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微电子产业园(生产装配楼)工程总承包
金额
147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700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航天半导体研究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辰龙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硕0532-587033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青岛微电子产业园(生产装配楼)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10/27 21:07:08 | ||
项目名称: | 青岛微电子产业园(生产装配楼)工程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高新区新悦路以北、规划4路以东、规划中34号线以南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住宅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别: | Ⅱ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47000000元 | 工程造价: | 114656230.26元 |
结构形式: | 钢结构 | 工程规模: | 18562.98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青高新经发备〔2013〕01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地字第370200201319001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航天半导体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辰龙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012236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航天半导体研究所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地址: | 青岛市高新区新悦路87号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张辰龙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012236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一诺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孙硕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58703381 |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8562.9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装配楼,装修面层升级,室外景观方案提升,优化提升相应智能化系统、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等。产生建筑垃圾约为32000 立方米,需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设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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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所有成员方)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所有成员方)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任一成员方)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 《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1.5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约定牵头人和成员方的职责分工及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 条和第 4 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3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牵头人须由施工成员方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 1 条和第4条的要求。 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或资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同类工程:单项合同设计费8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含工业厂房); 施工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含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工程(含工业厂房)。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静园路8号) 【第二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11-17 09:30 | ||||||||||||||||||
十一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张辰龙,联系电话:0532-68012236,邮箱:qbghyyb@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高新区新悦路87号 |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68686139 地址: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5楼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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