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荆门象河一期、黄石筠山风电场叶片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3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2-06-17 点击: 次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荆门象河一期、黄石筠山风电场叶片维修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能源公司荆门象河一期、黄石筠山风电场风机投产年限较长,由于风电场所处地理位置与海拔高度,现场运行环境复杂,受紫外线照射、冰冻、风沙侵蚀、雷击等各方面影响容易造成各种类型损坏。

(1)荆门象河一期风电场20台风机23支叶片需维修。22支叶片型号为Aeolon56.6-F3,生产厂家为上海艾郎风电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支叶片型号为LZ52.5-2.0,生产厂家为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仙居乡。

(2)黄石筠山风电场12台风机14支叶片需维修。叶片型号为LZ56.8-2.0,生产厂家为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太子镇。

2.2主要内容:

(1)荆门象河一期风电场20台风机23支叶片,共计23处破损部位进行修复。(详见第五章荆门象河一期风电场工程量详情。22支叶片型号为Aeolon56.6-F3的叶片采用贴3M保护膜修复,详见“第六章荆门象河一期风电场叶片前缘修复方案”。)

(2)黄石筠山风电场12台风机14支叶片,共计14处破损部位进行修复。(详见第五章黄石筠山风电场工程量详情)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黄石筠山、荆门象河一期风电场叶片维修工作。

2.4缺陷责任期:自各个风电场的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缺陷责任期分别计算,缺陷责任期为1年。

2.5成交后,成交人与项目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完成过3项叶片维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3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9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2 年6月27日9时至2022 年6月28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 话: 027-86606592/86606588

电子邮箱: 2306840998@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纪检工作部

电 话: 027-86606360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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