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盘安镇2023年吴陈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ZZ-2023-013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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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庄浪县盘安镇2023年吴陈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刘沛沛 | 联系电话 | 18993089277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7-20 08: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7-24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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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浪县盘安镇2023年吴陈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001 | GSZZ-2023-013 | 工程-施工 | 917689.48(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盘安镇2023年吴陈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庄浪县盘安镇2023年吴陈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已由庄浪县农业农村局以庄农字〔2023〕3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业主单位为盘安镇人民政府,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盘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编号:GSZZ-2023-013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2023年吴陈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
2.实施范围:项目建设位于盘安镇王宮村。
3.建设内容及规模:计计划新建存放仓库建筑面积630平方米;新建水泥硬化院坪1400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917689.48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总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
5.资金来源: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7.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
8.计划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4日 ,总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四、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资格预审申请人名称相一致。(提供人员证书以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上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本企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五、报名及竞价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0日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报名及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竞价时间:网上报价时限与投标登记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六、相关说明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1.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胶装,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安镇街道
联系人:刘旭祥
联系电话:1328921942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庄浪县紫荆北街与新徐西路交叉路口20米
联系人:刘沛沛
电 话:18993089277
附件信息
- 附件1:吴陈村编制说明.pdf
- 附件2:吴陈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批复.pdf
- 附件3:庄浪县盘安镇2023年吴陈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项目.PDF
- 附件4: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