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4zhtz02017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风侨1531391975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1
公告正文


中核投资拟投资项目及存量项目退出年度框架项目-法律专项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核投资拟投资项目及存量项目退出年度框架项目-法律专项服务已审批,资
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4ZHTZ020173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投资拟投资项目及存量项目退出年度框架项目-法律专项服务
2.3 招标项目概况
中核投资拟拟通过招标方式,对单位投资项目及存量项目退出所需的法律专项服务进
行专项服务外包,每年每包服务费最高限价20万,年度预计10个。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
排名 5-8 的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方按序从中选取5家签订框架协汉、如发生需
求,将向所有中标供应商发出项目具体规模和询价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的供应商
中,价格最低者提供服务。
2.4 招标范围


法律专项服务预计年度项目数10个(预计数)。
(一)拟投资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主要工作有:
1.就项目提供专项法律咨询及法律意见,保障本项目实施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政策、集团内部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2.对采购人指定主体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主体及其控股公司合法性存
续、企业资质、治理结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资产和负债、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
联关系、诉讼仲裁、纳税、安全环保、劳动关系、知识产权以及其实控人、股东、高管等
及存在的风险),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协助采购人设计交易架构、公司治理架构,起草、审查、修改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
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4.参与谈判,参加必要的会议;
5.就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拟签署协议的合法合规性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根据有
关外部机构或上级单位要求就本项目涉及的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6.协助完成交割,解决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他法律问题和法律障碍。
(二)退出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主要工作有:
1.协助制定项目退出方案;
2.起草、审查、修改股东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清算方案、公告等法律文件;
3.参与谈判,参加必要的会议;
4.审查职工安置方案,协助处理项目退出过程中的劳动纠纷(如有);
5.审查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和收益处置方案,协助处理项目退出过程中的债权债务纠纷;
6.联系法院,代理项目退出过程中涉及的法律程序;
7.就退出项目和拟签署文件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8.协助采购人论证公司解散、清算、破产等程序,研究法律问题和法律障碍。
2.5 项目地点
北京,项目所在地(如需)。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有效。如合作良好,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 最高限价
单服务包最高限价20万元(含税)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
务机构备选库内(附证明材料,并盖公章确认)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
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
冻结。
(3)业绩要求:近年(2021 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五项国有企业投资业务经验(中
央企业投资并购、环境保护、破产、清算、诉讼等法律服务均算有效业绩)。需提
供相应案例协议(协议首页、服务清单或服务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4)项目负责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至少具有五项作
为签字律师为国有企业投资或项目退出业务提供法律尽调、咨询服务的业绩(需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1月19日17:00--2023年1月25日17: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
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
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
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
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
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
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j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
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2月21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
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
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有)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15313919751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不接受招标文件的疑义:仪撄燮对资
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项
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切妹专用早
电话:/

电子邮箱:/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
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
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中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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