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zb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联系人钟先生0769-87985399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媚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招标公告
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SZB2023-002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主要对江南社区平安公园进行升级改造,投资金额约47.16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471636.6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471636.6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6268.43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179.17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中堂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园建工程(含人行道铺设、路灯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9月 12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下方附件“购买文件登记表”要求进行线上支付-完成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作为报名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hs0769@163.com,并将在收到邮件当天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由于快递到件时间无法确定,请各投标人注意回邮的时间及联系信息。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收据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居委会3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居委会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广东宏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hsgc.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9000元 ,
7.2 投标担保形式: 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注意:(1)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3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 0769-87985399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办公楼。
7.4 其他:/。
8.联系方式
2023年09月12日
附件:购买文件登记表
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SZB2023-002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资金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堂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主要对江南社区平安公园进行升级改造,投资金额约47.16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人民币471636.69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471636.6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96268.43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179.17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中堂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永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江南社区平安公园美化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园建工程(含人行道铺设、路灯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0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9月 12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按下方附件“购买文件登记表”要求进行线上支付-完成报名并将报名材料作为报名回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hs0769@163.com,并将在收到邮件当天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由于快递到件时间无法确定,请各投标人注意回邮的时间及联系信息。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收据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会上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居委会3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23年09月19日10时00分,地点: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居委会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广东宏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dhsgc.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7.其它说明
7.1 投标担保金额: 9000元 ,
7.2 投标担保形式: 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
注意:(1)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7.3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 0769-87985399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办公楼。
7.4 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中堂镇江南股份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江南社区办公楼 | 地 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六路1号国金大厦406-B室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钟先生 | 联系人: | 李媚 |
电 话: | 0769-88187879 | 电 话: | 0769-22028707 |
传 真: | / | 传 真: | / |
2023年09月12日
附件:购买文件登记表
购买文件登记表 | ||||
招标编号: | 报名日期:2023年 月 日 | |||
开标日期:2023年 月 日 | ||||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全称 | ||||
通讯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办公电话 | |||
项目联系人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备注 | |||
说明: 第一步:请将购买文件费用转账至支付宝账号(xianxian890118@163.com),转账报名费时请备注:“公司简称+项目简称及编号”; 第二步:缴费成功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满足资质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报名费转账截图放在同一个文档里发送至邮箱:gdhs0769@163.com,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包含报名收据等资料邮寄到所填报的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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