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施工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3
金额
163792.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40606-04-01-626855
预算金额163792.13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工0757-22836885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757-825564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佛山市顺德区代建项目中心(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11-29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0606-04-01-626855
招标条件
1.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2024〕24号 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 施工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以 顺政数招核〔2024〕33号 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更正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A02-440606-2024-0019-01-01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下穿容桂水道,起于金沙大道与德胜西路交叉口,止于容桂大道与容奇大道交叉口。本项目标准段道路红线宽度北岸为57m,南岸为43m。项目线路全长1.978km,其中新建跨河隧道长1.197km,主线隧道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km/h,其中下穿容桂水道采用沉管工艺,沉管段长0.420km,两岸设置围堰结构。项目估算总投资36.3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8.46亿元。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道路、排水、隧道工程等土建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佛山市顺德区金沙隧道工程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隧道工程等土建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 14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的清单预算价:¥1637921301元,招标控制价1484775659.36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沉管隧道工程[至少包含基槽开挖、隧道基床(先铺法的基层或后铺法的灌砂)、浮运安装、沉管混凝土浇筑中的其中一项]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名。[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
(1)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人提供,下同):
1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     年 5 月至 2024 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有)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R交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建安费人民币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或公路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业绩。
注:上述施工业绩至少包含过江(或过海或过河或过湖)的机动车车行隧道工程,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1.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2.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评标办法
评标定标分离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异议接收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邮编
5283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工、余工
联系电话
0757-22836885、22836569
招标人传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528000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1号恒福国际商业中心1602
招标代理联系人
张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2556408、15017744316、0757-82556405
招标代理传真
0757-82300722
电子邮箱
860004668@qq.com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56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要求获评     /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质量类奖项)。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要求达到    /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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