月14日
领取中标通知书需提供的材料:
中标供应商需带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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