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15: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4461)已于2023年8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就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全部统一修改) |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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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3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99.81万元;其中: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2.06万元; 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27.75万元,其中:电气增容设备费:50万元,家具采购费:105万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44.81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2.06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72.75万元。 |
2 |
2.4.1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提交方案,3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图纸审查时间)。 |
3 |
2.5.2招标内容 |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后续所有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2.1设计及相关工作: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编制配合服务、施工图概算审查配合服务、设计变更配合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4.2.2施工及相关工作: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服务等。 |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改造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合等后续所有设计服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5.2.1设计及相关工作:本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编制配合服务、施工图概算审查配合服务、设计变更配合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5.2.2施工及相关工作: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服务等。 |
4 |
3.5.1工程设计资质 |
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本项目设计规模为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和室外工程)。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5 |
3.6.2 |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重复兼任。 |
6 |
3.7.1设计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委派的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具备相当于贰级注册建筑师的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委派的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须具备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资格。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7 |
3.8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中分工对应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 注: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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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 |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合同约定条款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设计任务书、城市规划等要求,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有关规定。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不允许 ■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
■不允许 □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
3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99.81万元;其中: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2.06万元; 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27.75万元,其中:电气增容设备费:50万元,家具采购费:10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设计费或建安工程费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44.81万元;其中: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2.06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72.75万元。 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价为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的90%(785.48万元)。 |
4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担保中的第4点第(2)项 |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出具银行赔付条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中的第1点至第3点)不得更改,担保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人可参照“格式11:银行投标保函”格式提供。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途径请自行咨询交易平台。 |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出具银行赔付条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格式中的第1点至第3点)不得更改,担保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标人可参照“格式12:银行投标保函”格式提供。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途径请自行咨询交易平台。 |
5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适用于提交备用光盘或U盘的情况) |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2号羊城商贸三楼 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132号四楼、三楼、二楼(局部)室内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填入开标时间)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及揭晓文件光盘或u盘要求封装。 (1)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封套上应载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投标报价)/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2)设计方案封套上应载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设计方案 (3)揭晓文件封套上应载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揭晓文件 注:1.揭晓文件指:附与设计方案投标文件一致的效果图一页,效果图需为加盖投标人(主办方)公章的扫描件,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如提交设计方案文件备用光盘或u盘及揭晓文件光盘或u盘的,封面及封口不需要盖章。 |
6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均不得委托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
7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电子招投标中的第3点 |
3、(重要风险提示)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载入光盘或u盘(1份,载体形式由投标人自选),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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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或u盘(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含投标报价)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揭晓文件应分别刻录在不同的光盘或u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及揭晓文件除外)。密封袋上应写明信息详见条款号4.1.2。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不得加密。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
8 |
投标人须知3.1.2资格审查文件第(13)点 |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管理平台内信息)(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 |
9 |
投标人须知3.1.2资格审查文件增加第(16)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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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7)、(10)、(13)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信用管理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
10 |
投标人须知3.1.3设计方案文件 |
设计方案评审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设计说明书; (4)设计方案; (5)设计图纸(含概念方案设计图); (6)《工期计划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设计方案评审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设计说明书; (4)设计方案; (5)设计图纸(含概念方案设计图); (6)《工期计划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11 |
投标人须知3.1.4(10) |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按招标文件格式8要求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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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须知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3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
13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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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备选投标方案 评审标准: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14 |
《评标办法前附表》2.1.3(1)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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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明标暗标互相印证 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未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 |
15 |
评标办法3.1.1 |
设计评审组按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审查标准对所有成功解密的设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审查的设计方案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设计评审组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 |
设计评审组按设计方案文件响应性审查标准对所有成功解密的设计标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响应性审查的设计方案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否决投标提议,则设计评审组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否决其投标。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16 |
评标办法3.2.1 |
形式审查中全部符合形式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形式审查合格。否则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形式审查中全部符合形式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形式审查合格。否则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17 |
评标办法3.2.3 |
综合评审组评委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
综合评审组评委对所有通过形式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资格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规定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18 |
评标办法3.3.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文件(含投标报价)的响应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全部符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文件(含投标报价)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评委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文件(含投标报价)的响应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中全部符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文件(含投标报价)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前附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综合评审组评委共同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综合评审组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综合评审组评委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综合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
19 |
附表1《设计方案详细审查评分标准》中的第五点“技术经济” |
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招标人对精装修工程总造价的限额要求《详招标文件》,设计单位要合理控制重点装饰区域及普通装饰区域的造价分配。 优得[10,7)分,良得[7,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招标人对精装修工程总造价的限额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设计单位要合理控制重点装饰区域及普通装饰区域的造价分配。 优得[10,7)分,良得[7,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20 |
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审查评分标准》“1.1工程奖项”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1分,获省级奖项,每项得0.5分;获市(副省级)级奖项,每项得0.2分。合计最多得2分。投标人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分数最高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注:国家级奖项包括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包括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市级奖项包括市科学技术奖、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方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1分,获省级奖项,每项得0.5分;获市(副省级)级奖项,每项得0.2分。合计最多得2分。 注:国家级奖项包括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奖、住建部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颁发的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省级奖项包括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市级(含副省级)奖项包括市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奖、市级(含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获得多个级别奖项的,按所满足的最高等级计分一次。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扫描件,获奖时间以证书中载明的的发证时间。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或参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或参建)完成过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2分;获得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1分;获得市级(含副省级)工程质量奖项,每项得0.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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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审查评分标准》“1.2类似工程业绩”中的注 |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评分要求的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不计得分。设计业绩也可提供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部分业绩。若承担设计工作的投标人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也可提供其作为牵头方或主办方的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作为设计业绩。如果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有两家或以上,业绩可由任意一家或各家共同提供,合并计算。 |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评分要求的特征和必要信息的,不计得分。设计业绩也可提供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部分业绩。 |
22 |
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审查评分标准》“1.4企业研发能力” 中的注 |
注:须提供工法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
注:需提供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扫描件,但证书上需明确其为房建类工法,若无法明确,需提供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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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审查评分标准》“2.1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新增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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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证书扫描件和2023年7月有效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项目团队的各岗位人员不能相互兼任。取得职称证书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起计。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师)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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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审查评分标准》注2 |
主办方工程获奖: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等;省级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指省级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和市级建筑装饰优质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安全奖、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类奖项不予计算得分。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①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需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信用平台中业绩编号、相应业绩在信用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项目名称及业绩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②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人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扫描件。如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需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证明颁发证书的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登记备案;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主办方工程获奖:奖项业绩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等;省级或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指省或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不含设计和幕墙类获奖),安全奖、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类奖项不予计算得分。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①奖项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须提供平台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获奖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②奖项业绩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的,投标人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或验收文件(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③如颁奖单位为协会或学会的,还需提供该协会或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登记备案的网页查询截图(网址: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证明颁发证书的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有登记备案;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上述资料相关信息不一致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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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审查评分标准》注3 |
主办方类似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截图须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验收材料”、“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为准。验收文件或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主办方类似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为准。验收文件或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27 |
附表2《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审查评分标准》新增注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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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
28 |
附表2-1《投标人投入项目团队基本要求表》“安全负责人” |
基本要求: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建筑装饰施工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备注: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 |
基本要求: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效期内)或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备注:须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
29 |
删除附表2-1《投标人投入项目团队基本要求表》中的注 |
注:1、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和2023年7月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项目团队的各岗位人员不能相互兼任。取得职称证书年限以职称证书发证时间起计。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联合体投标的,本表中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师)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3、上述投入人员缴纳社保证明,且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投入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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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格式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简历表》 |
从事施工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31 |
格式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简历表》-备注2 |
2、后附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近1个月(2023年4月)社保机构提供的社保证明文件。 |
2、后附技术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等相应的证书、近1个月(2023年7月)社保机构提供的社保证明文件。 |
32 |
删除格式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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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10《设计方案》 |
格式10-设计方案注: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按照评审内容提交,格式自拟。 |
格式9-设计方案注:采用“暗标”形式,不得出现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按照评审内容提交,格式自拟。 |
二、本项目招标合同详见补充公告附件,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及场地等招标日程安排已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修改后的招标公告
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合同
电子招标文件GZZB格式
招标人:广东省建隆置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 江燕路补充公告.docx
- 江燕路设计施工合同.doc
- 4江燕路15层建施图.pdf
- 招标公告(补充公告版)江燕路设计施工总承包.docx
- 招标文件(补充公告版)江燕路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 补充公告盖章(江燕路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 SL202308100025-20230818142554.GZZB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