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香溪河右岸峡口段农村水源建设及供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向正虎0717-25827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瑶0717-6255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香溪河右岸峡口段农村水源建设及供水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2]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就兴山县香溪河右岸峡口段农村水源建设及供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兴山县香溪河右岸峡口段农村水源建设及供水工程划分为7个标段实施。本公告为监理,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计划服务期
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价
1
兴山县香溪河右岸峡口段农村水源建设及供水工程监理
兴山县峡口镇
从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施工计划工期为690日历天);工程保修期二年。
兴山县香溪河右岸峡口段农村水源建设及供水工程全过程监理。
以本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4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监理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有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人员要求:
①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投标人单位聘任该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证书或文件(上传相关证书和任命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相关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监理员(不少于1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学习和工作经历并提供证明材料或监理员资格证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会保险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均须在申请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上传近一年度(2022年04月至2023年03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四个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5)信誉要求:
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投标人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不提供或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兴山县香溪河右岸峡口段农村水源建设及供水工程中的1个标段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均被否决。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文件中上传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4月10日08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0日08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3年04月10日08时30分-09时00分止(具体解密开始时间由网上开标会现场通知时间为准,解密时间30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客服电话:4009980000。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子营业执照下载和扫码认证联系电话:17269580661、印章制作和下载客服联系电话:17269580657,标书加密、标书解密和签章联系电话:13810710048。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9、合同签订
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网上答疑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xs.ycztb.com/xsSite/)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向正虎
电话:0717-25827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弘洋拉菲小镇别墅区9#楼9-3
联系人:陈瑶
电话:0717-6255808、15927411561
13、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17-6255808、15927411561招标人电话:0717-2582779
公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兴山县水利局、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7-2585459、0717-2587209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