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师范学院师范生综合素养与创新能力教学实践基地、教学科研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1】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学院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宁夏师范学院古雁校区院内北端,南侧为理工实验楼,北侧为市政安康路,东侧为宁夏师范学院规划研究生大楼,西侧为宁夏师范学院规划运动场。
2.2建设规模:核定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0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19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1.0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262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师范生综合素养与创新能力教学实践基地、教学科研实验实训楼,为确保项目名称与功能相匹配,内容与布局相匹配,规模与资金相匹配,同意将地下人防工程调整为2621平方米,同意在一层设1个1006人的教师公共必修课合班教室和2个500人的阶梯教室。同时完成场地内相应道路、硬化铺装、绿化、管网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2697.00万元。
2.3招标范围:对宁夏师范学院师范生综合素养与创新能力教学实践基地、教学科研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理。
2.4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束,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30日时起至2021年12月7日18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一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师范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9号金源
大厦二楼
联系人:景军梅联系人:王瑾、王瑶
电话:0954-2079591电话:0951-3102635、3102634
传真:/ 传真:0951-3102636
邮箱:/ 邮箱:/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