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客运段2024年K201/2/3/4、K191/2/3/4次图定普速列车及2024年临时加开普速列车餐车对外合作经营招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8-864514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招商编号:CTZS-2023-329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客运段2024年K201/2/3/4、K191/2/3/4次图定普速列车及2024年临时加开普速列车餐车对外合作经营招商
1.2项目地点:重庆客运段担当的2024年K201/2/3/4、K191/2/3/4次图定普速列车及2024年临时加开普速列车餐车
1.3项目规模: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餐车对外合作经营。一是重庆北-广州-重庆北K201/2/3/4、重庆西-广州-重庆西K191/2/3/4次,二是2024年临时加开的普速列车(预计开行220趟次。具体以铁路部门调度命令为准)。合作公司在列车上进行餐饮服务,包含自制品加工、销售(含炒菜、盒饭、面条等)以及提供相应服务,不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自制加工及销售需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关于旅客列车餐营服务相关规定。(以上规划仅作参考)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客运段2024年K201/2/3/4、K191/2/3/4次图定普速列车及2024年临时加开普速列车餐车对外合作经营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
1包件:K201/2/3/4次运行区段重庆北-广州-重庆北、K191/2/3/4次运行区段重庆西-广州-重庆西,经营年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趟上车从业人数:6人≥上车从业人数≥4人。
2包件:重庆客运段担当的2024年春运临时加开普速列车(终到站为北京、上海、广州、福州等地),预估开行直通列车215趟次,重庆客运段担当的2024年春运临时加开普速列车(终到站为乌鲁木齐集团公司管内),预估开行直通列车5趟次。预计经营期限为2024年1至4月。(具体以铁路部门调度命令为准)每趟上车从业人数:6人≥上车从业人数≥4人。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须提供2022年度依法纳税证明。能按国家现有税务管理要求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4.5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6竞商人应持有自招商公告发布3个月前《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列车餐车经营、网络经营),经营项目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招商会上提供原件备查。
4.7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竞商。
4.8本次招商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竞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4.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10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包件的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3个月的承包经营管理费,2包件的履约保证金为中商价的10%。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经营,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3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4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周期:1包件为40天、2包件为春运开始后的5天内,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5因塌方断道及上级运能调整等原因中断经营的,减免中断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春运及日常开行列车,有客调命令或上级部门计划,证实往返运行区间只办理单项客运业务的,按照中商价的一半核算,如单项区间内区段性办理客运业务的按照该车次开行天数收取承包经营管理费;因车次取消不再开行的,则免除该车次剩余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如因中商人违规经营等原因导致经营中断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不予减免(目前K201/2/3/4次列车在停运状态,恢复开行以招商人上级部门的客调命令为准,K191/2/3/4由成都客运段担当,2024年一季度调图后缩短径路由重庆客运段担当,具体开行车次及时间以招商人上级部门的客调命令为准,如该趟列车变化车次以及径路后按照本次招商结果实施)。
5.6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1包件的中商人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1包件的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租金;2包件的中商人须至少提前1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2包件的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10%的履约保证金。
5.7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中商人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具体业务涉及相关事项如下:
(1)中商人拥有包件内普速列车餐车业务的独家经营权。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中商人不得将经营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同中商人违约,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2)餐料管理:①列车始发所需餐料由中商人在招商人指定处购买,严禁另处购进。②其中用于列车乘务员就餐的餐料,由招商人提供并负责配送上车。③中商人需协助完成招商人上级部门指定的帮扶任务和政策性的餐料,以及上级部门有其它临时指定事项餐料。④需在途中补充餐料时,原则上需在与招商人签订供应蔬菜合同上料点补充蔬菜。因特殊情况需补充其它餐料时需报备段旅服车间和生产指挥中心,经同意后才能补充其它餐料。
(3)设备管理:餐车备品由招商人一次性配齐,后期维护、保管、补充由中商人负责,如出现甩挂餐车需转运班组自用备品,由中商人自行负责转运;合同终止后,餐车备品如有损坏、丢失,中商人应照价赔偿。
(4)列车销售餐食品种及价格:由中商人自行确定并报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执行,严禁销售未经批准的食品或不按审核的价格进行销售。
(5)餐车保洁、洗涤:为达到保洁整备质量要求,餐车保洁及整备费用由招商人承担,已核定在招商底价中(餐车饭车套、保洁布、自身装着的工作服除外)。
(6)电费、燃煤费:餐车供电的电费及燃煤餐车的燃煤费由招商人承担。每个燃煤车底基本配置为600公斤/趟,超过基本配置的部分由中商人按2.6元/公斤的价格支付给招商人(因春运临客及日常的燃煤在招标中,具体价格以招商人公布的价格为准)。
(7)资料台账:餐车资料台帐必须按招商人规定进行配置,由中商人在招商人处购置并负责配备到班组。
(8)服装要求:委外经营餐车工作人员服装必须统一,样式与招商人乘务班组工作服应有明显区别,经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5.8中商人不得以重庆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宣传和招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商人需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含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招商人要求为餐车工作人员自行定制工作服、胸牌,办理健康证、上岗证等。餐车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胸牌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招商人名称和标识(含路徽)。在经营期间,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妥善处理。
5.9中商人自行承担使用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劳保等各项费用。
5.10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重庆客运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经营,确保经营安全。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日常工作均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
5.11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劳动安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5.12中商人有责任确保自身的作业安全,如员工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中商人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服从指挥,盲目作业,出现危险或事故,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给招商人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
5.13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餐营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4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招商人给予积极协助。
5.15因招商人上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该招商业务不能开展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5.16用工管理。
(1)人员配备:中商人在列车上开展餐车经营业务时,每个餐营班组安排的餐车工作人员不低于4名,不得多于6名。
(2)准入机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用工规定。
(3)餐车工作人员需定期体检,取得医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4)所有餐车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必须经招商人安全保卫部门核查,凡有罪案前科的人员不得使用。
(5)担当燃煤车底的内台炊事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燃煤锅炉操作资格。
(6)退出机制:中商人应建立餐车工作人员全员花名册,报招商人安全保卫科备案。如需进行人员变动,必须提报餐车工作人员变动计划,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凡严重违反招商人规章制度的人员纳入“黑名单”,禁止再次录用上车。
(7)培训机制:中商人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并主动配合招商人实施培训。凡新进人员,需组织不少于15 天的岗前适应性培训(含理论和实作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客运知识应知应会、服务标准、劳动纪律、安全应知应会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须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从业人员离职后必须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证、上岗证等物品。
5.17招商人按照《重庆客运段旅客列车餐饮服务委外经营管理办法》(重客乘〔2022〕19 号)管理中商人,其日常工作纳入列车班组、餐营班组管理。
5.18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8.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8.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8.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8.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9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9.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9.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9.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9.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9.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9.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20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20.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20.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21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或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21.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21.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22竞商(谈判)或租赁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22.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22.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22.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22.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综合评分评审的评审方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64011244@qq.com),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竞商报名表(同时发送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6)转账凭证复印件(注:电子版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0元,纸质版招商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间内,先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得到通知后现场进行购买,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张老师”。售后不退,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账户缴款)。
8.2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6451422,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竞商报名表式样附后或电询电子版)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层)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s://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铁路综合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368003089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编:61005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86451422
邮箱:64011244@qq.com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重要提示:
1.根据《国铁集团经开部关于国铁招商平台上线试运行有关事项通知》(经开产业函[2020]26号)要求,所有竞商人须在国铁招商平台网站上注册并报名,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线上报名方式: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招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重庆客运段2024年K201/2/3/4、K191/2/3/4次图定普速列车及2024年临时加开普速列车餐车对外合作经营招商
1.2项目地点:重庆客运段担当的2024年K201/2/3/4、K191/2/3/4次图定普速列车及2024年临时加开普速列车餐车
1.3项目规模:重庆客运段普速列车餐车对外合作经营。一是重庆北-广州-重庆北K201/2/3/4、重庆西-广州-重庆西K191/2/3/4次,二是2024年临时加开的普速列车(预计开行220趟次。具体以铁路部门调度命令为准)。合作公司在列车上进行餐饮服务,包含自制品加工、销售(含炒菜、盒饭、面条等)以及提供相应服务,不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水果经营销售等项目,自制加工及销售需符合卫生防疫部门关于旅客列车餐营服务相关规定。(以上规划仅作参考)
2.招商依据
2.1《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开〔2021〕106号)
2.2《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招商工作操作规则》(成铁办经开〔2021〕38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重庆客运段2024年K201/2/3/4、K191/2/3/4次图定普速列车及2024年临时加开普速列车餐车对外合作经营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包件号及其概况如下:
包件号:1包件、2包件
1包件:K201/2/3/4次运行区段重庆北-广州-重庆北、K191/2/3/4次运行区段重庆西-广州-重庆西,经营年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趟上车从业人数:6人≥上车从业人数≥4人。
2包件:重庆客运段担当的2024年春运临时加开普速列车(终到站为北京、上海、广州、福州等地),预估开行直通列车215趟次,重庆客运段担当的2024年春运临时加开普速列车(终到站为乌鲁木齐集团公司管内),预估开行直通列车5趟次。预计经营期限为2024年1至4月。(具体以铁路部门调度命令为准)每趟上车从业人数:6人≥上车从业人数≥4人。
4.竞商人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其中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若竞商人为加盟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4.2须诚信守法经营,法人企业应承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未处于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资信“黑名单”状态,未处于其他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竞商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4.3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4.4竞商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竞商人提供所在地政府“税务系统”中打印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税务等级不得低于B级,须提供2022年度依法纳税证明。能按国家现有税务管理要求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
4.5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须出具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所附报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章或专用章,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负数,或现金流量表现金净流量不能为负数。
4.6竞商人应持有自招商公告发布3个月前《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列车餐车经营、网络经营),经营项目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招商会上提供原件备查。
4.7竞商人需认真研读招商文件,对招商文件条款表示完全认可和同意后,方可竞商。
4.8本次招商不接受两个及以上竞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4.9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10本次招商严禁挂靠转包。
5.特别条款
5.1竞商人信息
5.1.1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准确提供收取信息的电子邮箱。中商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招商人(招商代理机构)将中商通知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竞商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则视为中商通知书已发出并收到。
5.1.2竞商人需在竞商文件中明确退还竞商保证金的收款单位、账号等准确信息,招商人或招商代理机构按提供的信息直接办理符合条件的竞商保证金退款。招商人委托招商代理机构进行招商的,协议签订后,中商人需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签章的经营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馈招商代理机构,以便办理竞商保证金退还。
5.2中商人在中商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须向招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包件的履约保证金标准为中商价3个月的承包经营管理费,2包件的履约保证金为中商价的10%。非因招商人原因,中商人未按招商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的,将被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列入招商黑名单。中商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及时上车经营,若因中商人原因未能按时履约,取消中商资格,列入招商黑名单。
5.3中商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经营协议。
5.4预付款。正式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周期:1包件为40天、2包件为春运开始后的5天内,中商人需无条件按预付款周期支付费用,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5.5因塌方断道及上级运能调整等原因中断经营的,减免中断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春运及日常开行列车,有客调命令或上级部门计划,证实往返运行区间只办理单项客运业务的,按照中商价的一半核算,如单项区间内区段性办理客运业务的按照该车次开行天数收取承包经营管理费;因车次取消不再开行的,则免除该车次剩余天数的承包经营管理费。如因中商人违规经营等原因导致经营中断的,承包经营管理费不予减免(目前K201/2/3/4次列车在停运状态,恢复开行以招商人上级部门的客调命令为准,K191/2/3/4由成都客运段担当,2024年一季度调图后缩短径路由重庆客运段担当,具体开行车次及时间以招商人上级部门的客调命令为准,如该趟列车变化车次以及径路后按照本次招商结果实施)。
5.6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1包件的中商人须至少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1包件的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月租金;2包件的中商人须至少提前1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2包件的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10%的履约保证金。
5.7竞商人中商后,提供的经营方案与招商文件约定业态不符或冲突的,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将经营方案调整至与招商文件规定的业态相符,中商人拒绝调整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商资格。具体业务涉及相关事项如下:
(1)中商人拥有包件内普速列车餐车业务的独家经营权。未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中商人不得将经营权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否则,视同中商人违约,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2)餐料管理:①列车始发所需餐料由中商人在招商人指定处购买,严禁另处购进。②其中用于列车乘务员就餐的餐料,由招商人提供并负责配送上车。③中商人需协助完成招商人上级部门指定的帮扶任务和政策性的餐料,以及上级部门有其它临时指定事项餐料。④需在途中补充餐料时,原则上需在与招商人签订供应蔬菜合同上料点补充蔬菜。因特殊情况需补充其它餐料时需报备段旅服车间和生产指挥中心,经同意后才能补充其它餐料。
(3)设备管理:餐车备品由招商人一次性配齐,后期维护、保管、补充由中商人负责,如出现甩挂餐车需转运班组自用备品,由中商人自行负责转运;合同终止后,餐车备品如有损坏、丢失,中商人应照价赔偿。
(4)列车销售餐食品种及价格:由中商人自行确定并报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执行,严禁销售未经批准的食品或不按审核的价格进行销售。
(5)餐车保洁、洗涤:为达到保洁整备质量要求,餐车保洁及整备费用由招商人承担,已核定在招商底价中(餐车饭车套、保洁布、自身装着的工作服除外)。
(6)电费、燃煤费:餐车供电的电费及燃煤餐车的燃煤费由招商人承担。每个燃煤车底基本配置为600公斤/趟,超过基本配置的部分由中商人按2.6元/公斤的价格支付给招商人(因春运临客及日常的燃煤在招标中,具体价格以招商人公布的价格为准)。
(7)资料台账:餐车资料台帐必须按招商人规定进行配置,由中商人在招商人处购置并负责配备到班组。
(8)服装要求:委外经营餐车工作人员服装必须统一,样式与招商人乘务班组工作服应有明显区别,经招商人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5.8中商人不得以重庆客运段或铁路部门名义进行宣传和招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商人承担,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商人需对用工进行依法管理,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含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招商人要求为餐车工作人员自行定制工作服、胸牌,办理健康证、上岗证等。餐车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胸牌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招商人名称和标识(含路徽)。在经营期间,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妥善处理。
5.9中商人自行承担使用人员的培训、服装、薪资、社保、劳保等各项费用。
5.10竞商人中商后须熟知重庆客运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经营,确保经营安全。中商人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安全协议》后,方可进行经营工作。中商人根据招商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在不违反站车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作业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工作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商人日常工作均纳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信息监督系统管理。
5.11中商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员工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做好劳动保护,确保劳动安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5.12中商人有责任确保自身的作业安全,如员工出现负伤、致残或死亡等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中商人承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中商人须服从铁路部门的管理,遵守站车安全规定及指定作业地点的作业标准。不服从指挥,盲目作业,出现危险或事故,由中商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给招商人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
5.13中商人须根据招商人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指定业务负责人员或管理人员,对餐营人员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如中商人的相关人员不能按招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商人有权要求中商人更换其负责人员及作业人员,中商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中商人不能及时解决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其中商资格。
5.14中商人自行办理铁路部门进出车站、车库相关手续,招商人给予积极协助。
5.15因招商人上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该招商业务不能开展的,招商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5.16用工管理。
(1)人员配备:中商人在列车上开展餐车经营业务时,每个餐营班组安排的餐车工作人员不低于4名,不得多于6名。
(2)准入机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用工规定。
(3)餐车工作人员需定期体检,取得医疗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4)所有餐车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必须经招商人安全保卫部门核查,凡有罪案前科的人员不得使用。
(5)担当燃煤车底的内台炊事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燃煤锅炉操作资格。
(6)退出机制:中商人应建立餐车工作人员全员花名册,报招商人安全保卫科备案。如需进行人员变动,必须提报餐车工作人员变动计划,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凡严重违反招商人规章制度的人员纳入“黑名单”,禁止再次录用上车。
(7)培训机制:中商人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并主动配合招商人实施培训。凡新进人员,需组织不少于15 天的岗前适应性培训(含理论和实作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客运知识应知应会、服务标准、劳动纪律、安全应知应会和相关专业知识等,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须按照铁路部门相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自行定制制服、胸牌,自行办理发放健康证、上岗证等,中商人从业人员的制服、胸牌、健康证中不得出现铁路部门的名称和标识(路徽和logo)。从业人员离职后必须收回其制服、胸牌、健康证、上岗证等物品。
5.17招商人按照《重庆客运段旅客列车餐饮服务委外经营管理办法》(重客乘〔2022〕19 号)管理中商人,其日常工作纳入列车班组、餐营班组管理。
5.18纳入资信“黑名单”的竞商人不良行为主要包括:
5.18.1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5.18.2招商过程中与其他竞商人串通竞商;
5.18.3被确定为中商人后,因竞商人原因未按招商要求签订相关合同;
5.18.4其他利用不正当手段参与竞商的行为。
5.19纳入资信“黑名单”的中商人违约行为主要包括:
5.19.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19.2违反合同约定,未经招商人或产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对相关物业进行改扩建、转租或与他人联营;
5.19.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5.19.4经营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
5.19.5合同期满,未按合同约定交还相关物业;
5.19.6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
5.20对纳入成都局集团公司和国铁集团“黑名单”的商家,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受以下限制:
5.20.1纳入“黑名单”的商家3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招商项目;
5.20.2“黑名单”商家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及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黑名单”商家办理。
5.21竞商(谈判)或经营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人或中商人1年内禁止参与招商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招商项目;竞商人或中商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或控股的关联企业比照办理。
5.21.1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在中商公示期间内放弃中商候选人资格;
5.21.2非招商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提前解约的中商人。
5.22竞商(谈判)或租赁过程中有以下情况时,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商人。
5.22.1竞商(谈判)截止后投标人撤销、修改竞商(谈判)文件的;
5.22.2中商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商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商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商(商务洽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22.3提供虚假竞商(谈判)资料的;
5.22.4其他恶意参与竞商、严重扰乱招商秩序的行为。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方式,综合评分评审的评审方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招商程序和方法择优选择确定中商人。
7.资格审查方式
拟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招商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3年12月25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3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登录国铁招商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同时将以下报名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64011244@qq.com),完成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竞商人,无参与竞商资格。首次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站(https://zs.95306.cn)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1)竞商报名表(同时发送电子版)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持公司介绍信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国铁招商平台网上报名截图
(6)转账凭证复印件(注:电子版招商文件售价每个包件0元,纸质版招商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请在招商文件发售期间内,先联系本项目报名联系人,得到通知后现场进行购买,招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购买纸质版招商文件的转账凭证备注信息格式“招商编号+包件号+标书费+张老师”。售后不退,汇款账户须为企业账户,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账户缴款)。
8.2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6451422,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竞商报名表式样附后或电询电子版)
9.递交竞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9.1竞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1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投标代理中心(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综合楼11层)本项目开标大厅。
9.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https://www.cd-rai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客运段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昆仑大道55号铁路综合楼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3368003089
招商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层1123室
邮编:610051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86451422
邮箱:64011244@qq.com
开户名: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