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岗集镇金银花产业园智能温室和中药材检测设备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17212018020000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岗集镇金银花产业园智能温室和中药材检测设备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曹县青岗集镇人民政府、山东坤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为专项扶贫资金。现对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岗集镇金银花产业园智能温室和中药材检测设备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青岗集镇金银花产业园智能温室和中药材检测设备建设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
2.2项目地点:曹县青岗集镇驻地;
2.3项目概况:内容为曹县岗集镇金银花产业园内中药检测设备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供货安装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投标人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招标主要设备(色谱仪)的生产或销售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本次招标主要设备(色谱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3、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室(青菏路与长江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公园天下内)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章);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
(5)潜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上无失信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
4.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报名时领取;
招标文件和图纸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曹县青岗集镇人民政府、山东坤和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经理
电话:18053090888
地址:曹县青岗集镇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经理
电话:15065407388/0530-6269996
电子邮箱:fzjtzbb@163.com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招标文件2#(二次).doc